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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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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言论自由权是《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随着微博的兴起,微博成了公民通过网络行使言论自由权的重要场所。微博中的言论自由既有其有利的方面,如,使公民更加充分地行使言论自由权,具有强大的舆论监督功能,有利于社会民主;与此同时,我们须看到其弊端,如,微博中的网民对事件的发生往往缺乏专业性评价不能为大众提供参考框架,社会精英依然是话语权的主导以及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通过探讨微博中言论自由的利于弊,提出了一些改善的意见,如,完善相关立法,加强微博中网民道德素养以及加强政府对公众的舆论引导作用。  相似文献   

2.
一、问题的提出——从网络论坛留言帖说起彭宇案以上是彭宇案与许霆案在网民中的部分意见摘录,这些言论经网络的广泛传播,便形成了"网络舆论"。所谓网络舆论,是在网络空间产生并传播的,通过对社会焦点问题关注而产生的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共同意见或信念的总和,简而言之,网络舆论就是网络空间的舆论形态。网络舆论  相似文献   

3.
公民网络言论反腐功能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榕 《犯罪研究》2011,(6):20-27
随着网络的逐步发展和积极应用,网络反腐在我国已渐成气候。公民通过网站互动、新闻跟帖、网络举报、论坛、博客、微博、民间反腐网站等各种言论平台在网络反腐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网民言论非理性、网民言论代表性不足、网民意见权威性不够、网络管制法规不健全等问题。我们应该从加强网络立法、落实公民言论自由的宪法权利,加强网站行业自律、提高网民网络素养,加快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反腐言论处置机制,鼓励和支持民间反腐网站等方面协力促进网络反腐的发展,并把这一体制外反腐力量更好地纳入到整个反腐体系之中,使民间资源与官方资源形成良性互动,使公民网络言论反腐迈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相似文献   

4.
在过去的2013年,我国政府结合运动式治理、立法活动和舆论工作对网络言论进行了全方位的治理。互联网的急速发展为中国带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公共言论平台,促进了公民监督权的行使,带动了中国的法治发展。2013年的互联网言论治理的三部分内容都与公共言论密切相关。其中,"两高"所发布的《网络诽谤解释》着力于对公共言论进行刑事规制,包括对诽谤官员的刑事规制和对政治言论的刑事规制,但是其中的一些做法虚化了宪法所保障的公民监督权。公民监督权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内在动力之一。进一步理解公共言论的法治内涵,落实公民监督权,是我们对公共言论进行合理规制的前提。  相似文献   

5.
在网络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人们的工作生活早已与互联网形成了千丝万缕的联系,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网络了解社会动态、表达利益诉求、传播思想观念。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指出:"注重分析网络舆情"。加强对网络舆论情况的监测研判和引导化解,提高政府应对网络舆论危机的能力,对维护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韩旭 《法学杂志》2024,(1):45-57
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确有严厉惩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然而如何保证准确及时地进行打击,同时不损害作为公民宪法性权利的言论自由权是其中的难点。在现代社会,言论自由权主要体现为网络言论的自由行使,这也是舆论监督的重要载体。为此,首先需要明确处理二者关系的基本原则: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对官员的监督批评性言论优位原则、对特殊群体言论实行最大限度宽容原则、存疑有利于言论人原则、利益衡量原则等。识别方法采用一般识别法与具体识别法:一般识别法主要考量信息的来源、信息内容是否具有侮辱性和诽谤性、揭露和批评目的是否具有公益性、话题本身是否具有公共性、评论者是否客观中立、被评论对象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和道德、评论内容与事件本身是否具有相关性等。除一般识别法外,还应具体甄别舆论监督与侮辱罪、诽谤罪和侵犯个人信息罪的区别。  相似文献   

