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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实践中,对于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条件之法律性质认识不一。在合作条件与注册资本的关系,是否构成企业财产等问题上各地做法不一,因此厘清合作条件的法律性质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
企业本身可以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企业买卖有两种实现方式:一是将企业作为整体进行出卖,即可以通过资产交易的方式进行买卖;二是出卖企业的股份。在前者情形,为转移企业,需要转移企业所属的全部财产标的;在后者情形,不需要转移各项财产标的,仅需要转移承载企业之公司的股份。企业买卖的规制与法律体系紧密相联系:在传统框架之下,企业买卖构成法律漏洞,而且是有认识的法律漏洞;在现代框架之下,对于企业买卖,相应地适用物之买卖的规则。企业所属各项财产标的上存在的物之瑕疵,仅在其对于企业具有根本性的意义时,始构成企业之作为整体的瑕疵,也就是企业瑕疵;而其上存在的权利瑕疵,在其对于企业具有根本性的意义时,可以构成企业的性能瑕疵,但不构成权利瑕疵。对于企业买卖,应当摒弃双轨制的法律适用,也就是原则上应当适用瑕疵担保责任规则,而不是适用缔约过失的责任原则。  相似文献   

3.
本文案例启示:对挂靠型企业负责人主体身份的认定,应当先确定挂靠型企业的性质,即从工商注册资料、实际出资主体、经营管理活动、财产分配方式、风险责任负担五个方面综合判断。如果是国有性质,需进一步考察其是否符合普通贪污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果是私营性质,则需考察其是否符合特别贪污罪的“受委托”的要求。如果均不符合,便可得出不构成贪污罪的结论。  相似文献   

4.
一、信托的性质与税收关系向国家缴纳税款是纳税人的基本义务,某主体是否承担纳税义务以及承担何种税的纳税义务,取决于该主体是否是该税的纳税人,其享有权利的财产或实施的行为是否构成某税种的课税对象,以及其是否是某税收优惠的对象。信托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委托管理关系,信托财产的性质直接影响到  相似文献   

5.
【裁判摘要】 一、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应当以各自所有的财产作为注册资本,并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因此,夫妻双方登记注册公司时应当提交财产分割证明。未进行财产分割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以共同共有财产出资设立公司,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名下的公司股份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作为共同共有人,夫妻双方对该项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相似文献   

6.
在李国忠案的二审判决书中有一个不可忽略的事实,就是合作合同约定高成公司以提供包括4000万注册资本在内的建设大厦所需的全部资金为主要合作条件,而该项义务实际履行的结果是合作项目的建设完成和投入销售。辩方主张,上述约定表明高成公司在合作项目中的出资没有封顶,因而构成合作企业金项公司的无限责任股东。在此基础上,辩方进一步推论,金项公司应属合伙型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能作为《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公司来保护。法院认为,根据《民法通则》,所谓无限责任是定位在承担责任的财产范国上,并不以出资人的投资额或…  相似文献   

7.
国有企业法人所有权是否成立?王开国国有企业法人所有权是指国家作为出资人拥有国有企业的资本及其权益但不直接拥有企业的法人财产,企业在存续期间内对国家投资和企业负债构成的全部法人财产,享有以其名义独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的权利。国家作为企业的最终所有...  相似文献   

8.
传统财产法往往忽视了继承法。继承作为财产权利的分配,必然受到既有财产权利结构的制约与影响。从继承领域看,现有大陆法系的财产法存在重大缺陷。根本原因在于,其权利效力以权利性质为标准,呈现出"全有全无"的绝对主义特点,太过刚性;权利的对抗力取决于抽象的权利性质,造成了严重的立法垄断,无法保证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中国财产立法应当借鉴英美财产法的相对主义对抗力立法,放弃传统的家长主义观念,以知悉义务为核心,借助证明责任等技术规范,重构权利的对抗力规范。  相似文献   

9.
在特别刑事没收程序中,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没收程序所针对的财产是两个客观存在,检控机关的责任在于证明这两个客观存在之间有着因果关系,或者证明有关财产属于应予追缴的犯罪所得或犯罪工具。特别刑事没收程序不应当以调查被告人是否有罪或者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为中心。针对有关财产提出权利主张的第三人应当重点证明自己不知晓或者根据具体情形不可能认为其知晓有关财产来源于违法犯罪活动,并且在接受有关财产的转让时支付了合理对价。法官在审理没收申请时应当像在民事审判中一样享有较宽的裁量权,有权根据"或然性权衡"证据标准,仅仅为了资产追缴的目的,就犯罪事实是否成立、被告人是否从犯罪中获利等实体问题作出裁断。  相似文献   

10.
《法学》1989,(4)
资金是任何一个企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对一个公司企业的投资者来说,他投下的作为本钱的开办资金一经正式登记,就是一种注册资本,这部分资本加上贷入资本即构成公司的投资总额。几乎各国的公司法都对企业的注册资本、投资总额的性质和内容以及它们之间的比例都有规定,目的在于表明一个公司企业的经济实力,应当和它应负的责任相联系,对公司的债权人来说,则表示他可以拥有的权力。  相似文献   

11.
【裁判摘要】一、法人内设部门因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其设立不以是否有财产投入为前提:二、法人内设部门成立后采取何种性质的经营方式以及他人是否对其投入资产等均不能改变其法人内设部门的法律属性:三、出资者对法人出资后,仅能对其所持股份主张相应的股份权益,其出资为法人财产不可分割的部分。  相似文献   

