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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法是监狱机关及其管理人员对罪犯正确地执行刑罚,科学文明地监管改造罪犯的法律规范.鉴于监狱法是一部刑事执行法,故有相当一部分同志趋向监狱法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的观点,笔者认为,划分部门法属于哪一个法律体系,应当以该部门法的性质为标准,而部门法的性质又是由该部门法所调整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的.关于监狱法律关系的性质,理论界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监狱法律关系是一种刑事法律关系;第二种观点认为,监狱法律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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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性质和职能由主观意志和客观要求相结合而定位。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和主、客观因素,我国监狱的性质和职能的定位经历了曲折发展的过程。《监狱法》的颁布实施,使监狱性质由异化到纯化。我国监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对罪犯实施惩罚的刑罚执行机关,是对罪犯实施改造和矫正的机构。国家赋予监狱的职能应是准确执行刑罚、对罪犯实施惩罚、对罪犯实施改造和矫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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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受教育权利、义务的法律渊源,包括宪法、监狱法等法律和司法部规章及相关文件等。罪犯受教育权利、义务,根据其与监狱教育权利、义务之间的关系,可以划分为“罪犯受教育的义务——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的权利”,“罪犯受教育的权利——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的义务”和“罪犯受教育的义务、权利——监狱及相关组织、机构教育的权利、义务”等三种类型。在罪犯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中,数量上所体现出来的是受教育义务多于受教育权利,价值意义上所体现出来的是受教育义务为主要的、主导的方面,因此,罪犯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应为“罪犯受教育义务重心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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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我国《监狱法》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 2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可以看出,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刑罚执行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专政机关(以监狱为主,也涉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执行的对象是犯罪人的特定范畴。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对主体与客体之间刑罚执行也作了程序上的规定,以保证刑罚合法、正当。 刑法正义在刑罚过程中的体现集中到以下 3点:主体、客体、程序。由于刑法是一种公法,主要涉及国家与私人之间的关系即D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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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法》与现代化文明监狱对人权的保障──关于罪犯申诉权保障的法律思考李银波,李志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7条,对罪犯在服刑期间应履行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作了概括性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监狱法》及其他法律关于罪犯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对于切实保障监狱正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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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罚执行权所具有的特征来看,其主要内容表现为行政权。但一直以来,由于对刑罚执行的性质界定存在争议,使得刑罚执行中的行政法律适用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如:由于《监狱法》没有明确监狱机关对罪犯处罚的性质,使得罪犯对处罚不服时,无法启动行政救济程序;罪犯无权获得律师法律援助,以及与律师的会见、通信权受到限制;现行法律没有规定罪犯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权利;罪犯出狱后无法获得社会保障制度的支持等问题。通过对以上问题的深入探讨,可以对我国的监狱刑罚执行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提供理论上的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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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是由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关系。劳动改造法律关系,是由劳动改造法规所规定的,用来调整在执刑和服刑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权利和义务的社会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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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应统由人民法院裁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狱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于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提出书面意见,并经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笔者认为,由监狱及其上级机关自审自批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难以保证该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应当将此批准决定权改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并通过刑事裁定方式予以确定。一、人民法院裁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可行性和必要性。1.执行机关和审判机关不同的职能分工,决定了该决定权只能属于人民法院。我们知道,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的监狱,其担负的职责是通过限制服刑罪犯人身自由和民主权利等种种强制性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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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因法律而产生,监狱因罪犯而存在,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为全面推进中国监狱实现由传统向现代转型,传承"挽救人、改造人、造就人"的社会主义行刑文明,努力提高改造罪犯质量,必须对监狱理念进行更新,对监狱行刑制度进行全方位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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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是我国刑罚执行机关,依法履行"惩罚和改造罪犯"的本质职能.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如何依法实施惩罚职能,是当前监狱面临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文章有针对性地通过分析当前监狱惩罚职能特点、问题和原因,结合实际提出了形成政策与法律合力、监狱与社会合力、体制与机制合力、民警与罪犯合力,确保监狱惩罚职能依法实施的对策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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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狱法》的概念及其产生的时代要求 所谓《监狱法》就是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根据宪法,依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予以惩罚和改造的行为规范。首先,它是在特定的条件下调整社会关系的,其前提就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人,经过了刑事诉讼过程,包括公安机关的侦查、检察机关的起诉、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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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1995,(1)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正确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第三条 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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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在分析罪犯权利保障与执行刑罚现状的同时,还应该理顺二者之间的关系。罪犯维权之课不可缺,只有善意加上法制,才是罪犯实现权利的根本保障。监狱执行刑罚必须符合社会预期,追求依法惩罚罪犯与保障罪犯权利的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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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惩罚和改造罪犯的重要的任务,监狱医院管理是监狱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医疗问题,更重要的是涉及执法、人权斗争、罪犯合法权益保护问题.监狱医疗卫生工作作为人权斗争的前沿,备受关注,非常敏感.笔者结合监狱医院的实际,在对罪犯医疗社会化过程中等诸多问题进行全面剖析之后,认为只有通过完善监狱医疗条件并最终实现监狱医疗与社会医疗的接轨,罪犯医疗社会化后才能最终解决罪犯医疗费用保障问题,解决监狱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保障罪犯的健康权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