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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93 毫秒
1.
犯罪学与刑法学的科际界限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王牧 《中国法学》2004,(1):130-141
在犯罪学诞生以前,人们一直认为刑法学是研究犯罪的,所以在犯罪学诞生时两个学科发生了互相否定,致使它们之间界限一直不清;为明确两个学科界限,该文揭示了古典学派与实证学派论争及与犯罪学的联系,论证了两派分歧的本质和根源,提出了以学科任务确定学科对象、定义学科的概念,指出刑法学并不研究犯罪和刑罚本身,而是研究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定,犯罪学才是研究犯罪本身的科学。  相似文献   

2.
犯罪理念之确立—犯罪概念的刑法学与犯罪学比较分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作者认为,刑法学上的犯罪概念与犯罪学上的犯罪概念所涵盖的内容具有较大的不同。文中对两种犯罪概念的内涵做了比较分析研究。作者认为,刑法犯罪概念在揭示犯罪本质特征方面存在较明显的主观局限性,不利于完整把握犯罪的本质,理解犯罪的动态过程,因此,犯罪学的犯罪概念应当独立于刑法罪刑定义,与刑法学上的犯罪概念保持一定的距离  相似文献   

3.
人们通常以为犯罪仅是刑法学中的概念。其实,犯罪不只是刑法学的概念,犯罪是一种评价事实。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出发,都有自己的各不相同的犯罪概念。因此,可以对犯罪概念进行各种不同的比较研究。本文仅从刑法学与犯罪学这两个学科的角度,对犯罪概念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对两个学科的发展有所裨益。对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人们已比较熟悉,即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律、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但对于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却不甚了解,即使在犯罪学界,对此也一直存有争议。有些学者认为,犯罪学中的犯罪概念,就是刑法学中的犯罪概…  相似文献   

4.
犯罪不只是刑法学的概念。犯罪是一种评价事实。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出发,都有自已的各不相同的犯罪概念。因此,可以对犯罪概念进行各种不同的比较研究。本文仅从刑法学与犯罪学两个学科,对犯罪概念进行比较研究,以期对两个学科的发展有所裨益。对刑法学中的犯罪概念,人们己比较熟悉,即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律、应受刑  相似文献   

5.
网络犯罪及其法律控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网络犯罪及其类型 在论及网络犯罪之前,我们首先要涉及的是计算机犯罪这一概念。何为计算机犯罪?对此,刑法学家与犯罪学家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具有不同内涵和外延的定义,甚至刑法学家与犯罪学家内部对计算机犯罪定义也不一样。①法律界至今还没有提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计算机犯罪的概念。但众多学者认为,从外延来看,计算机罪犯包括以计算机为工具的和以计算机为对象进行的犯罪。笔者在此也很难给网络犯罪下个确切的定义,但我们认为网络犯罪本质上是计算机犯罪,但它是与网络有关的计算机犯罪,那些针对计算机硬件或运用单台电脑进行…  相似文献   

6.
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找出规律,寻求犯罪原因和探索预防犯罪对策的学科。形成已有100多年历史,但至今关于学科概念的定义尚无统一界说,学科归属也存在争议,犯罪学研究对象以及犯罪学理论的内部结构、外部关系等等诸如此类的犯罪学研究的最基本问题,在各国的犯罪学学者之间仍然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这是因为,犯罪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社会现象,它本身为人们从不同角度、借用不同媒介、运用不同方法对其进行研究提供了可能,因而使以犯罪作为研究对象的不同学科的建立成为现实,形成了诸如刑法学、刑事侦查学、刑事诉讼法学、监狱学等等众多的刑事法学,而在这些以同一客体作为研究对象的不同学科之间如何界定自己各自的领域,成为各个学科的研究者们长期争论的问题之一。同时,在任何社会里,犯罪总是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之一,特别是在现代,犯罪已成为严重社会病症,如何分析、解释犯罪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犯罪的对策,更为人们  相似文献   

7.
论计算机犯罪的定义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计算机犯罪的定义从其被提出之日起,无论是从犯罪学的角度来还是从刑法学的角度来看,都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可以说直到目前为止,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刑法学界也尚未对计算机犯罪形成一个能够被普遍接受的定义,各种观点众说纷纭,相去甚远。计算机犯罪定义的具体范畴是...  相似文献   

8.
刑法学上"犯罪"的概念与犯罪学上"犯罪"的概念所涵盖内容的不同之处,始终困扰着刑事法学界,也成为犯罪学是否具有学科独立性的争论焦点之一。有必要基于肯定犯罪学独立性的立场,以刑事一体化为视角,对两个学科的"犯罪"概念进行比较性研究,进一步探讨犯罪学在整个刑事法领域的地位和作用。  相似文献   

9.
犯罪现象范畴论纲——兼论犯罪学与刑法学研究对象分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犯罪,作为一个语词,通常指称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在一定场合又指称犯罪现象;本文揭示二者各自具有的、足以相互区别的若干特征,得出二者不是等同概念的结论。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刑法学研究对象的—部分;而犯罪现象是犯罪学的研究对象。由此,犯罪现象是犯罪学独立的研究对象。  相似文献   

10.
犯罪学和刑法学都以“犯罪”为研究对象,但是,由于学科任务的不同,导致两者在研究视角、对呵巳罪”本质的认识以及对“犯罪”外延的认识等方面郝有差异。  相似文献   

