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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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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通说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是从苏俄刑法学移植而来的。然而,这个理论却肇始于德国,并在移植到中国后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被中国化了,因而该理论被冠以"苏俄化"的标签是不应该的。四要件与三阶层犯罪论体系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它们所赖以建立的哲学基础不同,该犯罪成立理论与刑事法治领域的人权保障状况没有直接关系,一国的人权保障与该国的制度设计存在直接关系。重要的是,在主张"去苏俄化"的学者内部,还没有提出新的犯罪论体系取代通说的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因此犯罪论体系"去苏俄化"这一观点本身并不恰当。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三阶层递进式犯罪论与传统四要件犯罪构成论的比较分析,发现其明显优于传统四要件犯罪构成论。对三阶层递进式犯罪论,不能完全照搬,而是要吸收其优势——阶层式犯罪构成理论,有关三阶层递进式犯罪构成理论的具体内容还有待我国刑法学界的进一步研究和完善,以适合我国的刑法体系。  相似文献   

3.
(2)苏联和中国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是在批判吸收德国的犯罪构成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形成的。这种理论一方面保持了十九世纪的关于犯罪构成要件是成立犯罪的主客观各种要素的总和的观点 ,又加进了社会危害性的内容 ,认为犯罪构成是苏维埃刑法规定的说明社会危害性特征的诸要件的总和。在犯罪构成的要件上 ,把它们明确分为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这四个方面要件 ,使犯罪构成的主客观方面的要件得到统一(见前引何秉松著作)。苏联的犯罪构成理论对中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最初 ,它几乎是原封…  相似文献   

4.
主张抛弃我国传统犯罪构成体系的学者对其批评之一是认为四要件体系不具有出罪功能,缺乏人权保障的机能。其实不然,我国传统犯罪构成体系同样具有出罪功能,只是与德日递进式的出罪方式不一样,逻辑思维不同而已。一方面,四要件本身就包括积极的入罪要件和消极的出罪要件,缺乏任何一个要件都会将行为进行出罪。至于正当化事由的出罪问题,根本没有必要在犯罪构成体系进行讨论。另一方面,我国传统犯罪构成体系的定罪过程具有逻辑严密性的特点,为行为人留下了多次出罪机会。此外,部分学者论证我国传统犯罪不具有出罪功能时存在预设立场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犯罪构成理论是刑法理论的核心与灵魂,也是刑事立法设定犯罪和刑事司法认定犯罪的模型。经过长期的探索与争辩,最后形成了四要件论、三阶层论、双层次论三足鼎立的格局。我国沿袭前苏联的刑法理论,并参照西方先进理论学说,最终形成以四要件说为通说的犯罪构成理论。证明责任分配对司法实践、立法及司法解释等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科学合理地配置证明责任有利于辨清案件事实,提高诉讼效率,减少悬而未决的案件。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对证明责任分配具有重要的影响。  相似文献   

6.
论犯罪客体要件的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犯罪客体要件对准确定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说的犯罪客体理论存在严重缺陷,不足以承担犯罪构成要件之重任。为完善犯罪构成理论,本文在基本坚持通说犯罪构成的基础上,引入法益理论,实现对犯罪客体要件的重构,并具体阐述了犯罪客体要件的概念以及法益、法益主体、法益侵犯以及法益受到侵犯的程度等犯罪客体要件构成要素。  相似文献   

7.
丁志 《前沿》2011,(8):81-83
犯罪构成是指犯罪成立的条件,因而又称为犯罪构成要件。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来源于前苏联的理论模式,时至今日,仍然残留着很多前苏联理论模式的痕迹,改变甚微。现行的犯罪构成理论不仅制约了刑法学的发展,并且窒息了犯罪构成的犯罪识别功能。因此,必须重新构建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  相似文献   

8.
在德、日等国的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权利人以不正当手段行使权利维护自己的财产利益时,主流做法是排除财产犯罪的成立。排除原因千差万别,有的从不具备犯罪构成要件该当性方面入手,有的从阻却违法性方面着眼,这些皆是融入了本国民法的规定,以及基于刑事政策的考量而得出的。我国也应借鉴此经验,根据我国民法中的物权制度,结合当下的法治精神,在权利人行使权利的手段未侵犯其他法益时,排除其财产犯罪的成立。  相似文献   

