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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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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甬政办发[2015]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甬政办发[2013]194号)要求,大力搭建大学生创业实践平台,  相似文献   

2.
<正>甬政办发[2014]2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鼓励优秀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确保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比例双提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0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相似文献   

3.
甬政办发[2013]19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91号)精神,围绕"升级激活  相似文献   

4.
甬人社发[2015]9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网络创业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99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07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甬政办发[2014]228号)等文件精  相似文献   

5.
<正>甬政办发[20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91号)精神,为大学生开展创业实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搭建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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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甬政办发[20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91号)精神,为大学生开展创业实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搭建平  相似文献   

7.
甬政办发[2011]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知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扎实推动宁波创新型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106号)精神,经市人事局牵头组织评选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授予宁波高新区英诺科技有限公司王忠琦等10人2010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新秀'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附件:2010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创业新秀名单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相似文献   

8.
<正>吉政办发[2014]2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2013年6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13]2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对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就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了  相似文献   

9.
<正>丽政办发〔2015〕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0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提  相似文献   

10.
<正>鲁政办发[2014]2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鼓励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小型微型  相似文献   

11.
<正>鲁政办发[2014]2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鼓励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小型微型  相似文献   

12.
《吉林政报》2012,(16):13-17
吉政发[2012]2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  相似文献   

13.
《吉林政报》2013,(14):37-41
吉政办发[2013]2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全社会的责任,对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继续加大,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任务更加繁重,特别是做好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做好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相似文献   

14.
甬政办发[2009]10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甬政发[2009]27号)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毕业生就业工作,进一步促进  相似文献   

15.
<正>济政办发[2014]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将有关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相似文献   

16.
<正>甬人社发[2014]37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甬政办发[2013]19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明确如下:一、中小微企业录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政策享受对象宁波生源毕业生、非宁波生源硕士以上研  相似文献   

17.
甬政发[2011]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浙政发明电[2011]22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3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度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8.
<正>宁政办发[2014]18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近年来,我区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大力  相似文献   

19.
《宁夏政报》2013,(15):46-48
宁政办发[2013]10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1号)要求,从2013年起在全区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0.
<正>晋政办发[2014]6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切实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水平有新提高的目标任务,在省政府办公厅已出台《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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