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正>甬政办发[2014]2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鼓励优秀毕业生来甬就业创业,确保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比例双提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0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  相似文献   

2.
<正>吉政办发[2014]2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2013年6月17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发[2013]24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对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就做好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了  相似文献   

3.
甬人社发[2015]9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网络创业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3]199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浙政办发[2014]107号)、《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甬政办发[2014]228号)等文件精  相似文献   

4.
甬政办发[2015]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意见》(甬政办发[2013]194号)要求,大力搭建大学生创业实践平台,  相似文献   

5.
<正>甬政办发[20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91号)精神,为大学生开展创业实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搭建平  相似文献   

6.
<正>甬政办发[20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91号)精神,为大学生开展创业实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搭建平  相似文献   

7.
<正>晋政办发[2014]68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切实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水平有新提高的目标任务,在省政府办公厅已出台《关于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意  相似文献   

8.
甬政办发[2012]2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11]61号)精神,为大学生开展创业实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搭建平台,帮助更多的大学生敢创业、创成业,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51号)要求,经各县(市)区推荐,市有关部门考评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浙江大学科技园宁波分园大  相似文献   

9.
<正>宁政办发[2014]180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近年来,我区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大力  相似文献   

10.
甬政办发[2013]19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3]91号)精神,围绕"升级激活  相似文献   

11.
<正>鲁政办发[2014]2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鼓励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小型微型  相似文献   

12.
<正>鲁政办发[2014]27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鼓励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小型微型  相似文献   

13.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按有关规定带头招录残疾人毕业生。  相似文献   

14.
<正>济政办发[2014]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将有关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相似文献   

15.
渝办发〔2009〕7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普通高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力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既是稳定当前就业局势的现实需要,也是践行科学发展观、落实"314"总体部署、构建和谐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市的客观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16.
<正>(2015年10月26日)虹府发〔2015〕22号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2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本市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沪府发〔2015〕3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沪人社就〔2015〕2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创业  相似文献   

17.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4]5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力量开展扶贫攻坚的意见》(渝委发[2014]9号)中"切实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强化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引导贫困家庭毕业生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高校贫困毕业生(具体指重庆户籍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切实做好我市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  相似文献   

18.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国发〔1998〕16号文件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省政府传真电报〔1998〕77号(一九九八年六月四日)《国务院关于做好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1998〕16号),已印发给你们,望认...  相似文献   

19.
辽宁省入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12〕25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领导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  相似文献   

20.
<正>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济政办发[2010]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生源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