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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律师刑辩难,侧重于揭示中国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如履薄冰、举步维艰的处境。在立法层面,直指《刑法》第306条、《刑事诉讼法》第38条以及《律师法》的部分条款;在司法实践方面,则披露和检讨刑辩律师执业的外部环境,感喟在刑辩中遇到的种种困惑。  相似文献   

2.
郭赐玥 《法制与社会》2011,(30):267-267
目前我国刑事案件律师执业的风险及其豁免,研究的目的是探索改善刑事案件律师执业环境和提高刑事辩护质量的制度安排。本文准备以此为切入点,详尽分析当前我国刑事辩护中律师豁免权的性质、特征、构成要素,现实意义,律师执业环境的现状、问题。  相似文献   

3.
闫俊瑛  陈运红 《法学杂志》2013,34(5):112-119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围绕律师刑事辩护制度做出了重大修改,深度回应了以往律师参与刑事辩护的种种难题。但是,由于执法理念存在偏差、法律制度仍显笼统等原因,律师进行刑事辩护过程中,依然存在会见难、取证难、阅卷难以及律师意见不被重视等问题。应从转变理念开始,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建立的辩护律师依法执业的系列制度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同时,应加强研究与协商,切实厘清律师调查取证、核实证据、阅卷过程中的争议问题。  相似文献   

4.
同志们: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公布以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普遍给予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借此机会,我谈点感想,与大家交流。第一,《规定》的出台是检察机关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的重要举措。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等,是法律赋予律师的重要执业权利,是律师履行职责的基本保障。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律师法对这些权利都做了相应的规定,但由于这些规定比较原则和抽象,因此,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产生了不少问题,最为突出的就是律师…  相似文献   

5.
律师异地执业,也叫律师跨地区执业,是指律师离开注册地到注册地以外的地区从事律师业务。由于我国律师注册机关是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司法行政机关,因而律师异地执业主要是指离开注册地省区到他省区执律师业务。依此理解,律师在注册地省区内的各市各区内执业,不宜看作是律师异地或跨地区执业。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地区差别以及律师业地区发展的不平衡,也由于律师业务市场化竞争以及律师业务发展的多元化和律师业务协作的加强,律师异地执业已成为十分普遍的现象。不论哪里注册的律师,不跨过省界执律师业务的恐怕少之又少。特别是时…  相似文献   

6.
王东明 《法制与社会》2014,(3):254-254,271
刑辩律师执业风险法治观念的缺失、司法制度设置的缺陷、刑事立法缺陷以及执业律师自身的执业水平与防范意识。为此,防范刑辩律师执业风险重点应从树立保护人权的法治理念,保障控辩平等、完善刑事立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规范执业行为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7.
今天,律师执业已成为当代中国具有广泛影响的一种新兴职业。然而,由于历史及现实的原因,律师的执业环境却令人忧虑,尤其是刑事诉讼活动中,律师如履薄冰、举步维艰。辩护律师既受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也受公安、检察机关的监督,对辩护律师的执业惩戒权和因执业引起的刑事处罚权完全掌握在国家机关手中。因此,辩护律师既难以保护自己,更难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和社会的尊重。直率地讲,当今中国辩护律师就像戴着脚镣的舞者,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扮演着尴尬的配角角色。以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为主题,2002年2月28日,全国律协邀请北京…  相似文献   

8.
第四届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吴明德认为:律师协会和检察机关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通报、会晤制度,形成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工作机制,努力为律师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刑事辩护业务萎缩已引起关注改革开放20年,中国律师从无到有,今天已达10万之众,它从一个侧面显示出中国法制建设的长足进步,律师业务已渗透到社会经济、政治的各个方面。在蓬勃发展的律师业务中,有一种现象引起了业内人士的注意,这就是:律师的刑事辩护业务裹足不前,甚至萎缩,一些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退出了这个领域。与此相关的是:有些地区的检察机关对律师动辄采取…  相似文献   

9.
沈素艳 《法制与社会》2012,(30):286-287
作为一名执业律师,因为工作的关系,会经常同公证员一起研究探讨法律业务,现就律师参与的一件保全证据公证业务,谈一谈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证据规则的实际应用问题。  相似文献   

10.
高树 《中国律师》2002,(10):27-30
律师异地执业,也叫律师跨地区执业,是指律师离开注册地到注册地以外的地区从事律师业务。由于我国律师注册机关是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司法行政机关,因而律师异地执业主要是指离开注册地省区到他省区执律师业务。依此理解,律师在注册地省区内的各市各区内执业,不宜看作是律师异地或跨地区执业。  相似文献   

11.
尽管检察环节的律师辩护权对于整个刑事辩护至关重要,我国司法改革也在不断致力于保障和完善律师的刑事辩护权,但是相关制度的出台并未能根除刑事辩护律师执业中“的三难“”、五难”问题。◇检察环节律师辩护权的体现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六机关《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关于人民检察院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我国律师在刑事诉讼检察环节的辩护权主要反映为以下几个方面。(一)会见权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相似文献   

