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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85,(4)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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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杂志》1985,(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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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公民生前对其遗产及其它事务作出预先处理,而于其死亡后才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如果一个国家承认遗嘱继承制度,那么它同法定继承制度一样,即占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当一个公民生前未留下遗嘱或是遗嘱未处分完他的遗产时,他的遗产才按法定继承制度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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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理乾律师在1997年第7期《中国律师》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一份超脱人类理性的遗嘱》(以下简称(王文》)。笔者认为,《王文)所述故事确实感人至深,发人深省。然而,对于王律师的做法和《王文》中的一些观点,笔者却绝不敢苟同人“疑义相与析”的动机出发,笔者发表以下看法,意在引起同行讨论。一、“继承狗”之说与法理不合,动物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王文》在文章的后部说:我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是死亡公民的遗产。依据此条法律,显然狗只能作为公民死亡时所留的遗产让继承人来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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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遗嘱是被继承人生前依法处分自己的财产,并于其死后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人死亡后,按照遗嘱内容继承遗产则为遗嘱继承。具有涉外因素的遗嘱继承即为涉外遗嘱继承。关于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适用,我国尚无明文规定。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九条只对涉外法定继承作了规定,即:“遗产的法定继承,动产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律,不动产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这一规定并没有涉及遗嘱继承。而继承法的规定比较笼统,没有明确区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继承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遗产或者继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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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杂志》1991,(1)
我国刑法第十条把“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列为犯罪行为之一,表明刑法对公民私有合法财产的重视,这无疑是十分正确的。但是,作为定罪量刑的刑法典,如果只是对公民私有的合法财产给予保护,而对公民持有的其他财产不表态的话,那么,显然范围规定得太窄。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及经济体制的改革,公民持有的财产来源较为复杂。其中大部份是公民利用合法手段获得的,如合法经营的利润、工资,接受的赠与、遗产、稿酬、利息等等;也有的是非法所得,如走私、受贿、贪污、盗窃、诈骗及投机倒把、偷漏税款等等的所得。如果只对公民的合法财产予以保护,对公民持有的那部分非法财产不采取任何手段保持其相对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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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是指公民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后,依据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按照法定程序将被继承人生前所留的财产转移给继承人的法律制度。死者为被继承人,死者遗留的财产为遗产,取得死者遗产的人是继承人。依法取得死者遗产的权利叫继承权,享有继承权的人只能是自然人。本文主要探讨遗嘱继承公证中的遗嘱生效确认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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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遗赠扶养协议存在的合理性。我国继承法中的遗赠扶养协议,运用合同形式解决人们之间的扶养和财产处分的做法,这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我国农村集体早已对无依无靠的老年社员实行“五保”,还有许多公民个人也出于社会主义组织的团结互帮精神,主动承担对年老无依靠的人的扶养、照顾义务。然而,社会上也存在一些不良现象,如有的“五保户”的出嫁女儿没能担负起赡养父母的义务,在父母死亡后却同集体争夺遗产;有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在被继承人生前需要受到扶养、照顾时,没尽过扶助义务,当他死亡后却与扶养、照顾他的人争夺遗产;还有一些人,无视他人主动扶养、照顾无依靠老人的事实,对他人在被扶养人死亡后取得遗产而不满。实行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只要履行了自己对被继承人的扶养、照顾的义务,就可以根据协议排除他人(包括法定继承人)的干扰,合法地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这样,既可以提高集体和公民个人扶养无依靠人的积极性,又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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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税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之后,对于其财产转移给他人时所应征收的税。制定遗产税法,有利于健全社会主义税法体系;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经济体制的改革;有利于克服私有财产继承制度的消极影响,消除社会成员财产相差悬殊的现象;有利于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和公民个人的经济利益。按照1807年国际法会议关于遗产税课征一律采取属地主义原则的规定,我国公民若继承在外国的遗产就要按该国的规定交纳遣产税,而世界各国普遍对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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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是公民生前对其遗产及其它事务作出预先处理,而于其死亡后才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如果一个国家承认遗嘱继承制度,那么它同法定继承制度一样,即占有重要的法律地位。当一个公民生前未留下遗嘱或是遗嘱未处分完他的遗产时,他的遗产才按法定继承制度处理。在我国古代,继承包括身份、爵位与财产三种。财产继承与前二者是密切相联的。在奴隶社会,奴隶一无所有,包括他的人身也是奴隶主的财产,因而他们生的子女,仍然是奴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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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公民死亡,是在法律上消灭该公民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不再承认该公民的社会存在,视同自然死亡。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是法律规定宣告公民死亡必须具备的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民法通则》对宣告公民死亡的条件作了严格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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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主体变更的类型第一,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财产权概括移转给遗产继承人,应将被执行主体变更为遗产继承人。根据继承法中对遗产的划分,总体包括被继承人遗留的积极遗产与消极遗产。①积极遗产是指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财产和财产权利,②它给继承人带来了财产利益,故称为积极遗产。消极遗产是指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债务,由于它不仅不能给继承人带来财产利益,还会使继承人的财产利益受到减损,所以称为消极遗产。按照继承法的基本原理,继承人不能只继承积极遗产而拒绝消极遗产,必须概括继承,除非放弃继承权而不继承。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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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遗产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遗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是财产继承法律制度中带关键性的问题。但对遗产所有权转移的具体时间,我国民法学界流行的观点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就已取得了对遗产的继承权和所有权,遗产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当然应归属继承人所有。为了论述方便,笔者姑且简称这种看法为“死亡论”。拙文想通过对死亡论的剖析,提出自己对遗产所有权转移时间的不同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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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规定,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可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要做到正确处理遗产,分清遗产的范围很关键。与遗产易混淆的其中一种情况是被继承人生前为第三人设定的财产,实质上等于被继承人生前已经处分的财产,只是未实际交付而已,这部分财产的所有权已归他人所有,故不属遗产。此案中,赵某为达到“金屋藏桥”不被人发现之目的,购置价值10万元的住宅一套送子李荣生活起居之用,很明显,这套住宅的所有权已归李某,不再属于赵某的遗产部分。故宋某的请求不应予以保护。另外,李某还未结婚,正值青春年华,把自己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