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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和环境纠纷,各地法院纷纷成立专门环境资源审判组织,探索环境审判新机制.然而,环保法庭自设立以来,一直面临“无案可审”的尴尬境地,其中受案范围过窄且缺乏统一性规范是导致这一症结的重要原因,受案范围问题关系到专门环境审判机构的生命力,因此应当加快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统一规范并合理拓宽环保法庭的受案范围,在界定我国环保法庭受案范围时可以考虑包含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包括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和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因环境损害引起的私权诉讼案件、环境刑事诉讼案件、环境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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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 年10 月,美国华盛顿地区先后发生了十几起枪击案,造成多人死亡,美国联邦调查局将这一系列案件定性为连环枪击案。但是,司法人员根据什么判定它们是一人所为呢?他们的科学依据是什么?此外,我们经常从新闻报道中了解到警方最终确定某某案件当事人死于自杀,某某案件当事人死于他杀,某某案件当事人是因枪走火犯下过失杀人罪,司法人员到底是如何进行判别的?诸如此类的问题都可以通过一种被称为“法庭弹道学”的科学得到解答,本期要介绍的就是应用于司法案件中的法庭弹道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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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随着城市机动车数量的激增,交通事故案件逐年攀升。为了破解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解难、理赔难、执行难等问题,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于2012年4月成立了全市第一家入驻交警大队的道路交通专业法庭。借助行政资源、司法资源、社会资源,依靠"三调联动"工作模式,江汉法院实现了交通事故案件的高效处理,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2012年共审结交通事故案件846件,同比上升97.3%,调撤率达到98%,服判息诉率达到99%,无一上访。2012年底,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卓立副院长到江汉法院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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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回顾了巡回法庭(院)的历史流变,并对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为下一步分析奠定了基础;接着对理论界关于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之当下观点进行了梳理和评析,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并论证了关于最高法院设立巡回法庭的独特观点,认为最高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在行政上是最高法院的组成部分;在审判管辖权上相当于高级法院,近期受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一审行政案件和民商事案件,将来必要时可以受理跨地级行政区的二审行政案件和民商事案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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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天,司法改革速度创下奇迹
作为最高法院的“改革试验田”,巡回法庭因为剑指司法“地方化、行政化”症结,所以备受关注.
2015年1月28日和3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和第二巡回法庭分别在深圳、沈阳正式成立.
两个巡回法庭成立以来,在推动审判重心下移、保障跨区划案件裁判公正、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方面取得积极成效,成为展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在国际上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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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达到使得案件分流、审判中心下移的目的,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了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这一全新的制度,以便在方便解决当事人纠纷的同时也能逐步完成本部与巡回法庭工作重心的分工。但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制度在立法与实践中尚存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巡回法庭与本部管辖范围一致下案件的分工问题、巡回法庭自身的巡回性不够的问题与对于大多数当事人来说便利性仍不够等问题。本文通过对以上问题的立法分析,提出要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确最高人民法院本部与巡回法庭的管辖乃至职能分工问题,同时通过对巡回法庭性质的剖析明确,并将巡回法庭的巡回性质真正落到实处以便当事人真正便利诉讼,将以上问题在立法与实践结合的角度进行完善,以最终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中心下移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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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查、法庭质证和法庭辩论构成了法庭审理的三个关键环节,使我国民事诉讼的证据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开庭审理的重点,应放在这三个关键环节上。法官在法庭上的主要任务,是站在公正立场上,指挥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确认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证据是案件的基石,是客观事实的再现。从本质上来讲,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就是收集、审查、认定和使用证据的过程。只有证据确凿充分,才能正确、及时地裁判案件。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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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 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笔者不久前观摩了民事抗诉案件的再审,现将对检察机关派员出席再审法庭的一些不同看法赘述如下,与同仁商榷。 