7.
马静 《法制与社会》2012,(36):230-231
随着网络化的浪潮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和速度席卷全球.网络言论的广泛使用,极大地方便了人类的信息交流和知识传播.但同时,网络也为一些人侵犯他人隐私、传播色情和进行其他网络犯罪提供了渠道.使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在一个新的领域受到无形的威胁.因此,为了规制网络言论自由,本文试从立法、开发商、网民、政府网络言论自由的角度,就政府如何应对网络言论的挑战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8.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手段,我国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期,社会矛盾集中多发,舆论期望与司法结果将存在一定的差距,同时随着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网络为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提供了广阔的平台,舆论不可避免地影响到司法.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如何看待和协调舆论与司法之间的冲突,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不可避免的问题.  相似文献   

9.
涉检网络舆情,一般是指网民通过互联网对涉及检察机关的事件、行为、问题等发表言论,可能或已经对检察工作或检察形象产生重大影响,并进而形成具有一定倾向性意见的汇总。通常情况下,检察机关受到网络舆论的极大关注,是由负面新闻或不利言论引起,诸如云南躲猫猫事件、广西赵作海案件、内蒙女检察长豪车事件等涉检网络舆情危机事件,因应对与引导不力,一度使检察机关陷入被动。因此,我们必须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的应对与引导。  相似文献   

10.
郗琳  李斌 《中国检察官》2010,(21):56-58
近年来,检察机关因为各种事件、案件而卷入网络舆论之中,涉检网络舆情备受关注,所谓涉检网络舆情,是指众多网民通过互联网对涉及检察机关的事件、行为、问题等发表言论,可能或已经对检察工作或检察形象产生重大影响,并进而形成具有一定倾向性的意见的汇总。  相似文献   

11.
在网络时代,传统媒体环境下的规范和约束机制已不再适用,判断表达者是否恰当地行使了表达权需要探索、寻求新的机制,尤其是针对来自非媒体机构或非媒体职业人士的言论和具有重大影响的政治性内容。以美国的"第三方事实核查机构"Snopes、Politi Fact和The Fact Checker为样本,对网络环境下表达权行使界限问题的研究发现:尽管表达自由仍然是重要的价值,但过去的标准、机制已经不再适应急剧变化的新的网络环境;第三方事实核查机构的出现,为规范言论表达重新确认了"事实"的尺度,为治理谣言、假新闻泛滥的网络空间,保护网络表达自由找到了折衷方案。这对我国规范网络言论以及舆情治理具有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潘栋 《法制与社会》2012,(12):199-200
网络舆论推动了我国民主法治进步,同时也带来了如非理性言论、谣言的传播等社会管理难题。检察机关在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应从现实角度出发,坚持"开放、平等、行动"的理念,通过网络检务公开、与网络媒介合作和部门协作的途径来引导网络舆论健康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相似文献   

13.
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当前涉警案件的发生在网络上容易引起网民"群体极化"现象。如不及时对其正确引导,极易导致网络舆论混乱,这将对公安机关树立良好形象与建立和谐警民关系产生难以预料的负面影响,对此公安机关应引起足够重视。涉警案件容易发生"群体极化"现象与公安机关自身和网民群体两方面因素有关。要减少网民"群体极化"现象,公安机关应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舆论监管,进一步加强对网民理性思考的引导。  相似文献   

