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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何静如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5(1):37-39
一人公司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公司,自其出现以来,对传统公司法人制度产生了极大的挑战,许多国家和地区通过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规制。2006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做出了专门规定,该规定顺应了我国经济发展和世界立法潮流,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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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来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确认,是本次<公司法>修改的一大亮点,也是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制度的一大创新.但在之后的实践中也暴露出了我国新<公司法>中关于一人公司制度的一些弊端,本文主要从一人公司的起源、我国确立一人公司制度的意义及存在的不足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并对一人公司法律规制提出了自己的设想,以期促进一人公司的良性发展,使其走上正确的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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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和公司制度的发展,一人公司以自身的特点赢得了投资者的关注,并被许多国家所认可。一人公司已在实践中对我国《公司法》实施提出了挑战。实践中,一人公司大量存在,完全禁止绝无可能。为了我国市场经济和企业的科学发展,应从法律上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确认一人公司的合法地位,并加以积极规范以趋利避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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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公司及其法律规制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鲁星程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3(3):53-55
一人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在大多数国家已得到承认.我国也有国有独资公司、外商独资公司等一人公司的立法实践,但较为粗疏.现实地面对一人公司的存在,从观念上抛弃公司具有复数成员的社团性的认识,承认公司为财团法人;从立法上对一人公司进行规范,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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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来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46-47
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确认,是本次《公司法》修改的一大亮点,也是我国公司法对一人公司制度的一大创新。但在之后的实践中也暴露出了我国新《公司法》中关于一人公司制度的一些弊端,本文主要从一人公司的起源、我国确立一人公司制度的意义及存在的不足几个方面进行了论述,并对一人公司法律规制提出了自己的设想,以期促进一人公司的良性发展,使其走上正确的轨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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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对一人公司的立法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徐丽艳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6,5(5):50-52
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对形式一人公司都予以承认,但基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传统不同,对一人公司的承认模式不尽相同。我国于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作了较为详细、具体的规定,从而将一人公司纳入法律的规制中。一人公司制度的引入,不仅反映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企业维持的迫切需求,也是对世界公司立法潮流的顺应。 相似文献
9.
公司资本信用悖论命题下的解读与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娟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0,(4):41-46
当目前公司法学理与立法在频频质疑坚持"公司以资本为信"的观念成为主流的立法指引时,傅穹教授首次提出了公司资本信用悖论这一命题。通过对这一命题的解读,不难发现具有合理性。这一命题对传统的法定资本制和资本三原则的正当性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和质疑,也迫使学者对公司资本制的制度成因和理论假定进行反思和检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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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虽于2005年修改《公司法》时引入了一人公司、公司担保制度,但未对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问题作任何规定,这便引起公众对此形成了多元化认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理论分歧.我国现行立法在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问题上存在立法漏洞,但该行为的较强负外部性以及道德风险的客观存在又证成立法引入的必要性.立法应对一人公司为股东担保引入采取限制性允许模式,通过权能主体限定、一人公司债权人直接性保护机制以及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加以严格规制. 相似文献
11.
公司资本是公司营运的物质基础,各国公司法都非常重视公司资本制度的规范,两岸公司法也不例外.对两岸公司资本制度加以比较,了解其异同,发现其优劣,择善而从,于两岸的交流、经济的发展,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12.
高丹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3(6):44-46
一人公司是十九世纪以后出现的一种特殊类型的公司.一百多年来,许多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规制.然而,当前我国在此领域内的立法仍属空白,这与国际立法趋势以及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极不协调.因此,我国应加快相关立法的步伐,要从制度设计上强化内部监督,并适时引入公司法人格否定制度以完善一人公司的法律运作机制. 相似文献
13.
论“利益相关者”公司治理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治理模式是一套治理公司交易关系的制度安排。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 ,资本所有者的地位开始削弱 ,拥有知识资源的利益相关者力量日益受到重视。传统的“股东至上”的治理模式开始面临挑战 ,“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越来越为人们所青睐。由于“利益相关者治理模式”刚刚兴起 ,须从公司治理模式的理论基础入手确定在企业中如何建立和完善这一模式 ,并能对其进行合理的评价 相似文献
14.
公司债权人作为公司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其应否参与公司治理、如何参与公司治理等问题成为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的一个研究课题。法学界展开对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公司职工参与制度方面,较少涉及公司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问题;即使涉及也只是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提出公司债权人尤其是银行应参与公司治理;本文就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体和形式选择与大会制度问题进行探讨。一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的主体选择公司债权人是对特定公司享有要求其为特定行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特定当事人,其构成和分类较之公司股东要复杂得多。… 相似文献
15.
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股东利益是公司的核心,债权人以其对公司的借贷资金作为特殊出资,与股东共同承担投资风险,是公司中仅次于股东的利益相关者,应对其加强保护。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为视角,债权人参与公司治理有其正当性。但债权人对公司的介入只能是适度的,而不是全面的参与。此外债券持有人与银行债权人应有相区别的介入路径。 相似文献
16.
公司重整计划制定主体多元化构造的理论基础为公司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公司重整计划本质论.世界范围内公司重整计划制定主体多元化构造的立法模式主要有以债务人为中心的多元化模式和重整人相机选任的多元化模式.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公司重整计划制定主体制度本质上为单一化模式,存在立法和实务缺陷.在重整计划制定主体多元化构造为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主流立法模式和发展趋势的背景下,我国应进行适度的多元化构造,即在现有以债务人或管理人为单一制定主体的模式下,同时赋予其他利害关系人在特定情况下制定重整计划的权利,从而实现公司重整计划制定主体制度的灵活性. 相似文献
17.
陶政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2,1(2):41-43
公司设立是使设立中公司从不具有法人资格到具有法人资格的过程,其追求的目标和结果是公司成立.公司设立因结果不同而法律责任不同.就公司设立的法律责任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公司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供理论建议. 相似文献
18.
焦娇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11(3):11-16
公司代表人制度的实质有代理说与代表说两种学说。代表说倾向于保护与公司交易的相对人的利益,而代理说倾向于保护公司自身的利益。在现代商事交易制度领域,对两种学说的不同选择,决定了公司代表人制度的不同宗旨。我国法人法定代表人制度从《民法通则》第38条规定上开始发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到2006年我国《公司法》的修订和实施,具有我国特色的公司代表人制度从法定的惟一的公司董事长发展到现在的可以从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和经理中选择。虽然人选的选择范围有所增加,但我国公司代表人制度仍然扎根于我国长时间以来形成的法定代表人制度土壤。笔者从公司代表人的理论基础、不同学说的比较以及我国特有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分析和对比上,对我国现行的公司代表人制度进行了评议,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公司代表人制度的一些措施。 相似文献
19.
张德湘 《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04,20(2):35-39
"原初状态"理论是罗尔斯建构正义论体系的理论基点,也是实现其"道德哲学"转向"政治哲学"的理论关节点.尽管这一理论导致来自各方面的理论挑战,但这一理论预设在"政治建构主义"的框架内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不失为一种可能的预备性解释方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