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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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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甬经信经运[2021]128号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工信部运行[2021]67号),经研究,现将《宁波市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8月19日宁波市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宁波市工业和信息化统计调查工作管理,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统计调查,依据工信部《工业和信息化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工信部运行[2021]67号),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陕西政报》2021,(3):37-42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工业稳增长促投资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25号),加快我省工业设计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门印发的《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2019-2022年)》(工信部联产业〔2019J218号)、《关于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产业〔2012〕422号)等文件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开展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和程序,组织做好陕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3.
工信部信[2014]56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省会城市、黑龙江农垦总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2013—2018年)的通知》(工信部信[2013]317号)以及我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部署,我部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制定了《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为确保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工作顺利开展,提出如下要求:  相似文献   

4.
工信部科[2014]5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部直属相关单位,部属高校: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工业和信息化技术创新体系,加强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建设,我们制定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5.
工信部产业[2014]5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电石生产企业公告管理,我部修订形成了《电石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14年12月4日电石生产企业公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电石生产企业公告管理,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电石行业相关  相似文献   

6.
《山西政报》2013,(1):38-40
晋经信产业字[2012]684号各市经信委,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加快我省工业设计发展,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现代制造业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企业建设,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工信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要求,我委决定开展山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现将《山西省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和程序,组织做好山西省工业设计中心的申报、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7.
甬经信软件[2015]26号各县(市)区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各管委会软件产业主管部门:现将《宁波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5年1月26日宁波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工作(以下简称"双软"认定),根据《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软[2013]64号)和《软件产品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8.
工信部原[2012]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磷铵行业准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2011年第31号公告)规定,为规范准入公告管理,便于社会监督符合磷铵行业准入条件的生产企业和生产线,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磷铵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9.
正宁波市经信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与《管理办法》有关的政策问题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根据《宁波市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甬政办发[2020]72号)文件精神,设立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为规范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拨付流程、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制定《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0.
正甬经信办[2016]60号各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各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宁波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6年3月21日宁波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积极推进宁波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特色鲜明的现代工业体系,扎实推进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促进作用,规范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  相似文献   

11.
正甬市监标[2021]201号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各区县(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对《宁波市工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宁波市农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宁波市服务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整合为《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2.
正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ZJBC12-2021-0003甬财综[2021] 282号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罚没财物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结合宁波市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宁波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21年4月19日宁波市罚没财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  相似文献   

13.
正甬人社发[2018] 120号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高校,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快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建设,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平台载体的转型升级,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8]1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宁波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管理办法》《宁波市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指导站管理办法》《宁波市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现将三个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4.
正宁波市经信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宁波市产业投资和智能制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现就与《办法》有关的问题解读如下。一、制定背景意义市经信局会同市财政局在总结近年我市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工作实践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新的《办法》,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等一系列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加大产业投资、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培育智能制造服务平台(机构),加强和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绩效,共同推进我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15.
<正>鲁经信产[2014]121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若干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0]390号),确定对我省《关于印发〈山东省工业设计创新专项、工业设计中心和工业设计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经信技字[2010]110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进一步加强关闭小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认真做好关闭落后小企业工作,加快推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修改制定了《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17.
甬政发[2012]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宁波市高成长企业培育行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9月28日宁波市高成长企业培育行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突出培育重点,落实扶持政策,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促进我市高成长企业跨越式发展,根据《关于推进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若于意见》(甬政发[2012]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实施"高成长企业培育行动",特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18.
甬政发[2012]7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市经信委牵头组织修订的《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强度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2年8月3日宁波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强度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强度评估和审查,严格控制高能耗项目的准入,抑制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甬政发[2010]125号)和省经信委《关于修订印发〈浙江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  相似文献   

19.
正甬财政发[2019) 847号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有关单位:为规范宁波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的运作与管理,我们制定了《宁波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2019年10月3日宁波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C201134号),加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促进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特制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贯彻执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及产品认定管理办法》(信部联产C2002)86号)同时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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