11.
杨俊 《时代法学》2005,3(4):91-97
犯罪预防是刑法学尤其是犯罪学中的一项重要命题,对犯罪预防的研究一直都为刑法学家和犯罪学家所重视。而且,开展犯罪预防工作也是刑事立法和司法活动中的重要环节。要行之有效地进行犯罪预防,最重要的莫过于犯罪预防体系的建立。刑事一体化主要是一种认识和处理犯罪和刑罚问题的刑事法研究思路,这种思路付诸于司法实践就要求综合运用刑事法所涵盖的诸多学科知识全方位、多角度地对犯罪和刑罚做出整体的透视,以期获得全面科学的认识,其中就必然包含了犯罪预防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2.
刑事违法性之本土语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事违法性与违法性是中外犯罪论体系不同语境下的特定概念。我国刑法理论中的刑事违法性是犯罪概念的一个特征,是犯罪构成的上位概念,相当于欧陆刑法理论中的形式的犯罪概念。违法性只是欧陆刑法犯罪成立条件之一。弄清这种区别对于完善我国刑法犯罪论体系的路径选择具有现实意义。应将正当行为纳入我国犯罪构成并使其作为消极要件。  相似文献   

13.
论犯罪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兼论犯罪学的良性发展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康均心  周亮 《法学论坛》2007,22(4):108-114
犯罪学研究成果应当及时转化为刑事立法、刑事政策、实务部门的具体决策以及社会公众防范犯罪的方法、手段等,切实发挥预防和控制犯罪的作用,充分为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服务.当前,犯罪学研究成果的转化面临较多的实际困难,关键在于研究成果的研发机制、中介机制、评价机制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和脱节,应当尽快建立健全犯罪学研究成果的转化机制,大力推动犯罪学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14.
从刑事一体化的角度来看,贝卡里亚及其《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不仅是刑法学界的遗产,也是犯罪学的一笔丰厚遗产。贝卡里亚的犯罪学理论是建立在对前启蒙时代犯罪学的批判之上的,通过与前启蒙时代犯罪学的比较,可以发掘贝卡里亚对犯罪学理论的巨大贡献。系统整理贝卡里亚及其犯罪学思想,不仅是犯罪学对于学界的一种理论贡献,更是对于深度融合刑事法学各个学科,具有不可低估的学术意义。  相似文献   

15.
李晓明  陆岸 《法律科学》2005,23(6):37-46
一个时期以来,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的争论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极大关注。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是属于两个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问题。在“罪刑法定”原则下,社会危害性更应当回归于犯罪学之中,而在刑法学中用法益侵害和严重的法益侵害取而代之,并且它们只有被明确规定在刑法中才能叫刑法法益侵害。这样规定,不仅剔除了“社会危害性”这一宏观、模糊的、甚至易受主观价值取向改变的犯罪定义标准,而且有利于刑事司法操作。  相似文献   

16.
共犯与身份问题研究——以职务犯罪为视角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赵秉志 《中国法学》2004,(1):120-129
刑法上的身份,在我国刑法学中属于特殊的主体问题。我国刑法总则中并无身份之专门规定,刑法理论对身份之理解也没有达成基本共识,尤其是身份与共同犯罪联系起来时显得更为复杂。本文在探讨了身份和共犯的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对共犯与身份关系进行了辨正。在定罪关系方面,认为在两种纯正身份犯互相加功而实施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全案要反映共同犯罪的性质,确定一个合适的罪名,而不能分别定罪,在一般情况下应根据为主的职权行为来认定;在两种职权行为分不清主次的情况下,应采取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来认定共同犯罪的性质。在量刑关系方面,解决的原则应是“同罪异罚”。“为主职权行为决定说”既符合哲学关于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性质的基本原理,又能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7.
不同的论域下有不同的犯罪概念。目前给无被害人犯罪所下的定义存在着论域不清的问题。无被害人犯罪的概念应区分刑法还是犯罪学论域。关于无被害人的含义是界定概念的关键。刑法中,无被害人犯罪的内涵要素是违背伦理道德并法益侵害不明显。犯罪学中,内涵要素是违背伦理但社会危害性小。外延上要与隐形犯罪、没有在意的犯罪相区别。  相似文献   

18.
刑事一体化理念主张建立动态的实践刑法形态,将犯罪学、刑法学、刑事政策学、监狱学等学科紧密联系起来,同时吸收其他交叉学科,组成一个系统的刑事法学科群,发挥整体的、系统的防治犯罪的功能.从健康青少年到犯罪青少年,主要包括两大阶段,在这个过程中家庭、学校、社会等因素影响较大.结合动态样本来看,针对不同阶段、不同个体,各个因素的作用力大小不同,因而对青少年的教育与矫正应该结合所处的具体阶段,综合个人特点,采取个性化方案.同时,这些方案应该随着青少年个人情况的变化、不同阶段的转变,适时加以调整,以期能收到更好的效果.  相似文献   

19.
This article explores many of the factors that play a role in the relative lack of scholarly influence of criminology and criminal justice professionals who focus on studying white-collar and corporate crime. The latest studies of “scholarly influence” in criminology and criminal justice journals and textbooks based on citation analyses confirm the absence of scholars who study white-collar and corporate crime. The sparse inclusion of white-collar and corporate crime topics in criminology and criminal justice curriculum in academic programs also indicate that the area is considered by many as a subfield rather than a mainstream component of academic criminology. Whether or not this status will change remains to be seen, but, on a positive note, there are a few encouraging signs that scholarly influence in the field will include more white-collar criminologists in the future.  相似文献   

20.
犯罪客体的构成性地位决定着犯罪构成的体系编排。犯罪客体具有超规范性、价值性,即使诉讼中无独立证据,但由于它可以校正犯罪的边界,对于犯罪成立仍是不可或缺的。事实与价值是分立的,犯罪成立的要件也应是双层体系,即第一层是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第二层为犯罪客体。犯罪客体不是故意的认识内容,犯罪故意的通说定义以结果为本位、以知—意为内容,缺陷明显,应当表述为:行为人明知构成事实而任容该事实的发生或自觉实行构成行为的心理态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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