14.
网络言论失范的实质是公民或组织在网络空间的言论超越言论自由限度,违反网络言论规范,并对现实社会造成危害后果.失范网络言论可以区分为不良网络言论和违法网络言论两种类型.网络言论失范的原因涉及法律法规、政府网络治理能力、网络行业自律、网民素养等方面的因素.因此,治理网络言论失范不能依靠单一主体和单一措施,而是需要立法机关、政府部门、自律组织等主体开展多中心治理.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评价网络言论中的作用,提升政府对网络的科学治理能力,明确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的依法治网基本原则.对于侵犯私人权益、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甚至触犯刑法的网络言论要根据失范程度给予不同处理,对于网络言论失范入罪的法律适用则应慎之又慎.只有贯彻“网络表达以保护与引导为主,惩罚为辅”的多中心治理原则,才能通过治理网络言论失范达到保护网络言论自由的目的,进而推进中国民主政治持续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15.
"群体极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积极作用主要体现在社会巨变或危机时期。在我们正常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并不期望有一些极端言论或行为的产生。网络的飞速发展,使网络舆论的作用日益凸显,而网络舆论的主体——网民的"群体极化"也就成为了我们关注的焦点。它很有可能扩散到现实生活中来,引起某些过激行为的发生,十分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国家安宁。但是,目前无论是学者还是政府对它的关注都还不够,所以对它进行深入研究就显得十分必要而急迫。本文通过详细分析,指出了导致它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及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6.
罗翔 《中外法学》2024,(2):285-306
网络暴力与言论和表达有关。对网络暴力的法律规制涉及言论自由与个人隐私、人格权益的权衡。在世界范围内,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主要有侧重自由的美国模式、侧重尊严的德国模式以及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地方所采取的混合模式。名誉不同于荣誉,后者源于等级社会对贵族尊严的捍卫,进而演化为主观名誉感的观念,也即侮辱罪所侵犯的法益。名誉是一种具有社会评价的声誉,它必须以真实为基础,刑法无需保护建立在虚假事实上的伪名,否则就是在鼓励伪善。有必要对侮辱罪进行进一步界分:暴力侮辱属于暴行罪的范畴;诽谤性侮辱构成诽谤罪;以真实事实进行攻击属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范畴;仇恨性言论与侮辱罪无关;辱骂性侮辱应通过非刑法手段处理。对于网络暴力,权利行使可作为一项重要的出罪事由,无论是基于维护公共利益还是个人利益的权利行使,都可能阻却犯罪成立。  相似文献   

17.
网络暴力言论是对公众合法权益、政府公信力、网络空间与实体社会秩序的挑战,并已成为产生网络风险的重要诱因之一.网络暴力言论的存在不只是利益关系复杂化、网民结构年轻化、道德自律意识薄弱等原因所致,也与当下网络的商业化运作、公民表达渠道不畅、媒体素养教育缺失等因素有关.发达国家在政府重视保障公民表达自由的前提下,加强了对网络内容的治理.借鉴发达国家依法治理网络暴力言论的成熟经验,引导网民担当起维护文明与道德的使命,已成为当前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相似文献   

18.
网络舆论危机既是公共危机的一种具体表现,也是引发一系列社会危机的重要原因。其生成机制主要有:网络舆论危机的暴发是社会冲突理论的现实反映;网络与网民的自身特性容易导致非理性声音占领网络舆论的主阵地;民主意识的增强与社会诉求机制的短缺导致网络群体极化效应;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导致网络舆论的蝴蝶效应;社会信用和政府公信力的下降为网络舆论危机的形成埋下了伏笔;基层党委政府应对网络舆论的手段薄弱导致沉默的螺旋效应。  相似文献   

19.
王东玉 《法制与社会》2013,(18):170-171
网络匿名表达权属于自由权范畴,是公民的私权利,受宪法的保护。但若想自由的行使这一权利,前提是要有公权力对其进行有效的规制,进而让权利的享有者在尽可能大的范围内更好的行使该权利。网络实名制是一种有效的规制手段,然而对于实名制的推行一旦超出必要限度,便会涉及对网络自由表达的保护与限制、私权利与公权力的冲突问题。因此本文主在讨论网络匿名表达权的法律保护及对该权利进行有效规制,进而营造更为和谐的网络环境。  相似文献   

20.
随着网络的广泛普及和网民数量的日益增加,涉检网络舆论将愈来愈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这给检察机关带来了新一轮挑战,涉检网络舆情既有正面效应,也有负面影响;要想缓解网络舆论造成的负面冲击波,必须正确应对涉检网络舆情,建立快速反应的网络舆论引导机制,将网络舆论引向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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