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2.
3.
论市场经济体制下犯罪客体的重构王晨传统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保护的、而为严重危害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这一概念将犯罪客体的实质归结为社会关系,并且对这种社会关系作了"社会主义"的限制。这种表述方式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 相似文献
4.
5.
再论我国传统犯罪客体理论的弊端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传统的犯罪客体理论一向把犯罪客体定义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并把这一犯罪客体视为犯罪构成的一个必要要件。刑法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已经表明并且还将继续表明,这一犯罪客体理论存在着多方面、多层次的弊端。笔者曾就这一犯罪客体理论所存在的弊端,专门撰写过一文《论我国传统犯罪客体理论的缺陷》,①对这一传统犯罪客体理论的形成过程和理论根据的选择错误、对它的现实存在和构成功能的理解错误进行了初步的分析。但是,我们应当看到,这一理论在我国刑法学体系中已日长时久,根深蒂固,我们不从更深… 相似文献
6.
7.
8.
违法性判断的缺失是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而现有犯罪构成要件中犯罪客体要件并不具备犯罪区分功能,将违法性概念融入到犯罪客体要件之内,有利于现有犯罪构成理论矛盾的解决。考虑到我国刑法中存在罪量因素,改造后的犯罪客体应采用实质违法性标准,在违法性判断过程中应坚持法益侵害说。将犯罪客体置放于犯罪构成体系中最后一个要件,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9.
李锡鹤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9(2):34-43
民事客体与民事主体相对应的概念,是民法学中的基本范畴,但是当前民法教科书中普遍重视民事主体,而对民事客体这一概念却语焉不详。民事客体的概念、内容及分类等概念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0.
11.
杨兴培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1999,(1):10-16
我国传统的犯罪客体理论一向认为犯罪客体是刑法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侵犯的社会关系,因而是犯罪构成的一个必要条件。但这一理论存有缺陷。文章认为传统的犯罪客体不过是刑事立法所要保护的一种社会利益,它是刑事立法设立某种犯罪的根据,但不可能成为犯罪构成的一个必要要件。而作为犯罪构成之中的犯罪客体实质就是犯罪对象 相似文献
12.
传统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保护的、而为严重危害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这一概念将犯罪客体的实质归结为社会关系,并且对这种社会关系作了“社会主义”的限制。这种表述方式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既不符合犯罪客体的特性,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犯罪客体的买质应该是合法权益为什么不能把犯罪客体的实质理解为社会关系?回答这一问题,有必要首先搞清楚什么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和共同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两个方面。物质关系是人们… 相似文献
13.
传统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保护的、而为严重危害行为所侵害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这一概念将犯罪客体的实质归结为社会关系,并且对这种社会关系作了“社会主义”的限制。这种表述方式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既不符合犯罪客体的特性,也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一、犯罪客体的实反应该是合法权益为什么不能把犯罪客体的实质理解为社会关系?回答这一问题,有必要首先搞清楚什么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指人们在生产和共同生活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包括物质关系和思想关系两个方面。物质关系是… 相似文献
14.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犯罪构成中的要件之一,是刑法理论中的一个很重要的概念,但关于它的含义的确切表述以及在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中的地位。在理论界却观点各异,争论激烈,亟需加以正确的说明,以建立科学的犯罪构成体系,为刑事司法实践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当前,争论的观点大致有如下几种:1.我国传统的犯罪客体理论。系五十年代初期从苏联引入,至今仍与苏联的观点相一致。这种观点认为:犯罪客 相似文献
15.
对于犯罪构成理论的整体性把握,应以犯罪构成具体要件的确定为切口,从犯罪构成的概念入手,在犯罪构成理 论的历史形成、体系的中外比较、现实的运用状况、指向的哲学反思四个方面对其进行整体性把握。在这一整体 视野下,可以探视到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体系之一部分即犯罪客体理论之体系结构的繁冗、功能发挥的混淆和 作用产生的空置等诸多方面的缺陷、矛盾与不足,从而明确改造传统犯罪构成理论的方向之一即传统犯罪客体理 论。对于犯罪客体理论的改造,则从其定义入手,将其重新定义为法益,并置挪到犯罪概念下去研究,使其重归原 位;同时,将犯罪主体要件与犯罪主观要件相合并,从而将传统的犯罪构成四要件说改造成为二要件说,以进化完 善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以法益作为犯罪客体的实质内容,则有消除体系混乱、统合刑法作用、指示理论方向、符 合时代精神等诸多"社会关系"说所不可比拟的优越处。 相似文献
16.
17.
(一)为什么要研究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又是我国刑法确定犯罪的概念、进行犯罪分类和确立分则体系的理论根据。所以,研究犯罪客体,不论在刑法理论上或在司法实践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关于犯罪客体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将犯罪客体作为犯罪构成的一个要件不是前苏联学者的创造,这一论点最早是由俄国学者提出的。犯罪客体具有双重品格,它的意义不仅包含在犯罪概念之中也被包含在犯罪构成概念之中,将犯罪客体作为犯罪构成的一个要件,有助于司法机关根据犯罪的法律属性来认定犯罪。用法益取代社会关系有其合理性,利益是一种关系范畴,它反映的是需要主体与需要对象之间存在的一种矛盾关系。 相似文献
19.
<正> 我国即将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国家公务员犯罪作为一种职务犯罪,各国刑法典无不加以规定。但在刑法理论上,对于国家公务员犯罪所侵犯的客体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无论在国外还是国内,历来观点纷呈,莫衷一是。笔者也欲籍此论述管见,以求指正。一、分歧观点的概况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论将国家公务员犯罪所侵犯的客体称为犯罪客体,也有的称为“法益”或称为“犯罪客体和法益”。普遍的看法是国家公务员犯罪是一种职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