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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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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处罚不纯正不作为犯在理论上产生了与罪刑法定主义相抵触的问题,因而学者们从各种角度对此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日本学者日高义博的构成要件等价值判断标准为限制处罚不纯正不作为犯提供了理论依据。我国有关立法应在刑法总则中增加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规定。同时,应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为的总的社会危害性大小,有选择地将某些常见的社会危害较大的行为以纯正不作为犯的形式在刑法分则中明文规定。  相似文献   

2.
等价性理论是为解决处罚不纯正不作为犯和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冲突而提出来。等价性与作为义务之间的关系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命题,应该分别予以讨论,在作为义务之外判断等价性问题。而且等价性并非不纯正不作为犯成立的一个独立成立要件,它是不纯正不作为犯与相应作为犯在刑法非难价值上相同的结论性评价。而不应局限于不纯正不作为行为与作为行为之间的等价值性。等价性是犯罪可罚的等价性,是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根据,而不是决定行为人正犯的等价性。  相似文献   

3.
应当从事实因果关系和法律因果关系的二元角度分析不作为犯的因果关系。不作为犯的法律因果关系是法律的拟制,纯正不作为的作为义务被法律明确规定,因此其事实因果关系不再考虑;不纯正不作为犯中的作为义务不是事实因果关系之因,行为人的不作为与事实因果关系是利用或者不中断的关系。不纯正不作为犯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是法律满足国民感情的权宜之举,因此应当严格限制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处罚范围。  相似文献   

4.
现行刑法较之与修订前的刑法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明确规定了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其中罪刑法定原则的显得尤为重要.使得在司法实践中,确实做到了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本文从罪刑法定原则的来源入手,对罪刑法定原则在当今国际社会中各国的立法现状及我国现行刑法确定罪刑法定原则之必要性作了粗浅的分析.  相似文献   

5.
纯正不作为犯是刑法分则明文规定了保证人与不作为内容的犯罪,而不纯正不作为犯则是刑法分则没有规定保证人与不作为内容的犯罪。相对于前者而言,后者具有两个特点:与对应的作为犯共处一个刑法条文之中以及对于作为构成要件核心的保证人地位缺乏明确规定,这就导致了与罪刑法定原则的矛盾。为克服这一矛盾,刑法理论导入了"等价性"理论,力图通过将不纯正不作为犯与同处一个条文内的作为犯发生"某种等价"的方式,为其可罚性奠定合理的基础。"等价性"的内容,不是整体的成立标准或漠然的价值判断,而是将形式的作为义务予以实质化的规则方法,目的是避免作为义务形式化对刑法评价的干扰。作为"等价性"实质内容的"作为义务"实质化方法,在根本上是刑法的"自动自觉"造成的。因此,在实质的义务说之前提下,不纯正不作为为犯的成立和作为犯罪并无必然的"等价"要求,这可以从事实存在、规范结构、刑法机能等几方面同时得到说明。  相似文献   

6.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当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基础是三权分立论和心理强制说。其基本内容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不处罚。罪刑相当原则的理论基础和基本内容都存在较大争议。罪刑法定原则与罪刑相当原则在价值取向上、立法要求上、司法上都存在一定的冲突和协调。罪刑法定原则与罪刑相当原则在我国新刑法上得到较为充分的体现。但在司法上,有一些问题也必须得到重视  相似文献   

7.
刑法的基本原则乃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了刑法始终,必须得到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一、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三个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刑法第3条明文规定了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学说与心理强制说。但该原则的思想基础则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  相似文献   

8.
作为义务是不作为犯的核心。作为义务来源或曰根据的疑难在于先行行为合法性的寻求。先行行为是否法律行为的认定问题,涉及到对先行行为之不作为犯处罚是否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从法理学角度而言,先行行为并非法律行为,不能产生法律义务。并非法律行为的先行行为产生法律上的作为义务于法无据,与罪刑法定主义相悖。我们认为应当隶属于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法律事实(待规定)。如何使先行行为合法化,涉及到先行行为的立法模式问题。参考各国立法例,我们建议在总则中作科学而合乎逻辑的规定,以解决出发先行行为之不作为犯与罪刑法定主义的矛盾。  相似文献   

9.
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是我国刑事法制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97年修订刑法的最重要成果。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对刑事司法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新刑法实施二年多以来的实践证明:司法实务中如何正确、全面地贯彻执行罪刑法定原则尚有许多课题需要认真研究。笔者结合办案实践,试就司法实务中如何贯彻、执行罪刑法定原则的若干争议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罪刑法定与法无明文规定的界定 罪刑法定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对法无明文规定的,即使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司法机关也不得定罪处罚。但…  相似文献   

