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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4 毫秒
1.
关于辩诉交易制度能否移植至中国,理论界的争论非常激烈。辩诉交易无疑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但却存在着损害司法公正之忧。但面对大量的犯罪案件与有限的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对辩诉交易制度进行理性移植是务实的选择。但是,移植并非照搬照抄,而是要对我国现行刑事司法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辩诉交易模式。  相似文献   

2.
诉讼的策略与科学的诉讼——美国辩诉交易制度的评与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是一种诉讼的策略。辩诉交易在美国得以产生及迅速发展,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既有诉讼理念的背景,也有司法体系本身的原因。对我国而言,可以借鉴美国辩诉交易制度中的合理内核,完善我国的诉讼程序。  相似文献   

3.
世界各国普遍存在与美国辩诉交易相类似的制度,究其原因在于辩诉交易的实践价值.各主要国家普遍存在着辩诉交易的相关制度,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的案件在程序上予以简化,并在实体上从轻处理.我国不宜全面移植辩诉交易.应当借鉴其合理内核,打破现有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的划分,重构我国的认罪案件处理程序.  相似文献   

4.
辩诉交易制度建立在控辩双方合意的基础上,有益于充分体现诉讼民主,提高诉讼效率。我国在建构辩诉交易制度时,不但要借鉴国外的立法经验,更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5.
辩诉交易制度是美国刑事司法所特有的,是英美等国家处理大量刑事案件,提高诉讼效率的一项重要制度。分析辩诉交易制度的理论基础和适用条件,有利于讨论辩诉交易制度在我国适用的可行性,提出构建我国辩诉交易制度的思路。  相似文献   

6.
辩诉交易制度是美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长期受到我国法学界的关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确立,为我们重新审视辩诉交易制度提供了契机。我国法学界尽管已经对辩诉交易制度的现状展开了充分的研究,但对其具体发展的历程和制约因素认识不足。乔治·费希尔教授的著作《辩诉交易的胜利——美国辩诉交易史》揭示了,辩诉交易制度经历了兴起、发展和彻底胜利三个发展阶段,是多方主体长期共同塑造的结果,而非顶层设计的产物。“激励机制”和“权力选择”共同作用,使得各方诉讼主体深入参与到辩诉交易之中,为该制度提供了持久的生命力。费希尔教授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为审慎地看待刑事协商制度,更加深入地分析诉讼制度对诉讼主体的影响,产生了有益的方法论启示。  相似文献   

7.
辩诉交易程序中的被害人问题研究——以英、美为中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国内学界激烈争论的辩诉交易程序之中,被害人的权利缺失与权利保障是一个尚未被触及的领域,而这一问题正是已经在立法上采纳了辩诉交易的国家围绕着该制度的存废所探讨的核心问题,本文在考察了英美两国辩诉交易中被害人地位以及权利的问题之后,从确立被害人权利的合理界限的角度提出了构建符合诉讼各方利益的我国新型辩诉交易制度框架的设想。  相似文献   

8.
"辩诉交易"作为一种日趋普适的制度现象已引起我国学术界与司法实践部门的广泛关注.就移植"辩诉交易"制度所必须关注的外围层问题,即支持其正当运作的观念条件和制度条件.观念条件包括协商观念和人文观念;制度条件包括控方自由裁量权的扩大和检察官素质的提高,赋予被告人沉默权、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侦查警察与看守警察分离、加强律师的诉讼参与、建立证据开示制度以及审方中立的要求.  相似文献   

9.
美英辩诉交易制度的存在与发展是有条件的.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检察官的自由裁量权、完善的辩护制度以及沉默权是其产生与发展的条件.系统论与拉卡托斯的哲学观点为我们全面认识辩诉交易制度提供了新的视角.辩诉交易所反映的诉讼价值曲线在公正与效率形成的箱体中反复振荡.  相似文献   

10.
辩诉交易是美国本土制造并得以有效运行的一项司法制度 ,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大量积案久拖不决的问题并保证诉讼高效运行。从辩诉交易的产生、发展及其原因的基础上得出结论 :辩诉交易是法律的理智选择 ,我国也应建立辩诉交易制度。  相似文献   