12.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不构成盗窃罪的刑民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彰 《法学论坛》2016,(2):152-160
盗窃罪的行为对象为“公私财物”,因而实务中在认定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时存在争议.网络虚拟财产是否为“财物”,在刑法无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对其进行解释可能违反罪刑法定原则.通过民法上对网络虚拟财产之概念和特征的分析以及对“物”的相关理论和对《物权法》相关规定的梳理和剖析,认为应当明确分别网络虚拟财产与本地虚拟财产的本质差异,网络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权利凭证,其法律属性为债权而非物权,基于物权法定原则,在无任何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网络虚拟财产不可以作为物权客体,亦不可以被扩大解释为财物,因此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   

13.
论权利质押     
质押,也称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纵观世界各国立法,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三种。我国担保法仅规定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权利质押与动产质押相比,具有特殊性,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具有极重要的作用。然而长期以来,理论界对权利质押却少有论及,因此对权利质押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一、权利质押的性质权利质押是以所有权以外的可让与的财产权…  相似文献   

14.
外商出资欺诈行为的法律防治温树斌外商出资欺诈行为是指外商在注册资本出资过程中,采取欺诈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其直接的后果就是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者投入的实际财产状况不符,致使我国的外商投资领域出现"假冒伪劣产品"。由于注册资本是企业进行生...  相似文献   

15.
"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罚具有以下两个特点:(1)一概不问有关财产的来源与持有是否合法;(2)不考虑受刑人重归社会的可能性。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刑罚不啻在经济上判处犯罪人"死刑"。由于此种没收财产刑已经被绝大多数国家的刑事立法所摈弃,因此中国依据上述没收裁决提出的境外资产追缴请求一般会被外国所拒绝。我国刑事立法应尽快废止"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刑罚的做法,将没收的适用范围与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挂钩,并应当确立"等值没收"制度,允许用被判刑人的个人财产折抵被挥霍或已灭失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并采用罚金刑给予犯罪人以财产性制裁,以保证我国境外犯罪资产追缴的国际合作得以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16.
试论赠与合同的立法及司法实践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与传统观念和司法实务作为实践合同有质的差别,由此带来的诸如合同的效力、履行、撤销、终止、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等一系列问题,势必影响司法实践,我们应当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转变观念,不能用传统习惯诠释新的法律。如赠与的财产登记,以往按有关司法解释作为合同的成立或生效条件,按合同法立法精神,赠与的财产登记应为物权变动登记性质,是物权变动的必要条件,而非合同成立或生效的必要条件。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排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赠与合同当事人地位,他们不能也不宜再作为受赠人,其法定代理人也不能代为接受赠与物。另外,我国还应尽快对合同法未规定的捐赠问题作出补充规定,从根本上解决捐赠的立法与司法问题。  相似文献   

17.
湖南省叶正英问:某村办砖厂负债超过资产约80万元,债权人要求砖厂破产还债。砖厂开办时注册资金45万x,其中贷款30万元(本息未还)负债经营,某村自筹15万元,但某村实际并未投入。请问:若法院宣告砖厂破产,是否应将开办者本实际投入的注册资产算作破产财产清算?本刊法律部答:洞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即可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破产时,应当确定其破产财产,破产财产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企业开…  相似文献   

18.
一、问题的提出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会遇到这样一些令人头疼的问题:某企业在进行民事活动产生债务后就因不参加工商年检而被吊销了营业执照,甚至是在诉讼期间被吊销营业执照,那么它的诉讼主体资格如何确定?如果被吊销执照的企业根本无法找到人应诉,其开办单位应当承担何种责任?如果开办单位的注册资本投入不到位或者抽逃注册资本,开办单位应当承担何种责任?  相似文献   

19.
由国家提供的企业法文本作为标准合同往往会给投资者设定多种待选的企业法律形态。问题是:是什么因素决定了国家对企业法律形态的选择和设计?为何当事人的选择总是背离国家的理性设计?传统研究习惯于站在国家立场对影响投资者选择企业法律形态的诸因素进行理性猜测,并不重视从投资者的角度进行实证调查。本文以法学院和商学院研究生为样本,尝试运用社会学的调查方法,从投资者视角观察:投资者所接受的专业训练、性别构成与企业法律形态选择诸因素是否存在关联?分析不同的专业训练和性别构成是否会影响投资者对企业法律形态的选择,以及这种影响将在多大范围内发生?本项研究表明:专业训练与企业法律形态诸因素的选择之间仅存在微弱的相关性,性别构成对此有些影响;专业训练和性另4构成对企业类型的选择并无明显影响;专业训练对国家确定企业法律形态时应当考量的价值因素存在较大影响,但性别构成与此无太大的相关性;企业形态法定主义并未如理论教条所描述的那样受到重视,理论界颂扬、肯定的企业形态法定主义缺乏观念(现实)基础。本项研究从社会学、统计学视野中定量观察法学问题,质疑了理论界的一些流行思考。同时也将说明:比较法主要只是一种站在不同立场观察制度运作的法学方法,并非仅如通常理解的那样,是一种“超国家比较”。同一法域内的比较以及制度与其运作实况的比较,同样应当构成比较法的任务和方法。  相似文献   

20.
合作作品的立法模式有三种,分别是狭义说、广义说和折中说.我国现行著作权法采取的是广义说,并没有清楚阐述合作作品的内涵和外延,也没有厘清合作作品的构成要件,其并没能够圆满实现合作作品制度解决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的立法宗旨.鉴于此,在未来《著作权法》的修订过程中,我们应当细化作品的类型,既规定合作作品,又规定结合作品;应当明确合作作品的构成要件.同理,我们也应当把属性不同的集体作品从普通的汇编作品中分离出来,单独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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