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是世界各国公司法所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它在维护中小股东权益和保护公司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确定适格的诉讼当事人,是进行股东派生诉讼的前提,当事人法律地位的设置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功能能否得到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2.
建立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对于制约公司管理层滥用其管理权,平衡股东与董事之间的权利,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现行法律一直未明确确立这一制度,只是在司法实践中依公平原则受理和判处了几例派生诉讼案件.本文论述了派生诉讼的概念、性质和提起诉讼的前提条件,提出了一些在我国建立派生诉讼制度的立法意见.  相似文献   

3.
略论股东派生诉讼的当事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岩 《前沿》2002,(11):120-121
股东派生诉讼起源于英国衡平法 ,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各国都存在这种制度 ,它的理论核心是股东诉权问题。股东派生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公司。成为原告须满足三个条件 :股东身份的拥有、持股时间、持股数额。被告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致害人 ,主要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在诉讼中既不是原告 ,也不是被告 ,它处于一种特殊的位置。  相似文献   

4.
孟继超 《求索》2013,(8):201-203
股东派生诉讼亦称股东代表诉讼.即为当公司利益受到侵害而公司不能或怠于起诉时.股东为了公司利益而以股东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的一项旨在维护个体股东利益的公司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发轫于1843年英国FossV.Harbottle案,历经股东派生诉讼被否弃、股东派生诉讼被重启继而“大多数规则”被突破以及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被广泛运用等历史过程。如今,股东派生诉讼已发展成为两大法系的一项基本的公司法律制度。我国大陆地区于2005年确立了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然而,该制度相关条款尚存有缺陷,如原告主体资格的规定过于简单且苛刻、关于侵权行为的可诉性规定不够周延、股东派生诉讼激励约束机制缺失等.此立法之不足虽受制于当时利益主体之相关博弈.但长此以往必将破坏经济运行之社会公正。为此,完善我国公司股东派生诉讼制度,还需在股东派生诉讼主体、股东诉讼前置程序及相应举证责任分配诸方面加以改进与构建。  相似文献   

5.
2005年我国《公司法》修订,引进并确立了股东派生诉讼这一制度,在保护中小股东利益上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然而,对于公司在股东派生诉讼中处于何种地位的问题,《公司法》并未作出具体规定。立法的缺失往往会导致实践的混乱。本文试通过思考基于我国实际应如何构建公司在股东诉讼中的法律地位问题。  相似文献   

6.
股东代表诉讼当事人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经济发达国家和地区公司治理、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重要保障。当事人制度是股东代表诉讼的基石,当事人法律地位设置是否合理、严密,直接关系到该制度功能的发挥。我国2005年10月新修改的公司法设立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并对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和被告的范围做了明确的规定,但我国新公司法对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诉讼地位却没有做出规定,因此,在股东公司代表诉讼中公司其他股东究竟处于何种地位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杨庆庆 《人民论坛》2012,(17):66-67
在某些公司中,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利用其具备的地位优势和影响力侵害中小股东甚至公司的利益时有发生。中小股东权利保护不力的制度性根源在于,资本多数决原则的缺陷和滥用,中小股东的制衡能力薄弱,大股东诚信义务的缺失以及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需要针对这些不足设计法律保护机制,从而使中小股东权利得到保护。  相似文献   

8.
王仰光 《青年论坛》2013,(1):95-102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提起的目的在于审查股东会决议的效力,故此对原告不应作严格的限制,股东和非股东均可以提起诉讼,而被告应为公司.股东会决议无效的类型可以分为八种:股权转让无效类型,违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修改公司章程条款,股东会本身欠缺成立要件,违法选举不适格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违法增资、减资的股东会,超越股东会职权,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对于公司内部管理事务,法院倾向于仅仅进行形式审查,在审查过程中采取尽力维持公司存续的原则.股东会决议无效可因公司及股东事后的行为得以治愈.但是考虑到股东会决议的连贯性和公司组织关系的稳定性,应将时间的经过也作为某类股东会决议无效治愈的法律事实.  相似文献   

9.
区别于股东直接诉讼,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产生于现代公司法制不断发展的时代。其对中小股东的权益保障,公司内部治理的监督都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当下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发展存在原告主体资格要求高、前置程序缺乏可操作性、律师费用分担不合理、双重派生诉讼问题存在法律空白等不足,应从调整原告主体资格要求、细化前置程序豁免规定、引入集团诉讼制度和增加双重派生诉讼制度立法等方面着手改进,以期完善该制度的构建和运行。  相似文献   

