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以加速四化建设,是我国实行对外开放政策的主要目的。引进技术的方式固然很多,但通过有偿贸易引进技术,应该说是一个主要途径。在当前国际技术转让中,我国虽也从事技术输出,但仍以引进为主。因此,本文着重从引进方的角  相似文献   

2.
在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的背景下,知识产权在外国公司对我国产业实施控制以及利润转移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以汽车行业为例:外国汽车公司凭借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在没有转移核心技术的前提下,以技术转让的形式控制了我国汽车产业的很大份额,并以技术转让费、零部件供应等形式从我国取得巨额利润.应对当前的外贸统计方法、以技术换市场的理念以及"技术引进"还是"产品引进"等问题进行反思.  相似文献   

3.
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以来,在加强引进外国先进技术的同时,不断开拓国内技术市场,出现了大量涉外的或国内的技术转让合同。在国内的技术转让合同中,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所占比重最大,而且,很大一部分非专利技术是技术秘密,这类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会愿意对方将技术秘密泄露、传告出去或被窃取、利用。  相似文献   

4.
第一条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吸收国外资金、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繁荣我国电影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电影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相似文献   

5.
三资企业技术引进中的作价问题及处理原则之法律分析孙南申一目前,我国三资企业以生产性中外合资企业居多,不少企业因从外国合营者或其他外国公司获得所需要的技术,而涉及技术引进问题。中外合资企业的技术引进大致分为技术投资与技术转让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指外国...  相似文献   

6.
外国(地区)公司代表受贿能否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问题,是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个有争议的新问题。刑法第163条对于“公司、企业”的范围未作明确规定,司法解释也从未涉及过这个问题。我们认为,对刑法第163条所规定的公司、企业应当作广义的理解,不仅仅是指中国的公司、企业,而且包括外国(地区)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而外国(地区)公司常驻代表机构就其属性来讲,它是外国(地区)公司分支机构的一种形式,故应当将其列入公司、企业的范畴。 一、从我国公司法的专门规定来看,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已经纳入其调整范围 我国公司法在第九章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作了专门规定。首先,从其法定含义来看,《公司法》第199条第1款规定:“外国公司依照本法规定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指外国公司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经我国政府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或办事机构。第二,从其法律地位来看,《公司法》第203条规定:“外国公司属于外国法人,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可见,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本身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从属于外国公司,是外国公司的组成部分,与外国公司的关系相  相似文献   

7.
第一条 为了促进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允许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有关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第二条 本规定中投资性公司系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 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性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四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一千万美元,并有三个…  相似文献   

8.
沈雅茜 《法制与社会》2012,(15):284-285
由于国际技术转让不仅涉及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而且关系到国家的利益.因此,各国出于政治、军事目的,为了保持本国在该领域的先进地位,都严格控制尖端技术,军事技术以及可用于军事上的先进技术的输出,对输出的技术项目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特别是一些发达国家出于政治目的,严格限制对一些所谓敌对国家技术的输出.此外,在国际技术转让中,技术供方为了垄断技术和市场,以获取最大利益,往往在技术转让合同中增加一些限制性商业务款,这样做不利于受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提高.本文主要从法律角度分析国际技术转让的法律规则及管制策略.  相似文献   

9.
(2004年11月17日商务部令第22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第一条为了促进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允许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有关外国投资的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在中国设立投资性公司。第二条本规定中投资性公司系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相似文献   

10.
第一条 为鼓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举办具有国际规模和影响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和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鼓励引进国际上先进的组织会议展览和专业交流方面的专有技术设立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促进我国会展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在中国境内的正当经营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的保护…  相似文献   

11.
利用税收优惠 鼓励外商投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为了充分利用外资、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务院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等许多重要的涉外税收法规。这些法规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以税收优惠措施鼓励外商在我国投资,并取得了可喜的进展。那么,我国涉外税法中的优惠规定是通过哪些具体措施起到调动外商投资的积极性呢?这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正> 获得外国的先进技术是中国对外经济合作计划的基石。虽然中国也谋求大量的外国投资和对外贸易,但她的领导人清楚地意识到,只有最终掌握、应用和普及新技术,国家才能在基础设施、经济效能和生活水平方面得到根本的改善。对大多数外国公司来说,技术转让掌握着中国潜在巨大市场的钥匙,因而最近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  相似文献   