11.
自新《刑事诉讼法》颁布之后,随之而来的是一系列配套规定的补充修改。在这一轮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大变革中,刑事简易程序的改革无疑是众多亮点和重点之一。以加拿大的刑事法律制度作为参考系,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中似乎可以找到与之相对应的印记。不过,我国修改之后的刑事简易程序并未照搬照抄国外的相关规定,而是秉持西学东渐的态度,在尊重刑事诉讼结构与基本原理的基础之上,发挥着提高诉讼效率和保障被追诉人诉讼权利的双重作用。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刑事简易程序仍存在一些值得进一步斟酌的地方。对这些不足之处的完善,将有益于其更好地发挥双重作用。  相似文献   

12.
国外值班律师制度的确立是其刑事辩护制度日臻完善的结果,其基本功能是为被追诉人提供应急性的法律服务。基于中国当下刑事程序改革的新发展及刑事辩护率低下的现实,认罪认罚案件中确立值班律师制度主要是为实现有效辩护的功能。认罪认罚案件中值班律师的见证人化是其功能异化的体现,将会导致值班律师的权利被极大地限缩,有效辩护难以实现;值班律师沦为公权力的合作者,破坏被追诉人对值班律师的信任。未来,我国值班律师制度的功能将呈现二元化的特点,认罪认罚案件中,应以有效辩护为核心,从以下方面强化值班律师辩护权的实现:以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为核心,通过赋予值班律师在场权,明确值班律师介入的时间点;围绕被追诉人认罪的真实性、自愿性,细化值班律师法律帮助的具体内容;以有效辩护为目标,明确值班律师的各项权利;强化值班律师对程序性事项的有效辩护。  相似文献   

13.
美国的辩诉交易是为了应对高犯罪率、刑事案件大量积压以及普通程序比较繁琐的弊端而产生的,它的产生有其特定的理论和制度基础。我国不能盲目移植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应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分析。  相似文献   

14.
从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情况来看,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部门规章中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取保候审适用标准不明确、期限规定不明确、保证金的收取数额弹性过大、缺乏制度性及程序性保障.立法上的缺失以及司法资源的匮乏直接导致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种种弊病.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取保候审制度,应当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取保候审的权利化;二是取保候审的程序化.权利属性和程序化的取保候审制度在应然层面上主要具有以下功能:人权保障功能、程序保障功能、诉讼效益功能.  相似文献   

15.
司法改革的成功与否依赖于针对司法机关的组织和程序上的制度设计,欧洲司法委员会同盟发布的《欧洲司法改革报告2011-2012》在组织和程序设计方面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建议,中国司法改革可以借鉴和吸收有益的欧洲经验。结合中国特定的司法语境,中国司法改革应该首先着眼于以“司法职权配置和案件分配管理机制”为重心的内部性体制改革,然后逐步转向法院在组织、财政、人事上的相对独立。循此路径,中国司法改革应该是渐进的并最终将会通过宪法修改来完成。  相似文献   

16.
从英国辩诉交易制度的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辩诉交易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是一项有缺陷的解决刑事案件的方法,不应当引入到中国.取而代之,中国应当重视自身的社会和文化历史,并从中寻求构建案件解决方法所需要遵循的价值和原则.  相似文献   

17.
作为美国独具特色的刑事法律制度,辩诉交易制度在提高诉讼效率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我国目前的法律环境下,引入辩诉交易制度是可行的、必要的。只要运用得当,对于实现刑事诉讼公正与效率的双重价值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应结合我国当前普通程序简易审和量刑建议改革,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辩诉交易制度。规范操作辩诉交易制度的一个总的原则就是应当处理好社会、被告人和被害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相似文献   

18.
检查机关作为宪法规定的法律监督部门对刑事庭审活动承担着法律监督职责 ,基于当庭监督会妨碍司法权威 ,并且为防止检察官控诉职能与监督职能的冲突 ,六部委的司法解释将庭审监督由当庭监督改为庭后监督。事实上其修改理由并不是客观、明智的 ,而且该修改也不利于诉讼公正和效率的实现 ,通过质疑我们发现当庭监督才是符合诉讼规律的  相似文献   

19.
加强对警察权的程序控制,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有关警察权的程序传统十分脆弱,程序立法明显滞后,程序价值没有体现,程序运行存在缺陷。主要原因是警察权设置定位不准,运作失之规约,缺乏有效控制。因此,法治视野下的警察权程序控制,需要树立程序控制的基本理念,优化制度配置,确立运行的基本原则,规范警察权行使的监控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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