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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戴德生 《法律科学》2004,22(6):109-113
外交保护是指允许一国按照一般国际法对另一国违反国际法使其国民遭受损害的行为要求赔偿的权利。外交保护的行使应符合一定的条件并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对日民间索偿问题上适用外交保护是符合国际法规范的,中国政府应考虑适时启动外交保护程序以取得对日民间索偿的理想结果。  相似文献   

2.
外国国家豁免准则是一个有争议的重大国际法问题。传统的外国国家豁免学说认为,主权国家未经其同意不得作为另一国法院的被告;一国法院不得对外国国家强制行使管辖权。英国国际法学家奥本海说:“无论如何,一国的法院不得对另一主权国家的官方行为或其代理人经官方授权的行为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提出疑问,只要这种行为的效力发生在本国管辖范围内。如果要对任何此种行为提出疑问,则应通过外交途径。”  相似文献   

3.
<正> 每一个国家的法院都有一定程度的域外管辖权。它的作用主要在于保护本国暂住在外国的公民及其利益。但是,一国法院管辖权的行使范围和自由总要受到国际法、国际习惯、条约以及某些国内法规定的限制。其中最重要的限制是一国法院对外国国家的行为和财产不能行使管辖权。这就是国际法所公认的外国主权司法豁免原则。在传统上,美国法院在主张域外管辖权的同时,也承认外国主权司法豁免原则。但  相似文献   

4.
领事婚姻是指当事人依国际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一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代表机登记而产生的夫妻关系.对中国公民中的内地居民(以下简称"中国内地居民")来说,有两种机构可以为其办理领事婚姻登记手续:一是中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二是他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在实践中,通常是指第三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所谓第三国,是指相对中国及接受中国常驻外交、领事代表机构的某特定国家而言的第三方国家,与此同时,相对该第三国而言的中国内地居民是其第三国人.  相似文献   

5.
光华寮案是关系到中日关系的国际法问题,本案涉及政府承认、国家财产继承、国家司法豁免权以及国家财产豁免权等国际法原理。在国际法上,一国承认其他国家成立的政府时,应该在被承认国的新旧政府之间作出政治的判断和外交的抉择,承认国政府及其法院在处理涉及对外关系的国际法问题上,应站在同一立场,保持"一致声音"。未被承认的政府无权在外国法院起诉,国家享有司法豁免权及财产豁免权已成为各国审判实践通常遵循的原则。  相似文献   

6.
陈熙 《法制与社会》2013,(21):140-141,147
战争受害者对侵害国的索赔一直是国际法上颇具争议的一个热点问题。目前,大多数学者将目光集中在通过受害者个人向侵害国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获取赔偿,并就此发表了大量的学术论文支撑其主张,但这并未改变受害者一再败诉、权益得不到应有救济的尴尬局面。本文拟通过对国际法上外交保护的论述,将受害者的保护上升为国家间的对抗,以期更好的解决受害者权益保护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公民走出国门的人数越来越多,他们在国外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而如何保护其权益则是我国必须思考的问题。国际法人本化趋向下保护海外中国公民权益不仅是国家的一项权利,更是一项义务和责任。目前,我国在保护海外公民权益实践当中还存在诸多不足,因而有必要在我国实行外交为民、执政为民的理念下进一步完善海外公民权益保护的策略,以切实保护其权益不受它国的非法侵害。  相似文献   

8.
夏林华 《河北法学》2008,26(5):83-86
一国的国民在他国受到损害,需要向东道国寻求损害赔偿,首先要解决东道国的国家责任问题。国家行为对外国人造成损害与私人行为对外国人造成损害,其行为的可归责性是不同的。要判断东道国对外国人的行为是否违反其国际法上的义务,不能单纯依据东道国国内法的规定,还应该从国际法的层面来考察。在私人行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只要东道国没有"运用相当注意",它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这种责任是有限的。一国的国民在外国遭到损害时,个人(包括法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密切关系是国家代为提出外交求偿的基础。  相似文献   

9.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公民走出国门的人数越来越多,他们在国外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而如何保护其权益则是我国必须思考的问题与人权保护践行的重点。国际法人本化趋向下保护海外中国公民权益不仅是国家的一项权利,更是一项义务和责任。目前,我国在保护海外公民权益实践当中还存在诸多不足,因而有必要在我国实行外交为民、执政为民的理念下进一步完善海外公民权益保护的策略,以切实保护其权益不受它国的非法侵害。  相似文献   

10.
传统观点认为,对公司实施外交保护的国家应当是公司的国籍国,而不是股东国籍国,这在国际法院所审理的巴塞罗那公司案中得到了确立,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股东国籍国的外交保护资格开始越来越多地得到支持。在各种方案中,比较可行的是将股东国籍国保护作为公司国籍国保护的例外情况。在国际法院和国际法委员会的努力下,这种例外情况的轮廓开始逐渐清晰,但是在细节问题上仍然存在值得推敲的地方。  相似文献   