10.
我国新《公司法》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再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黎宇霞  伊士国 《理论月刊》2006,1(6):101-103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它有利于保护公司、股东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行,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我国过去的《公司法》并无相关规定,虽然我国刚刚制订通过的新《公司法》规定了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但规定得比较原则、抽象,不利于该制度功能的发挥。因此,我们必须建立具体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公司法》立法,更好地保护中小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相似文献   

11.
新《公司法》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对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防止由于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所产生的内部控制,促进中国股市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意义。但程序法关于该制度诉讼规定的缺失,使其实施缺乏可操作性。本文从程序角度入手,对原告诉权基础、资格条件,前置程序,举证责任,当事人诉讼地位等程序问题做了分析,并提出建议,以期对完善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有益。  相似文献   

12.
刘晓平 《求索》2012,(8):191-193
本文从人的动物属性和社会属性角度,阐述了人性恶的本质。在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人性恶的本质使人有趋于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对他人利益的实现与否相对冷淡的倾向。公司治理中制度的设置和原则的规定蕴含了深刻的人性哲理,公司三机关分权制衡制度、独立董事制度、股东派生诉讼等制度的设置皆着眼于对人性恶的抑制或疏导,实现的公司各方利益主体的制衡和公司整体利益的最优。  相似文献   

13.
关于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内容,其目的在于保护所有股东的利益和减少决策及执行的失误,而中小股东是其中的弱,难以参与公司经营与决策,其利益更容易受到伤害,因此保护中小投资的利益成为上市公司规范化治理的重点。国外经验证明,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我们应积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为独立董事行权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建立行业自律体系,开辟独立董事的职业化道路;明确与董事套和监事会的职能分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营造公司治理化氛围,促进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14.
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需要股东除名制度的保护。由于个人原因或行为使公司、其他股东和第三人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害时,迫切需要构建正当法律程序将公司离心股东除名以解决公司僵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除名法律程序的启动应结合正当程序的要素把整个公司股东除名设定成可控制的过程,在股东除名决议中采取"资本多数决"和"股东人数决"相合的表决方式,更要通过法院的司法裁决来赋予公司股东除名决议完整的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15.
公司诉讼制度是公司法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实现公司法各项目标的保障.为从程序上和实体上解决各类公司纠纷,平衡公司法人、公司股东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经济法律秩序,应改革现行公司法的架构,建立一套既符合现代市场法治要求,又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的公司诉讼制度,其中重点应解决好公司资本诉讼、公司僵局诉讼等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大股东侵占行为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实证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梅峰  封思贤 《求索》2007,(4):30-32
当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出现利益冲突时,大股东通常利用资本多数决原则来侵占中小股东。大股东侵占行为给中小股东的利益带来了严重危害,这种危害具有长期性。本文试图从中小股东超额投资回报率角度实证分析大股东侵占行为的危害性。研究结果表明:大股东侵占程度与中小股东的利益损失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且大股东侵占行为给中小股东利益的负面影响是长期性的。治理大股东侵占行为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仅依靠行政手段是不能根除顽疾的,需要多方面的综合治理。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股东分红权诉讼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范卫红  赵定一 《求索》2013,(3):215-217
股东享有的利润分配权利属于股东最基本的权益。公司中特别是有限责任公司效益很好,但是受大股东操纵长期不分红,中小股东分红权因大股东的优势地位而在利润分配上无法实现。股东分红权作为股东最重要的自益权,必须得到充分的保护与救济。2006年施行的《公司法》,打破了原来没有为股东权和公司利益保护提供有效司法救济渠道的公司诉讼的狭隘格局,赋予了公司股东更加全面的权利。当分红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股东可以用诉讼的形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目前,世界各国和地区对股东利益尤其是小股东利益给予了特别的关注,把保护小股东权益、实现股权平等列为公司法的重要内容。英美法系一些国家实行的累积投票制度、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等一系列保护措施,从法律上对小股东的权利予以了特别的规制。因此,笔者在本文中从保护小股东利益的必要性出发,对这些成功的经验作以概括的介绍,最后建议,我国为了适应现代公司发展的国际化趋势,必须合理借鉴西方国家分司法及公司实务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健全我国公司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是为了改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制约内部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做出不利于公司和外部股东的行为,以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但由于<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更没有相关的详细规定,导致了实际操作的困难.从实践的结果看,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无法保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监督权力上重叠与交叉造成的权力冲突,导致资源浪费或互相推诿,增加监督成本,降低公司运作效率,影响公司治理的质量.当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还没有很好的成长环境时,对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的频频发生,我们应当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寻找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20.
构建我国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发生对股东的利害关系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变更时,如何既维护“资本多数决”的原则,又充分保障少数异议股东的权利,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而我国《公司法》没有相应的规定,因此,建议我国《公司法》引入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制度,以实现对公平与效率价值的平衡和协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