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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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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产品召回制度是现代民法中的一项新制度,具有预防和消除缺陷产品对公民人身和财产的危害的独特功能。从法律性质上讲,产品召回是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法律义务,而不是法律责任。这种界定可以有效发挥该制度的特殊作用。产品召回包括主动召回和强制召回两类,违反召回义务将承担多种法律责任。鉴于召回制度的重要作用和我国的经济发展状况,笔者建议我国尽快制定《缺陷产品召回法》。  相似文献   

2.
<食品安全法>迅速提升了食品召回制度的立法层次和法律效力,确立了召回义务及其民事法律责任的规则.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具有一定的公共政策因素,其调整的基础关系是私的交易消费关系,召回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属于行政法抑或经济法制度,但召回的基础性法律规则仍属于民法规范范畴.召回是一种法定义务而非责任,责令召回是一种对违法状态的"等价性"修复,而非行政处罚.召回制度确立了民法上的法定作为义务,对该义务的违反将引起民事赔偿责任.侵权立法有必要构建召回侵权的一般性规则.  相似文献   

3.
构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杨慧 《行政与法》2006,(11):65-67
建立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已是当务之急。我国有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规范效力层次低下,缺乏应有的权威性;规范原则性过强,缺乏可操作性;召回管理主体不明以及管理主体不具备专业性,导致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功能难以真正实现。应制定有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基本法律;修改《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缺陷”的界定,统一产品召回标准;明确规定发展缺陷不能成为召回责任的免责事由;建立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机构体系。  相似文献   

4.
论缺陷产品召回的法制化监控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不仅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需要,也是遵循国际惯例、增强企业竞争力、维护市场秩序和发挥政府管理职能之所需.缺陷产品召回应通过企业自我约束、客户信息资料跟踪、公正检测、社会公开、政府强制等相应的法制化加以监控.只有纳入法制化监控的缺陷产品召回才是理性的.  相似文献   

5.
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得以建立的逻辑起点在于市场失灵。该制度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与公众利益为根本价值追求,属于经济法的范畴。文章将在阐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概念、法律特征的基础上,从法经济学与经济法学的视角剖析该制度的理论基础,进而结合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现状,对我国现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法律制度的实施困境展开分析,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6.
产品缺陷是产品责任和产品召回的核心问题,是企业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和实施产品召回的前提和基础。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产品缺陷包括产品存在不合理危险以及产品违反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手机内嵌黄色网站链接使手机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构成手机缺陷,故手机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按照《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相似文献   

7.
争议与困惑: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研究述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邓纲 《现代法学》2012,34(1):186-193
经济法学界对法律责任已有20多年的研究,在法律责任的一般理论基础上形成了多种学说。在这些研究中,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的称谓、独立性问题争议尚存;对经济法中的法律责任的特点形成了一定程度的共识;在具体责任形态方面,经济法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承继了传统法律责任,同时又以企业社会责任、缺陷产品召回、惩罚性赔偿、纠正性广告等形式展现了经济法中法律责任的特色。相关研究的争议和困惑反映了经济法学理论研究中较为普遍存在的概念术语范畴体系的矛盾冲突,这主要是经济法学非传统的新兴交叉学科特征所决定的,用"经济"一词在传统术语上贴标签式的研究进路值得反思。  相似文献   

8.
郗伟明 《当代法学》2015,(3):96-105
我国《侵权责任法》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对汽车召回制度虽有基本规定,但在一汽速腾汽车召回案中仍暴露出若干重大缺失。"缺陷"界定过窄,将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排除在缺陷产品之外十分不妥。召回属于义务还是责任定性不清、定位不明,致使实施自行召回的生产者角色模糊。面对自行召回,行政主管机关监督乏力,因缺乏权威缺陷鉴定致使缺陷有无这一关键性问题悬而未决,同时消费者召回请求权缺少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9.
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是长久以来饱受法律界专家学者争议的问题,他们从不同的角度论证经济法责任是否具有独立性.其实,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即顺应经济交往形态的日益复杂化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趋势,超越传统理论,用发展的眼光对传统法律部门进行重新划分所形成的新法律部门;同时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也体现在经济法责任自身具有的社会性、综合性、经济性等不同于传统“三大责任”的本质属性;最后,广泛存在于经济法立法.与司法当中的惩罚性赔偿,召回等独特的经济法责任形式也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了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  相似文献   

10.
关于构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产品召回制度在经济发达和消费文化水平较高的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历时已久并发展完善,而我国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研究还刚刚起步。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建立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这一制度能够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最大可能地消除缺陷产品对公共安全的危害。因此,我国必须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相似文献   