11.
1999年5月7日午夜,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的武装部队用多枚导弹悍然袭击我驻南使馆,造成使馆馆会被完全毁坏和人员严重伤亡,这在国际关系史上是十分罕见的。北约的这一暴行违反《联合国宪章》,违反关于使馆和外交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受国际保护的国际协定和习惯法,也违反了关于保护平民和民用物体等国际人道主义法规范。北约的这种野蛮行径,完全违背他们按照上述公约和习惯法承担的国际义务。按照国际法,一国的行为如构成对国际义务的违背,即引起该国的国际责任,也就是说国家应对其违背国际义务的行为负责,依国际法承担法律后果。这包…  相似文献   

12.
外交保护作为现代国际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在经济全球化与和谐世界的大背景下,显现出了其特性与发展趋势。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2006年通过的《外交保护务款草案》是该制度的最新发展成果。它扩大了外交保护的范围,明确了外交保护条件中的国籍原则和用尽当地救济原则,界定了外交保护的性质,体现了外交保护的人本化发展态势。  相似文献   

13.
现代社会,一国公民的足迹可以遍布全世界。各国公民之间的民事交往空前频繁,各国都有侨民在外国开拓、经营、生息。人总是要辞世的,辞世后如果一国公民的被继承人在一个或多个外国置有财产,其财产所在地和住所地分属不同国家,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不具有相同国籍,这就发生涉外继承问题。涉外继承是指继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客体、法律事实(死亡)这三个要素中,有  相似文献   

14.
外交保护作为现代国际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传统上被认为是一国固有的权利,本质上是一国对其国民的属人管辖权。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时间的推移,其自身也处在不断的发展中。2006年联合国大会第五十八届会议二读通过的《外交保护条款草案案文》,综合了众多国家和国际法学者多年磋商与研究的成果。该案文及其评注中反映出众多令人欣喜的变革,同时,也在一定层面揭示了它未来的发展趋势。例如,对于外交保护是国家权利此"国家特征"的质疑,草案案文和评注为人们留下了广阔的探讨和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15.
罗国强 《法学》2007,(2):43-52
朝核问题再次印证了新世纪国际法危机的存在。尽管这是出于实在国际法的固有缺失,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对此听之任之。这种情况下,需要直接适用强行法以弥补实在国际法的缺失。强行法不需要国家意志的合意即可成立,且其可以被直接适用于国际关系。朝鲜进行核试验的行为是违反“禁止核扩散、限制核试验”的强行法的行为,朝鲜不能摆脱其在强行法下的不进行核试验的义务。  相似文献   

16.
海外投资的外交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海外利益是指境外的国家利益,属于国家利益的组成部分。WTO规则,特别是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协定更是国际法规则的一部分。外交保护是指一国针对其国民因另一国国际不法行为而受的损害,以国家的名义为该国国民采取外交行动或其他和平解决手段。对海外投资的外交保护是海外投资保护的最后的也是最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可以进一步维护和拓展中国的海外利益。  相似文献   

17.
自 9.11恐怖袭击事件以来 ,美国通过运用“先发制人”的军事战略成功地发动了针对伊拉克的反恐战争。然而 ,美国这种以“先发制人”的军事战略为手段来推行反恐战争行为对当代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律秩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与影响 ,并遭到了世人的广泛非议和批评。事实上 ,美国这一“先发制人”的军事战略的出台与运用有其深刻的对外政策基础 ,同时它在国际法上的依据 (即“先发制人”的自卫权 )还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 ,而将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进行分析 ,或许能更好地把握美国“先发制人”这一军事战略的实质与其未来在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当中的发展走向。  相似文献   

18.
林则徐与国际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近代史上,林则徐是一个杰出的民族英雄。他最先从封建的闭关自守的昏睡状态中觉醒,以全新的态度睁眼看世界;以巨大的爱国热忱努力学习并介绍了“国际法”这门新学科;并以“国际法”作为锐利的外交武器,与外国侵略者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为中国近代外交史写下了光荣的一页。  相似文献   

19.
吴宁铂 《行政与法》2015,(4):123-129
在利比亚战争中,西方国家开创了以"保护的责任"为理由,通过安理会授权干预以推翻一国合法政权的先例,对国家主权、不干涉内政等国际法基本原则造成了极大的冲击。叙利亚内战从根本上说仍属于一国内部事务,西方国家则试图将"利比亚模式"复制到叙利亚问题上,以强行推动其政权更迭,使得"保护的责任"面临着既要保证在联合国授权下履行对平民的保护义务,同时又不得违背不干涉内政这一联合国体制所确立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困境。  相似文献   

20.
<正> 国际法中规定,各国在同意接受外国官员时应该给予他们以特殊的保护,而对外国官员进行特殊保护的法律依据就在于他们人身和人格的不可侵犯。这在各国司法实践和国际法中已加以规定。然而,各国国际法专家们都以不同的方式来理解“不可侵犯性”,并以不同的方式来加以论证。这主要分为: 第一,提及外国官员们的人身及人格不可侵犯,但未明确给出定义不少国际法专家们都认为外国官员们人身和人格的不可侵犯已普遍为国际法原则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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