13.
王毅 《法制与社会》2010,(33):98-100
《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使用外国投资者的概念来指称外国投资,虽然符合外资并购的规制特点,但却模糊了外国投资的界限。对于外国投资者的概念的理解,应结合外资并购的特点,从投资者国籍、资本来源和投资行为等方面来进行界定。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和惯例,港澳台投资者、三资企业和部分返程投资也应被视为外国投资者。  相似文献   

14.
发展中国家吸引外资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促进技术转让,其向外国投资者提出的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经历了从自愿性技术转让到强制性技术转让的发展过程。发展中国家的强制性技术转让履行要求受到了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的强烈反对和指责。对于发展中国家的技术转让履行要求,与欧式双边投资协定未明确反对不同,美式双边投资协定确立了明确的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禁止规则。我国与美国正在进行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关于技术转让履行要求规则的谈判,我国应当作如下应对:坚持在双边投资协定序言中确立促进技术转让和保护公共利益的条约地位;尽可能地通过谈判协商,弱化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禁止的力度、限缩我国应承担的技术转让履行要求禁止义务。  相似文献   

15.
(2 0 0 3年 1 1月 2 5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商务部、文化部令第 2 1号发布 自 2 0 0 4年 1月 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 ,吸收境外资金、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 ,促进我国电影业的繁荣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电影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下简称合营外方 )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 ,经中国政府批准 ,同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 (以下简称合营中方 )设立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新建…  相似文献   

16.
所谓国际技术引进,很难以一个统一的定义来概括,从技术是否具有价格方面划分:有国家之间的技术转让、技术援助与具有商业性质的技术转让两类;从技术的法律方面划分:有具有工业产权技术(即专利、商标等)与无工业产权之技术(即专有技术)两类;从技术转让形式方面划分:有单纯之技术转让贸易与许可证技术贸易两类等。具有商业性质的无工业产权的专有技术之法律保护,不仅  相似文献   

17.
一、关于技术引进中的“软硬搭配”和“价格转移”问题根据1985年的《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的规定,技术引进的客体分为三类:1.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应该指出,单独使用外国企业的商标不属于技术引进范畴;2.专有技术;3.技术服务。这三种客体本质上是一种无形的知识产品,在技术引进中,通称“软件”,相应地机器、设备等称为“硬件”。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宗旨是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但是提供先进技术的国外供方(出让方)在输出技术时,首先考虑的是要搭配硬件,以软件带动硬件出口,因为硬件的出口数量越大,利润越多;而中方,从核算的观点来分析,需要用最少的外汇引进最有用的技  相似文献   

18.
积极利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是我国发展经济的长期战略方针.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外开放政策,我们不仅鼓励海外各界人士来我国兴办各种合作事业,而且也欢迎他们来举办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由外国投资者单独占有,并由外国投资者自己负责经营管理的企业.它是一种完全私人资本的独营企业.除个人投资外,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还有有限公司、无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因此,从法律上说,在我国的外商独资企业可以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外商在我国举办独资企业的特点是,我方有偿提供土地,收取土地使用  相似文献   

19.
孟强 《行政与法》2006,(8):127-128
对我国公司法而言,BJR就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为了公司最佳利益并认真履行了知悉义务后做出了不涉及个人私利的商业上的判断,这样的判断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出现损害后果时也不追究决策者的个人责任。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司法制的完善,BJR在我国有引进的需要和适用的前景,从地方法院的判决中也可以看出司法实践需要BJR的指导。在构建了中国式BJR的定义、构成要件和具体适用程序之后,建议从国情出发由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对BJR的内容和适用程序做出规定,并拟定了详尽可行的参考内容。  相似文献   

20.
于冲 《犯罪研究》2013,(1):49-57
伴随经济发展水平的迅速提高和大国地位的逐步确立,中国已崛起为世界最大的资本输入国,也开始面临外国公司商业贿赂犯罪的世界性难题.在当前在华外国公司商业贿赂犯罪日益泛滥的背景下,迫切需要从实证的视角对目前在华外国公司的商业贿赂犯罪问题形成清醒的认识,继而探寻防治在华外国公司商业贿赂犯罪的刑法治理路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