10.
等价性理论是为解决处罚不纯正不作为犯和罪刑法定原则之间的冲突而提出来。等价性是犯罪可罚的等价性,是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根据,而不是决定行为人正犯的等价性。判断不纯正不作为犯成立在思维逻辑层面有三个步骤。等价性判断的内容是社会危害性的严重程度、犯罪性质等。等价性考量的具体标准是:(1)特别行为要素;(2)保证人地位;(3)行为人对法益侵害具有排他的支配力;(4)法益面临现实、紧迫的危险。  相似文献   

11.
本文主要讨论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处罚根据,即已经处于具体危险状态的法益、作为义务和罪质等价性。已经处于具体危险状态的法益解决的是不纯正不作为犯处罚的法理根据,作为义务解决的是行为人的不作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罪质等价性解决的是行为人的不作为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相似文献   

12.
对应否通过刑罚的手段来遏制见危不救现象,可以从刑法学和法经济学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刑法学角度的论述,着重对目前世界上与不真正不作为犯作为义务来源的相关刑事制度以及刑法学说史予以评述,从而得出对将见危不救行为作为一种不真正不作为犯罪予以刑事处罚的否定态度;法经济学角度的论述,通过运用图表阐明犯罪收益与犯罪成本对犯罩概率的影响,从而得出设置"见危不救罪"将使该"罪"的犯罪收益与犯罪成本的比值处于非正常状态,最终将引起"见危不救罪"急剧飙升的结论。  相似文献   

13.
阻碍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犯罪行为是比较严重的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因刑法未对这种犯罪行为单独定罪量刑,对这种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因不同情形而有所不同,而且理论和实践界对这种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有不同观点,为加强对国家安全的维护,有必要对惩处阻碍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犯罪行为进行刑法完善。  相似文献   

14.
加重犯是在基本刑以外由刑法规定更重的法定刑的犯罪形态.它由加重基础和加重因素两部分构成.现行刑法理论对加重基础类型的认识过于狭隘.加重基础除基本罪以外,还应当包括加重犯和非犯罪的事实状态.  相似文献   

15.
对醉酒驾车肇事行为人处罚刑法有明文规定。有必要对售酒的店主、劝酒的人以及同乘等对制造醉酒驾车危险的行为人以先行行为不作为犯进行处罚,其法理基础是自我答责理论和先行行为不作为犯理论。  相似文献   

16.
论共同过失犯罪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本文首先介绍了刑法学界关于共同过失犯罪的理论纷争,并进而认为共同犯罪有事实的共同犯罪与法律的共同犯罪之分,而共同过失犯罪则属于事实上的共同犯罪而非法律上的共同犯罪(后者仅限共同故意犯罪).在此基础上,本文逐一分析了共同过失犯罪的具体类型,并较为详细地论述了共同过失犯罪的认定及其定罪与处罚问题.  相似文献   

17.
美国各州刑法、模范刑法典、刑法理论家所积极探讨的强奸罪疑难问题对我国刑法理论与实践富有启示:强奸罪的犯罪定义应当考虑行为主体与被害人的性别中立,将正态性交与偏离性交置于同等的刑罚等级;正确认定强制行为是把握强奸罪犯罪行为要素的关键,强制分为生理强制与心理强制,生理强制的标准是行为人暴力,被害人反抗,心理强制的标准是“地位悬殊”原则;被告人错误认为被害人同意在某些情况下能够阻却行为人的犯罪意图,但需严格把关,要坚持“真诚并且合理”原则,公正地使用推定。  相似文献   

18.
罪刑法定原则不仅是刑事立法的决定性原则,也是刑事司法的指导性原则;应当将罪刑法定原则宪法化,以充分实现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神圣不可侵犯;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除了传统的几方面之外,还包括罪刑规范的明确性、具体性、正当性、合理性、相对稳定性;目前罪刑法定原则在发展中存在着犯罪化和非罪化的严重;中突、重刑化和轻刑化的明显冲突、相对负刑事责任范围的特定与否的冲突、刑法的主动性和及时性调整与部门法滞后性和排他性调整的冲突、不利于被告的扩大化解释与保障人权的冲突等。  相似文献   

19.
在数额犯中,"数额"不是界分犯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尺,也不是数额犯刑罚发动的内在动因,"数额"是数额犯犯罪构成要件中量的规格,是一种犯罪构成要件要素,在犯罪成立层面起到区分罪与非罪的作用。数额犯存在未遂的犯罪停止形态,这并非是由"数额"本身所规定,而是由刑法总则中关于未遂犯罪的一般规定与刑法犯罪概念的"但书"规定所决定的。  相似文献   

20.
累计计算犯罪数额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正确计算犯罪数额关系到定罪量刑的准确性。累计计算数额不仅要区分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还要考虑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的衔接。现行累计计算数额的规定存在诸多不足,应该予以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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