12.
李世清 《河北法学》2011,29(2):197-200
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经常遇到"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等,这已经成为了束缚中国律师刑事辩护业务迅速发展的瓶颈。2007年修改后的律师法,专门规定了一些新措施破解律师执业难题。围绕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会见、阅卷、调查取证、法庭辩护等问题,指出这些新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挑战,并提出解决的出路。  相似文献   

13.
李鸣杰 《法治研究》2010,(11):97-105
自去年底发生李庄案后,原本就严峻的律师刑事辩护的执业环境更趋恶化。本文阐述了当前律师刑事辩护所面临的主要困境,反思了其中的制度性根源,在阐明刑事辩护律师职业定位和社会功能的基础上,结合自己多年刑事辩护的执业经验,探讨了在现实的制约条件下,律师如何更好地完成刑事辩护的职业使命。  相似文献   

14.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律师制度发展迅速。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辩护职能也随之不断加强,作用更加突出。2007年修订的《律师法》,进一步规范了律师的职业行为,加强了律师执业的法律保障,但刑辩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仍然面临诸多的问题与困难。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司法理念上的原因.也与一些刑辩律师未能妥善处理和法官的关系有关。  相似文献   

15.
随着实行达十年之久的律师证券业务资格的取消,广大的中国律师从事证券业务将不再受资格的限制,这对想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来说既是一种机遇,更是一种挑战。因为证券业务毕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法律事务,它不仅要求律师具有从事证券法律事务的专业知识,更要求律师具备评估证券法律事务执业风险的能力。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2家律师事务所的19名律师被处以总额超过367万元的罚款,而且有些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已经把律师列为被告,国外更不乏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受到民事起诉甚至刑事指控。因此,认识和防范证券法律服务执业风险已成为十分紧迫和重要的…  相似文献   

16.
人们普遍以为律师业是一个崇高而令人羡慕的职业,然而,现实生活不尽人意,越来越多的律师感到律师执业环境的艰难,律师执业环境已经成为众多律师困惑和思考的一个问题,笔者结合自己多年的司法实践,在此就律师执业环境与律师业的关系以应我国目前律师执业环境的现状和如何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谈一点自己的看法,以与同行商讨。一、律师执业环境与律师业的发展执业律师总是处于一定的社会环境之中,不可避免地受所处的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影响律师业发展的环境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概括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律师执业的…  相似文献   

17.
高凌燕 《中国律师》2009,(12):34-35
哈佛大学教授德肖维茨律师说:“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头衔能超过刑事辩护律师头衔受人尊敬。”刑事辩护律师之所以得到如此高的褒奖.我想这源于他们的执业特性、他们的职业操守、他们的不懈努力和他们不断面对的近乎险恶的执业环境。“如履薄冰”是形容刑事辩护律师执业环境出现频率最高的成语,究其原因,就是有太多的落水者,而这些落水者中不乏循规蹈矩者、按部就班者。可无论是在正规溜冰场还是在“野溜冰场”,落水的可能都是随时存在的。于是乎,刑事辩护律师被形容成冰上舞者,刑事辩护一度成为年轻律师的禁区,而新修订的《律师法》让人们再次对改善刑事辩护律师执业环境燃起了希望,在泥泞中摸索的中国刑事辩护律师也在去年儿童节时绽开了孩子般的笑容……  相似文献   

18.
詹安乐 《法制与社会》2010,(21):127-128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辩护律师李庄被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有罪,此事件引起了全国各律师、学者的关注。在律师、学者强调维护律师,特别是刑事辩护律师合法权益的同时,本文以律师调查取证权的权利界限为研究重点,强调在律师履行调查取证权时,应当严格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尽量规避执业风险。希望能够看到律师界强调维权的同时,注重规范律师行业管理体制,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提高执业道德和执业水平。  相似文献   

19.
刑事辩护制度是刑事诉讼制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1996年刑诉法的修改无论是在对刑事诉讼程序还是律师权利方面都做出了一定的突破.巩固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和作用.但与国际刑事辩护制度标准仍有一定差距,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发展。新《律师法》赋予律师更多的执业权利特别是律师的辩护权利,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奠定了基础。但由于《律师法》不是基本法,不能囊括诉讼制度的全部,我国辩护制度存在的立法方面的缺失,仍期待《刑事诉讼法》再次修改时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20.
律师法是我国又一部重要法律,它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又取得了重大进展。律师法对律师的执业条件、执业机构、业务范围、律师的权利、义务等都作了专章规定。这些规定为律师执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尤其律师法第十四条还专门规定了:“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这一规定是非常必要的,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必将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下面,试就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一、是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净化律师工作环境的需要。自从我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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