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去年上半年,河南省监狱系统接受了省委政法委组织的刑罚执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1997年元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收押、减刑、假释及保外就医的执行情况。从检查情况看,绝大多数监狱在刑罚执行中能够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突出表现在:各监狱能够严格执行《监狱法》和有关规定收押和拒收罪犯;能够按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减刑假释呈报工作,能够认真执行“三公开一推荐”制度,即公开考核结果、公开减刑指标、公开办理程序、让罪犯推荐减刑入选;保外就医工作既能够体现人道主义政策又能… 相似文献
2.
3.
保外就医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是罪犯和罪犯亲属关心的热点,也是监狱执法的重点。为了有效地保证保外就医工作依法规范运行,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坚持横向集体研究, 相似文献
4.
5.
自1990年《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实施以来,罪犯保外就医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但高血压病人的保外就医在医学上有一定争议。本文就高血压病人保外就医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医学问题进行讨论,旨在引起医学和法医学工作者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规范相关标准和检查,使高血压病人的保外就医有序开展。1高血压病人保外就医的有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6.
7.
正自1990年《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实施以来,罪犯保外就医工作得到了有效规范。但高血压病人的保外就医在医学上有一定争议。本文就高血压病人保外就医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医学问题进行讨论,旨在引起医学和法医学工作者以及相关部门的重视和关注,规范相关标准和检查,使高血压病人的保外就医有序开展。1高血压病人保外就医的有关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8.
正根据监管工作实践,短刑犯普遍界定为原判3年以下(含3年)的罪犯。近年来,短刑犯人数逐年递增,特别是新修订《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实施后,判决后余刑超过3个月的罪犯全部送押监狱执行,加之减刑假释的严格限制,罪犯服刑周期延长,势必增大监狱在押短刑犯构成比例。短刑犯管教难问题凸显,给监狱管教工作带来新挑战。为此,本文选取四川省乐山监狱短刑犯为样本,通过问 相似文献
9.
目前有关看守所收押罪犯保外就医医学鉴定的法律规定尚不够规范,看守所收押罪犯保外就医的医学鉴定存在很多问题。要规范看守所收押罪犯保外就医的医学鉴定,就应加快刑罚执行方面的立法完善,规范保外就医等执法行为;建立统一的保外就医鉴定机构准入制度,改变当前鉴定机构的乱、杂局面;针对保外就医出现的新情况,建议尽快构建《看守所收押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标准. 相似文献
10.
正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刑法制度,保外就医鉴定中存在的问题逐渐显现。笔者结合工作实际,浅谈当前保外就医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1当前保外就医鉴定存在的主要问题1.1鉴定程序规范缺失《暂予监外执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就罪犯保外就医申请鉴定程序等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医院环节的鉴定程序、鉴定医院及医师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责任没有作出规定。但对带押干警与鉴定人员的 相似文献
11.
笔者在2004年参加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察中发现,2003年已假释的罪犯李某在假释前监狱服刑期间曾殴打其他罪犯,属严重违规, 不符合假释条件,检察院向监狱提出纠正意见,但监狱认为, 假释裁定生效后,监狱要求撤销假释裁定并无法律依据,因此未向某中级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罪犯李某的假释裁定意见。2004年, 检察院以公函的形式建议某中级法院启动再审程序,撤销对李某的假释裁定,但某中院回复认为 相似文献
12.
13.
14.
正监狱在押罪犯漏罪是指监狱在押罪犯在判决宣告前所没有被发现的犯罪行为。漏罪是罪犯在监狱外所犯的罪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的规定,监狱没有查处在押罪犯漏罪管辖权,需要移送其他有关司法机关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目前在漏罪的移送上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现行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5.
16.
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方式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而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方式执行原判刑罚的变通方法。而保外就医则是监外执行方式中的主要形式之一, 相似文献
17.
18.
《监狱法》与现代化文明监狱对人权的保障──关于罪犯申诉权保障的法律思考李银波,李志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7条,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应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作了概括性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监狱法》及其他法律关于罪犯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对于切实保障监狱正确... 相似文献
19.
《法治纵横》2014,(18):33-33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八项要求,就各级法院在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中需要从严把握的几个方面进行了进一步规范。《通知》要求,必须从严把握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范围;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妥善处理看守所拒收的问题,绝对不允许降低法律标准,违法做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对中央政法委要求从严把握的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罪犯适用保外就医,要从严把握;各级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至多两年期间一次,进行一次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暂予监外执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严格审批程序;对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承办人、批准人等实行严格责任制。 相似文献
20.
现行《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及其附件《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部分内容与现行的《监狱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医学科学的发展存在矛盾冲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医院环节的鉴定程序和制度规范缺失,易导致鉴定工作的随意性和权力滥用。(2)保外就医鉴定标准欠科学或滞后于医学发展,易导致鉴定依据不客观、局限或不明确、歧义,诊断标准不统一,不具有可操作性。(3)法律责任不明确,即医院及其鉴定人员、保外不就医的病犯、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的法律责任缺失。保外就医鉴定工作是科学性很强的执法活动。严格的程序制度是公平正义、规范鉴定的基础,保外就医疾病范围应是科学的操作性规范,法律责任是对权力滥用的预防和制约。因此,应当尽快修订和完善相关法规和罪犯保外就医疾病鉴定标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