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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案情:张某是一个体采石厂的老板,前年他就给手下的百来号工人上了工伤保险。上了工伤保险后,他对安全生产就没有以前那么重视了,他认为"出事有人花钱,和自己关系不大了"。万幸这两年没出事。通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教育,这位朋友才感到,工伤事故和老板的关系大了,缴了工伤保险责任仍然不小。那么缴了工伤保险费,就"工伤"老板还要尽那些责任?  相似文献   

2.
我国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的实施,使工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的保护,但由于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制度的立法本身存在缺陷,包括先行支付行使条件规定不合理、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存在竞合、工伤追偿机制不完善、存在基金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导致先行支付制度的落实存在较大的阻碍,甚至出现与该制度的立法目的背道而驰的尴尬局面。建议立法合理规定先行支付的条件,并借鉴国外经验构建起完善的追偿程序和明确追偿中的责任来完善工伤追偿机制,强化政府责任的承担、设立专项支付基金,完善工伤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法律规定,以防范基金安全风险问题。  相似文献   

3.
班金云 《前沿》2006,(6):127-129
现代各国为切实保护工伤事故的受害者,大多建立了工伤保险制度以保障其本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同时,工伤事故责任本身又是一种侵权责任,或是雇主对员工的侵权责任,或是第三人对员工的侵权责任,于是就出现了工伤的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的竞合。本文从工伤的相关概念入手,分析了对此问题国外的一般做法、我国的立法现状,进而对我国工伤事故补偿(赔偿)模式提出了作者的建议,希望对我国工伤赔偿(补偿)制度的立法与研究有所推动。  相似文献   

4.
小保信箱     
正把您的疑惑告诉我们工伤职工退休能否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待遇?小保:五十五岁的李某几年前随打工的儿子进城,在一亲属开的装潢公司当装修工人。因为年岁偏大,腿脚不那么灵活,前不久在登脚手架给客户安装顶棚吊灯时不幸滑下,摔伤椎骨,定为六级伤残。入职时公司给他上了工伤保险,定残后以《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他享受了:(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由用人单位  相似文献   

5.
工伤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工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的社会保险之一。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究竟有什么好处呢?霞浦县三沙华丰工具有限公司的老板和职工深有感触。2004年该单位职工195人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全年缴纳工伤保险费10336元,当年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发生2起工伤事故,社保公司按规定及时支付给  相似文献   

6.
问:我同时在两个单位打工,办了两个工伤保险,受伤后是否可获两份赔偿?周何停律师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社部函【2004】256号)第一条"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由此可见,你在两个单位打工,分别在两个单位  相似文献   

7.
法律在线     
正第三人侵权与工伤保险待遇能否重复主张?问:某公司驾驶员曾某在上班时间运输货物的过程中与黄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经鉴定为8级伤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黄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曾某在要求黄某赔偿后,能否向公司要求工伤保险待遇?答:《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  相似文献   

8.
正宁人社规字[2020]2号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用的范围及标准明确如下: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为工伤人员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设施项目(以下简称"三项目录")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据实全额支付。  相似文献   

9.
《就业与保障》2011,(5):4-4
小保:农民工老王在某工厂工作了两年多,厂方一直没给他上工伤保险。前不久,他在搬重物时砸伤了左手。工厂给他支付了医药费,厂领导还亲自去医院看望,并给了他二千元慰问金。老王很感激,再没提出啥要求。最近厂子给他们上工伤保险,他听说定残可以享受伤残津贴,于是去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做了鉴定,为九级伤残。为了享受工伤待遇,他又打算做工伤认定。有了劳动能力鉴定,还要进行工伤认定吗?  相似文献   

10.
正随着《工伤保险条例》的深入实施,工伤保险参保范围的扩大,参保人数的增加,劳动者自保意识的增强,因对《条例》条文的理解认识的不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乃至工伤认定机关的纠纷不断增多。"强资本、弱劳力",从保障工伤职工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出发,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工伤认定进行了规范。"规定"无疑是劳动者保护工伤合法权益的又一利器:  相似文献   

11.
《就业与保障》2009,(9):4-4
小保: 用人单位不给我们做工伤等社会保险,我们上法院告,法院不管。我的一个工友在劳动中出事了,因没上工伤保险,要用人单位负担相应医疗等费用,工友告到法院,这回法院管了。同是涉保案件,为啥法院有的管有的不管,事情开始不管,有了后果才管?  相似文献   

12.
准确界定"上下班途中"是此类工伤认定的关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上下班途中"但对其内涵未作限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涵括了"上下班途中"的三个主要因素:上下班目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发生上下班途中工伤事故后,存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请求权和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竞合的情形,采用何种责任分担模式存在广泛争议,补充模式较为可取。  相似文献   

13.
殷俊  田利 《求索》2016,(4):51-56
对未参保企业而言,现行《工伤保险条例》存在无法落实工伤保险经济补偿责任的缺陷,应采取“先行支付”和“代位追偿”,实现工伤保险的强制性制度规则。建立在平均概率基础上的费率将使工伤保险中不可避免出现逆向选择,这种“逆选择”导致工伤保险市场风险不断加大,应实行“外在强制、内在激励”的社会化工伤管理模式,鼓励企业积极参保,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回归集体责任。  相似文献   

14.
<正>甬人社发[2014]76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安监部门、卫生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完善我市工伤保险政策,现就《关于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甬人社发[2012]118号)涉及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内容,调整如下:  相似文献   

15.
小保:本人有一事请教,被借调的人员在工作期间受工伤,由谁承担责任?合并合并同志:根据有关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  相似文献   

16.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老板在为我们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时,得知一家保险公司承保的商业险赔偿时同样按照社会保险的标准给付,故老板为我们办理了商业保险。后我在工作中受伤,保险公司按照标准向我支付了人身伤害赔偿金。可我认为我还有权利获得工伤保险金,但公司则认为已经为我购买了商业险,没有义务再支付工伤保险金。请问,我能否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17.
《就业与保障》2005,(6):26-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了严格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国务院颁布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做好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为所有从业  相似文献   

18.
最近,笔者发现一些报刊、杂志刊登的工伤认定争议、工伤理赔争议仲裁案例中时有出现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作出工伤认定、仲裁机构依据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结论作出裁决等。笔者认为:由鉴定委员会作出伤认定是没有法规依据,是错误的做法。鉴定委员会不能做出伤认定的决定,其理由是:一、工伤认定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第十一条第一款"劳动行政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调查取证,在七日内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决定",《试行办法》还规定:工伤认定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和企业。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相似文献   

19.
工伤预防的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工伤保险制度在全国覆盖面的扩大,生产过程中的人身伤害事故对工伤保险基金的压力日益显现。与此同时,工伤预防在整个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的作用也愈益凸显。理论和现实都表明,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发挥工伤保险对工伤事故的预防作用,对工伤保险制度的健康运行,对发挥工伤保险社会“安全网”、“稳定器”的作用,都有着重要意义。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工伤预防机制运行情况以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看法。  相似文献   

20.
《劳动保障世界》2008,(7):41-41
【案例】:老李是某煤矿公司工作的职工。2004年5月,该煤矿公司为其办理了工伤保险.每月缴纳的保险费为其工资数乘以3.5%的缴费费率共100元。可是一年以后老李发现单位为其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竟然达到了4.5%。于是老李向单位会计打听此事.单位会计说.最近煤矿工伤发生率增加。上面(主管工伤保险的统筹地区经办机构)要求增加工伤保险的费率,本单位没有自主调整费率的权利。老李一听豁然开朗。那么工伤保险费的费率是如何确定的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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