一、检察机关对自己发现的民事、经济纠纷和利害关系人申诉的纠纷进行调查、取证,在弄清案件事实、原因的基础上,如果认为关系到国家、社会和人民的重大利益,而且无人起诉的,虽然可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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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我国公诉案件的法庭辩论的原则是公平合理。具体说,参加辩论的公诉方和辩护方依法享有平等的地位和发言机会.自刑法、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我国公诉案件的法庭辩论,一般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一八条规定精神,采取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词,再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然后由公诉人答辩,辩护人再进行辩论。这种单一轮次顺序,在“两法”实施初,尚没有暴露其固有的不足和欠缺。这是由当时法制待兴,辩论双方经验、水平有限等客观条件所决定的.近年来,诉讼质量较以前明显提高,一些人开始注意现行法庭辩论方式上存在的不完善,并利用于诉讼活动之中。如在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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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事件”对本来已经够难的法院执行工作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然而,就在这极为不利的大气候下,招远法院新村法庭没有因噎废食,而是以严肃执法为强大的精神支柱,变压力为动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用他人的教训铺就自己的成功之路。从5月31日到6月13日,这个法庭的干警赴江苏省泰兴市、句容县执行案件,13天执行标的27万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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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湖碧水、十美新村、百里茶廊、千峰竞秀、万顷林海”,这是对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董家河镇和浉河港镇的真实写照。这里山以茶绿、水以茶青、人以茶富、镇以茶名,是信阳毛尖的核心产区,被誉为“毛尖故里、红茶新居”。董家河法庭坐落在信阳毛尖的核心产区,“茶乡法庭”因此而得名。法庭辖区面积63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0万余人,年受理案件800余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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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共受理著作权纠纷案件203件,其中一审65件,二审138件;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178件,其中一审49件,二审129件。从总体数量来看,著作权纠纷收结案件均较2019年有所提升,分别增长42.96%、42.40%。可见,在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态势下,主动维权愈加积极,版权保护愈加高效。2020年,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受理的一审案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占一审著作权案件受理总数的40%;审结的一审案件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占一审著作权案件审结总数的60%。可见,在苏州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面对本土企业生产线智能化再造的需求与现代工业制造软件领域著作权纠纷增加的矛盾,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贯彻“严格保护知识产权司法理念”,用高质量的司法裁判为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供坚实保障,为打造“数字苏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年以来,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审结的较有典型意义的案例,简要介绍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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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快速有效地解决与环境污染有关的案件,印度国家绿色法庭依据《国家绿色法庭法》于2010年10月18日成立,自然人、公司、企业、协会或团体、董事或理事、地方机构等都被赋予环境案件的起诉资格。五年过去了,国家绿色法庭受理了1万多起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案件,在为印度环境保护提供司法保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图/CFP)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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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1980年第12期和1981年第4期上分别刊登了《刑事上诉案件的公开审判》和《谈谈刑事第二审案件的审理形式》两篇文章。这两篇文章都谈到了检察员出席一、二审法庭的身份、职权问题。前一篇文章中说:“检察员在第一审法庭上是国家公诉人,其任务是支持公诉,惩罚犯罪;而在第二审法庭上则是法律监督机关的代表,其任务是审查第一审判决是否正确和监督诉讼活动是否合法。”后二篇文章说:“检察员在一、二审法庭的职能有所不同,第一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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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郊区法庭撤、乡镇法庭并”的改革方针。今年,已是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的第四年.也是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性的一年,各基层人民法庭陆续按照改革要求.不再按乡(镇)或原区所在地设立人民法庭,从“两便”原则出发,将原三、五个人民法庭调整撤并为一个中心法庭,中心法庭的设置打破了原行政区域管辖.使案件不再受地方行政干涉,在追求高效.便于管理,利于执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推进了法庭建设正规化、规范化、现代化,更进一步适应了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但部分市、县地处山区,法庭撤并后客观上不便于老百姓诉讼,增加了老百姓诉讼负担。根据历年收结案数显示,基层人民法院尤其是派出的人民法庭。离婚案件在收案总数中占相当大的比例。一些地方基层人民法院的法庭撤并后,呈现出离婚案件收案下降,而申诉到审判监督庭或诉讼到行政审判庭要求重新分割财产或要求撤销违法离婚的案件却呈现上升态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