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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本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平等主体间依靠司法强制力解决民事纠纷、维护权益的一种方式。近几年,开始有人充分利用诉讼的“游戏规则”或者法律的空白与漏洞,用虚构的事实或者不真实的证据,利用合法诉讼形式牟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诉讼就是虚假诉讼。此类诉讼并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善意,意在损害相对方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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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年来许多用人单位漠视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呈大幅上升的趋势,而传统诉讼在追究用人单位公益违法行为方面存在不足的状况,笔者在考量劳动权保障与公益诉讼之间的契合性,以及如何处理公益诉讼与传统诉讼关系的基础上,提出及时引入劳动权保障公益诉讼机制,认为这是目前解决劳动公益案件、维护不特定多数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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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制度为农民工合法权益救济提供了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的多种途径。"司法最终解决原则"要求诉讼救济途径应发挥其应有的实效性,但现有的诉讼救济途径存在着诸多不顺畅因素,尤其农民工维权多以群体形式出现,团体诉讼制度的建立成为提高诉讼救济途径的关键所在。以农民工维权领域团体诉讼制度的建立为突破口,在我国确立团体诉讼制度,区分工会、非政府组织的团体诉讼原告身份,厘清工会、非政府组织程序意义原告人与农民工实体意义原告人关系,建立行之有效的团体诉讼制度,以实现最大限度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之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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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玲爱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2):81-83
基于法益保护立场,"虚假诉讼入刑"具有合理性与现实必要性,但须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条件。"诉讼诈骗"、"诉讼侵吞单位财产"、"诉讼逃避生效裁判文书"情形构成相应犯罪与刑法理论也是高度契合的。唯独"虚假诉讼"涉嫌"妨害作证罪"等罪名是值得商榷的规定,因为"伪证罪"只存在于刑事诉讼中,是故,在民事诉讼中教唆、妨碍他人作证的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显得过于牵强,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的嫌疑。在司法实务中,若要将虚假诉讼定性为妨害作证罪,理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2条贯彻区别对待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无侵犯他人法益故意的虚假诉讼行为无罪;(2)以侵犯他人权益为目的的虚假诉讼,在一审庭审结束前撤诉的,应理解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3)虚假诉讼即使裁判文书已经做出,若当事人并未通过履行或者执行上述裁判文书侵犯第三人权益,也应做免予追诉处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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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诉讼的诉权基础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团体诉讼是指社会团体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或者其成员的利益,依据特定法律赋予的权利或者团体成员授予的权利,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者提起不作为之诉或者损害赔偿之诉,并享有独立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一种群体诉讼机制。公益社团提起团体诉讼的诉权基础因不同诉讼类型而有所差异,其中团体的不作为之诉系基于法律赋予的不作为请求权,而公益团体提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的诉权基础则是诉讼信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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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诉讼是一个原告和一个被告单独进行诉讼相应的复数诉讼形式。民事诉讼的价值取向是对实现民事诉讼的目的、方式、手段和过程的要求,及价值取向为公正、效率、和秩序。这种价值实际表现为有利于防止实践中法院为了执行方便而乱列共同诉讼人、滥科连带责任的现象;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借助于共同诉讼处理纠纷,充分发挥共同诉讼制度,排除纠纷的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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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是维护公平正义、保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虚假诉讼是一种不诚实的行为,危害司法公正并侵害他人权益。对民事虚假诉讼进行检察监督,具有维护司法正义和法律秩序的重要意义。在探讨民事虚假诉讼的概念及其特点的基础上,总结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为加强民事虚假诉讼的检察监督、改进司法实践、提高司法公信力提供有益的思考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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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涉及到公共利益的如环境污染、侵害消费者权益、侵犯受教育权等问题层出不穷,法学界对公益诉讼的立法呼声不断高涨,司法实务界对公益诉讼也进行了各种试点,最终被纳入《民事诉讼法》,但关于民事公益诉讼的规定过于概括,不具有可操作性。笔者希望以已有的民事公益诉讼实践为基础,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公益诉讼相关配套制度构建提出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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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2,(3):125-139
诉讼告知是指在诉讼中由特定案件的当事人向可参加诉讼的第三人告知案件已系属于诉讼的行为。司法实践中,我国民事诉讼长期处于缺乏诉讼告知的状态,而以第三人参诉制度取代之。诉讼告知的缺失已成为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较大缺陷。诉讼告知具有独特的功能,如一次性纠纷解决、维护告知双方权益和完善第三人权益救济程序等。大陆法系大多建立了诉讼告知制度以维护第三人合法权益,对此应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鉴于我国现存第三人制度已经饱受批驳,为防止造成更加混乱的局面,诉讼告知应当在第三人类型化调整之基础上加以建构,在此过程中也要结合具体国情,注意协调与现存诉讼制度的关系,以实现域外经验的本土化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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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的总称。共同犯罪诉讼程序由于被追诉人的复数性和诉讼客体的牵连性以及诉讼行为的关联性等特点,各共同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有其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共同被告人享有与共犯证人对质的权利、请求分离诉讼的权利、接受法律援助的权利和请求其他辩方开示证据的权利。为此,刑事诉讼立法应当对这些权利作出明确完备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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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程序是一种特殊的简易诉讼程序,它的受理范围以一定的诉讼标的额为上限,其宗旨是使司法接近平民大众,使普通老百姓能够用诉讼的手段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小额诉讼程序在国外已经普遍设立,效果良好。我国也应设立该程序以解决人们诉讼难的问题,也实现诉讼程序设置的科学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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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给了那些“潜心钻营法律空子,企图利用司法程序实现自己不光彩目的”的“恶意诉讼者”一个明确的回答:法律对恶意诉讼说“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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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诉讼是指公益性社会团体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或者其成员的利益,依据特定法律赋予的权利或者团体成员授予的权利,得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者提起不作为之诉或者损害赔偿之诉的一种群体诉讼机制.在中国构建团体诉讼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文从立法体例的选择、适用的范围、提起团体诉讼的要件、团体诉讼的特殊管辖规定、团体诉讼之反诉禁止规定、辩论主义及处分原则的限制与法院职权的加强、诉讼费用的特殊规定、团体诉讼判决效力的扩张、团体诉讼赔偿金额的确定、团体诉讼与个人诉讼及代表人诉讼的协调等十个方面详细论述了构建中国团体诉讼制度的若干事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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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事实”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杨智博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9,32(4):49-56
鉴于法条和司法解释内容规定的不明确性和不完整性,需要对虚假诉讼罪中"捏造事实"的含义进行进一步解释。虚假诉讼罪是单一行为犯,利用他人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的,也构成虚假诉讼罪。篡改部分民事法律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也属于虚假诉讼罪中的"捏造",成立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的行为方式不包括不作为,隐瞒他人已经偿还债务的事实依然进行民事诉讼的,是积极地虚构事实,理应认定为"捏造事实"。若捏造的事实不会影响法院的公正裁决,不能定性为虚假诉讼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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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公益诉讼是相对于行政私益诉讼由非法律上利害关系人提起的、直接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行政诉讼。在我国这仍是一司法盲区,但西方国家已经建立了一套卓有成效的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本文通过对国外行政公益诉讼的简要介绍,论证了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的必要性,并对我国应采用的行政公益诉讼模式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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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的加速在农村造就了大量留守儿童,这些留守儿童的父母常年在外,不能有效行使监护权,导致很多孩子不同程度地存在心理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缺少专门服务机构和法律监督不完善。因此,迫切需要构建留守儿童公益诉讼机制,从机制上保障其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