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3.
4.
范韶华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4,(2):55-56
正当事人基本情况:申诉人:张某,男被诉人:某公司案情简介:口口张某2009年入职某IT公司,担任该公司研发中心的技术员。2011年该公司的产品研发取得了成果,并申请了专利投入市场。2012年由于市场上的竞争压力,公司调整战略部署,裁减研发中心技术人员,成立了售后服务部,将包含张某在内的部分研发中心的人员转为售后服务人员。张某不愿到售后服务部 相似文献
5.
最近,我市有一职工反映,她被工厂辞退后,在长达15个月里,工厂一直未将她的档案关系转出,使她无法再就业。类似现象在不少企业都存在。职工档案是职工在企业工作期间重要的人事和工作记录,是用人单位全面了解职工个人情况,接续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件材料,也是劳动者求职应聘的依据。根据有关规定,职工在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时,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以便职工实现再就业。因此,笔者建议:一是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有违规情况的,及时予以纠正,并根据有… 相似文献
6.
7.
8.
《工友》2014,(5):27-27
《工友》缩辑部:我是名老财会,退休后在一家装饰公司的多次邀请下,到该公司任主办会计,月薪为4800元,双方约定工作期限为5年。两年后因公司经营不善,开始拖欠工资,后又以停产歇业为由将我辞退。我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补发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可劳动仲裁部门却以我系退体人员为由不予受理。请问,劳动仲哉部门的做法对吗?我该怎么办?梁援芳 梁援芳读者: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辞退劳动者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适朋该条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而职工退休后不再具有劳动者身份,退休后受聘与用人单位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9.
10.
范韶华 《北京市总工会职工大学学报》2014,(1):52-53
(当事人基本情况:) 申诉人:张某,男 被诉人:某公司 案情简介: 张某于2010年3月进入某公司财务部门工作.由于工作任务较多,尤其是月末、年末更为繁忙,公司经常安排其加班,但从未向其支付过加班工资.张某多次向公司申请加班工资,但公司答复张某,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所有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根据法律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公司无须支付加班工资.张某认为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于2011年6月与公司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于2011年6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作期间(一年零三个月)的加班工资.经查,该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未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相似文献
11.
拿着计生部门发的《生育证》,原红塔集团的女职工李岩(化名)却没想到,孩子生出来了,自己也因此丢了工作。被辞退的原因是单位认为她以第二次婚姻的合法性来达到非法生育的目的,若要证明清白得做亲子鉴定。李岩拒绝了单位的要求,认为红塔集团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相关法律,要求恢复其工作和岗位,补偿被停工作期间的各项劳动权益损失。 相似文献
12.
13.
辞退骆卫平事件依法得到纠正后的思考刘元祥宁波东海人造板厂辞退工会副主席骆卫平事件,在上级工会和党政部门的干预下依法得到了纠正──骆回厂上班,工资、奖金及各类福利待遇得到补发。至此,这起历时半年之久的劳动争议算是有了结局。但是,这结局并不公平!笔者认为... 相似文献
14.
15.
案情回放:湖北某市音乐学院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陈先生于1993年9月到音乐学院做临时工。2002年7月,音乐学院将陈先生辞退,陈先生被辞退前的月收入为300元(该市自2002年1月起的最低工资标准为400元)。陈先生被辞退后,音乐学院未给予陈先生任何经济补偿。为此,陈先生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裁决结果是:(1)音乐学院支付陈先生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7600元,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3800元。(2)音乐学院补发陈先生2002年1月至2002年9月期间实得工资与最低工资差额部分900元,并另支付经济补偿金225元。(3)音乐学院为陈先生补办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16.
正案例回放:张某是某外资半导体制造企业的技术人员,负责企业产品最关键器件的制造工艺,和企业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于张某的业务能力出众,一家制作相类似产品的企业对张某伸出了橄榄枝。张某向所在企业书面提出辞职,企业同意张某辞职,但希望张某再工作一段时间后待企业物色到新的接替人员后再办理离职交接手续。张某认为自己已经递上辞呈,一周之后就迫不及待地到新单位上班。几经通知,张某都拒绝到企业上班,原企业即以张某旷工为由作出辞退张某的决定,双方发生争议。 相似文献
17.
范韶华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07,22(1):54-55
当事人基本情况:申诉人:张某,男被诉人:某物业公司案情简介:张某经应聘到一家物业公司担任总经理。虽然双方从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合作过程中也没有出现过较大的分歧。2003年10月,物业公司的董事会成员进行调整,新一任董事会对张某的能力和业绩提出质疑,并作出董事会决议:决定免去张某总经理职务。2003年12月29日,公司董事长向张某宣布了上述决定,同时,张某与物业公司办理了有关总经理业务的工作交接手续。 相似文献
18.
真可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客户与公司某负责人发生了纠纷,下班时间客户的弟弟再次来公司,就因为不知情的门卫放了行,负责门岗工作的四名职工被公司辞退了……此事引起省、市、区三级工会以及企业工会的重视,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湖北省总工会及时给予了法律援助。 相似文献
19.
案例回放:孙某系某纺织公司职工,公司为其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但未参加工伤保险。2013年6月,孙某操作机器时不慎挤伤右手。公司对孙某工伤赔偿数额无异议,但认为应从中扣除其已获得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3万元。孙某能否兼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工伤保险属于法定的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具有强制性。 相似文献
20.
范韶华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2,(1):54-55
当事人基本情况:申诉人:张某,男被诉人:某公司案情简介:2008年1月,张某经过面试,被某公司录用为销售部经理助理。2008年1月21日,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了2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约定了2个月的试用期。张某入职一段时间后,公司领导认为其工作态度十分认真,但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都不理想,与招聘时对空缺岗位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