11.
我国从2000年起逐步引进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但尚对缺陷产品召回所涉及的权利、义务、责任的基本属性认识不足,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难以融入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体系,产品召回与行政处罚存在一定的冲突和矛盾,两者表现为平行的关系、递进的关系、交叉的关系、聚合的关系和补充的关系等5种基本形态。在实践中,应结合这几种关系形态正确、合理地适用行政处罚与产品召回制度,实现产品召回与行政处罚两种有效的政府产品质量监管执法手段相互支撑、交替适用、协同实施,进而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产品质量责任制度、召回的法律体系和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12.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与产品责任制度不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要求企业对投入市场但尚未造成实际损害的缺陷产品承担法律责任,显然,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企业的质量义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因而它也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然而,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过严也会对企业的创新能力造成伤害。就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缺陷产品的危害程度来看,对于一些社会危险性比较大、事故发生比较严重的缺陷产品建立召回制度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欧、美等发达国家早在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就已经建立产品召回制度。不论是强制召回,还是自主召回,政府主管部门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产品召回制度是一种具有公法性质的行政管理制度。产品召回制度需要有相关的配套法律制度加以配合,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如惩罚性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信息体系、产品召回责任保险等。  相似文献   

14.
应飞虎 《法学》2018,(3):14-28
近年来,虽有全社会的密切关注,但跨国公司对其产品的歧视性召回行动在我国仍然频现,个中原因殊值深究。把歧视性召回归因于我国的产品标准过低,属于犯了方向性错误,其实问题之实质在于我国在产品缺陷的设定上与标准相关联,导致缺陷事实与法律认定存在冲突。社会上绝大多数产品召回属于企业的自主召回,这主要是制度约束与利益考量之结果。仅仅用召回制度终结产品召回的内外有别远无法达致目标,我们还必须同时借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在缺陷界定、损害赔偿责任的设定、交易前信息的提供、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运用、消费者组织的力量发挥、民众对召回的正确认知等多方面作出制度回应。  相似文献   

15.
黄毅 《法制与社会》2015,(7):52-54,87
近年来由缺陷医疗器械引起的侵权责任日益增多,解决这类纠纷的前提是先确定缺陷医疗器械损害责任是产品责任,还是医疗损害责任,亦或是兼具两者.在确定缺陷医疗器械损害责任的性质的前提下,进而分析其责任构成,使符合构成要件的侵权者承担责任,然而这也需要一套相应的责任承担的规则.本文还依据缺陷医疗器械损害责任的特性,论述了其在赔偿范围方面的特殊性,以及缺陷医疗产品的召回义务.  相似文献   

16.
论消费者保护视角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确保企业履行产品安全保障义务,美国创设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促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维护消费者利益与公共安全.美国的缺陷产品召回立法完善,召回主体和范围明确,在保护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我国新修改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明确了产品召回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但我国的产品召回机制,从立法到实施都具有相当的局限性,影响其功能的正常发挥.为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有必要检讨我国缺陷产品召回之规定.作为对现实的回应,应统一产品召回立法,明确产品召回主体的范围,扩大产品召回对象的范围,并在产品召回程序中完善消费者的参与,进而实现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经济秩序之目的.  相似文献   

17.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是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与消费者权益密切联系的一个法律问题。我国频繁出现的相关案例与我国入世的承诺,都使得在我国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迫切的。本文在对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概念和性质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针对召回立法体系、缺陷产品的界定、召回方式、召回主体和召回程序等内容,对国外较为成熟的产品召回制度作了比较分析,希望完善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  相似文献   

18.
论药品召回义务的性质及其在药品责任体系中的地位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药品召回义务既是法定义务,又具有公法和私法双重义务的性质,同时也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其内容主要是后续观察、售后警告和缺陷药品的召回。它是药品责任制度的重要内容,应将其纳入药品责任体系予以调整。违反药品召回义务造成损害者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9.
近些年来外国车漆越来越频繁地宣布召回在华缺陷车辆,缺陷产品召回这个概念也越来越为中国普通消费者所熟知,但令人遗憾的是中国仍未能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因而本文将简单介绍缺陷产品召回制度,重点介绍美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再从中国现在相关的立法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本文首先从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定义入手,深入分析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概念、特征、分类等等。同时,将我国现有的缺陷产品召回规定与国外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立法进行了比较,分析我国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存在哪些不同之处,国外的哪些做法与我国国情相适应,值得我国借鉴,从而进一步提出构建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应从哪些方面入手,以期为逐步建立我国完善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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