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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案件要按照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正确认识和解决这种转化犯的管辖问题对于检察机关及时立案侦查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案件具有重要意义,而刑事诉讼法的职能管辖没有明确规定,刑法中也没有将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作为结果加重犯直接规定相应的法定刑或者援引相关的法定刑来处罚,从而给执法工作带来诸多的不便,立法应予解决。  相似文献   

2.
刑讯逼供罪的法定刑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讯逼供罪作为行为犯,法定刑定位过低, 严重背离了罪刑相适应原则,与刑法对其他侵犯人身权利相关罪的追诉标准不协调、不平衡的问题突出;不能准确反映本罪的情节与危害层次的多样性;“致八伤残”之“伤残”的含义不明,容易引起歧义,使得本罪的结果加重犯与罪名转化之间界限不清。应当就本罪的法定刑予以修改完善,细化为追诉标准、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三个层次,提高法定刑起点。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第247条规定: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该条款对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量刑幅度、情节、竞合等问题都作了明确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查处此罪时存在的问题颇多,本文仅就其中部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法分则共有四处对致人"伤残"作出了规定,分别是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第二百四十七条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致人"伤  相似文献   

5.
初炳东 《法学论坛》2005,20(1):116-119
刑讯逼供罪“致人伤残、死亡的 ,依照本法第 2 3 4条、第 2 3 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应属于可反驳的推定犯 ,即立法推定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推定犯中 ,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各自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推定犯具有合理的立法理由和目的  相似文献   

6.
<正> 刑讯逼供罪,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国家工作人员对人犯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国家工作人员对人犯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肉刑致人伤残的,以伤害罪从重论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也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这些规定完全符合广大人民的愿望,对于确保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  相似文献   

7.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该条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目前,司法界对刑法非法拘禁中“致人死亡”  相似文献   

8.
刑讯逼供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各国刑法乃至国际公约中都有明确规定。比较而言,我国刑法对该罪主体的渎职特征重视不足,主体范围界定在“国家工作人员”也过于宽泛,存在大量规范剩余现象;而将该罪的行为对象限于人犯,范围又过于狭窄,出现规范上的漏洞。该罪法定刑的规定,也偏于简单和笼统,不便具体适用。刑讯逼供罪应归属该职罪,其主体应规定为“司法工作人员”,行为对象应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或者其他人”。法定刑的规定则要注意两。或:增加资格刑和明确加重情节的定罪量刑标准。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对人犯实行刑讯逼供,“以肉刑致人伤残的,以伤害罪从重论处”。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逮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条抢劫罪处罚。”在我国刑法的其它条款中也还有“论处”或“处罚”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谢彤 《律师世界》2001,(4):33-34
新刑法有三处关于致人伤残的规定,分别是第 238条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伤残”,第 247条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致人伤残”以及第 248条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人身伤害程度的评定标准是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部门分别于 1990年 3月和 4月颁布的《关于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关于人体轻伤鉴定标准 (试行 )》。在这两个人体伤害程度评定标准中,伤害只分为重伤与轻伤两类,而在重伤与轻伤范围之内,没有进一步详细的伤害等级的区分,也没有关于“伤残”的具体规定。“伤残”究竟何指 ?是一…  相似文献   

11.
一点想法和建议王学海去年,我院审理了一起公安人员刑讯逼供致死人命案。遍查《刑法》各条款,没有对应性处罚规定。我院只好按照《刑法》第36条关于"以肉刑致人伤残的,以伤害罪从重论处"的规定,以及专门对伤害罪规定处罚的第134条第2款中关于"致人死亡的,处...  相似文献   

12.
刑讯逼供这一野蛮的审讯制度在举国上下倡导法治的今天,依然在司法实践中肆虐,并常常致被害人重伤或死亡,造成冤假错案,这不仅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也破坏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刑讯逼供罪的适当修改虽有很大进步,但在理论上仍存不完善之处,且刑法学界对此罪尚欠更深层次的研究;,鉴于此,笔者探人这一研究领域,试对刑讯逼供这一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行为作以下几个方面的探讨。一、刑讯逼供的立法变化及评说有关刑讯逼供罪的立法规定体现在:1979年刑法(以下称旧刑法)第136条规定:严禁…  相似文献   

13.
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把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理解为“逃逸过程中再生事故致人死亡”,是不正确的。正确的理解应当是“在交通肇事后因不实施救助行为而过失地致人死亡”。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定性与处罚,不能不加区别地一律定交通肇事罪适用刑法第133条第3档法定刑,而应结合行为人的罪过性质和其他有关情节,根据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分别做出不同的定性和处罚。  相似文献   

14.
论刑讯逼供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国家工作人员对人犯实行刑讯逼供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肉刑致人伤残的,以伤害罪从重论处.”这一规定,对于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不受侵犯,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 刑讯逼供,是剥削阶级国家司法官吏在审理案件时,对人犯进行人身摧残和折磨,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第1款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6.
崔召选  王鑫 《法制与社会》2010,(22):269-269
《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规定: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按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针对本条规定,本文主要论述其转化犯、共同犯罪以及法律拟制性质。  相似文献   

17.
浅析“犯罪嫌疑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刑讯逼供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立案以后的“犯罪嫌疑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以逼取口供的行为构成刑讯逼供罪,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都没有异议。那么,在立案前对被怀疑实施了犯罪活动的人,使用刑讯逼供的,是否构成刑讯逼供罪?对此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立案前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即“立案后说”;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是犯罪嫌疑人,即“立案前说”。笔者认为,“立案后说”的观点值得商榷,其缺乏法律依据,缺乏足够的说服力,不能成立。首先,从字面上看,“犯罪嫌疑…  相似文献   

18.
“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立论之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实施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及聚众斗殴等罪的过程中致人死亡的,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理。我国学者针对这种立法例在理论上称为“转化犯”。本文分析了“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的理论缺陷和存在价值,主张否认“转化型故意杀人罪”的存在。  相似文献   

19.
刑法规范设置的科学化是良法善治的重要一环。然而,《刑法》分则第九章关于渎职罪法定刑配置(刑罚种类、法定刑幅度、最高刑期)存在着个罪的法定刑配置不能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本章内的罪与罪之间法定刑配置不平衡、配置的刑罚种类偏少等不足。这种配置现状也与广义的渎职罪(如贪污贿赂罪)和其他密切关联的类罪(如侵犯财产罪)相比较,明显不协调。完善渎职罪法定刑配置的建议包括应切实贯彻并始终如一地坚持“并合主义刑观”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分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和徇私舞弊罪三类合理配置各类渎职罪的法定刑,主要是调整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等犯罪的最高法定刑、给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和动物检疫失职罪等只有一个法定刑档次的渎职罪增设加重犯、增设罚金刑;在类罪中规定保安处分性质的“职业禁止”作为《刑法》第37条之一的注意性规定予以强调。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第150条第二款对抢劫罪加重形式的规定与对其他故意犯、结果加重犯的规定形式有所不同,这就产生一些问题:抢劫罪的暴力是否包括杀害?“致人死亡”是否可由故意促成?对于怀有杀意,以杀人为手段实施抢劫,其罪质罪数在法律上如何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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