9.
陈荣飞 《求索》2007,(4):100-102
犯罪客体要件地位问题是目前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中争议最大的问题,否定其地位论者大多对犯罪客体要件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并且大多持法益说。本文从批判法益说出发,在对传统犯罪客体要件理论反思的基础上,同时明确犯罪客体要件、犯罪客体及犯罪对象各概念间的关系,最后肯定犯罪客体要件的构成要件地位。  相似文献   

10.
传统犯罪构成要件说将犯罪主体作为判断罪与非罪的要件,在定义上存在着逻辑错误,对行为是否成立犯罪的评定顺序上存在着逻辑混乱;犯罪客体理论导致了定罪过程中的逻辑顺序混乱。此外,我国传统犯罪构成理论还存在与犯罪成立消极因素之间的逻辑矛盾,静态体系与动态过程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11.
行为在现代法学中的基础地位决定了以对行为进行评价为最终目的的犯罪构成理论在刑法学中的重要地位。在犯罪构成的四个要件中 ,危害行为起着核心作用 ,它是犯罪构成体系中联系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中介 ,是犯罪构成的起点和终点。  相似文献   

12.
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存在致命缺陷,具备犯罪构成所有构成要件的行为可能并不构成犯罪。我国的犯罪构成理论源于大陆法系国家,但大陆法系国家的犯罪构成理论不存在这个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的犯罪客体没有起到其本源实质违法性概念的出罪功能。我国刑法理论界应该对犯罪客体的概念和功能进行反思,恢复其所对应的实质违法性的含义,起到相应的功能,使我国犯罪构成的理论体系彻底完善起来。  相似文献   

13.
赵星  ;胡宗金 《求索》2014,(10):111-116
构成要件是德日刑法中的重要理论成果。在德日刑法中,构成要件位于三阶层犯罪体系的第一个阶层,该理论的内涵深刻影响着其后的犯罪论阶层的构建。我国刑法在走向世界的过程中,必然会在此领域与德日刑法理论展开交流和碰撞,学习和借鉴在所难免。在学习和借鉴的过程中,我们应该立足于我国刑法的规定谨慎的借鉴和使用外国的构成要件理论。只有这样,我国的刑法理论才能够在借鉴其他优秀思想的同时,保留自己的特色,实现传统和创新之间的有机互动和交流。  相似文献   

14.
违法、责任二阶层体系,将犯罪构成理解为犯罪成立条件,并将犯罪成立条件分为违法构成要件和责任要件。在违法构成要件下探讨构成要件符合性和违法阻却事由。在责任要件下探讨责任要件符合性和责任阻却事由。违法、责任二阶层体系主要有如下值得批判之处:保留犯罪构成造成了理论困境,一体化审查违法性和违法程度导致了严重后果,缺失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也导致了严重后果,将责任能力设置为责任阻却事由则是错误的。  相似文献   

15.
曲伶俐 《求索》2011,(5):139-141
对于犯罪论体系,学界主要有三种典型的分类:以德日为代表的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以英美为代表的双层次犯罪论体系和以中国大陆、前苏联和俄罗斯为代表的四要件犯罪论体系,其中三阶层犯罪论体系更具影响。三阶层犯罪论体系作为犯罪的成立理论体系,为法官认定犯罪提供了从客观到主观、从形式到实质、从一般到具体、从积极到消极的操作程式。对其检视应坚持公正的立场、正确的比较方法,以案件事实与刑法规定对接的逻辑性、实用性为检视标准。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应以法官认定犯罪的思维进路为基准,借鉴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合理成分予以改进。  相似文献   

16.
在我国,犯罪成立即构成犯罪,然而在现行的犯罪成立评价模型中,其评价前提及评价要件却始终面临"技术化"的难题——社会危害性的形式、实质之分造成的罪与非罪的天壤之别,以及犯罪阻却事由的"游离"下犯罪成立的判断先于构成要件的排除。鉴于此,实现犯罪评价前提的技术化界定、明确犯罪阻却事由及其价值、完成犯罪构成要件与犯罪成立理论的合理衔接,进而实现所有行为都能依犯罪成立评价模型进行直接判断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7.
计算机犯罪问题日益严重,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对该类犯罪的犯罪构成在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模糊性,这不仅会影响对此类犯罪的打击,也限制了对此类犯罪研究的深入开展.对计算机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客观、全面的分析,是完善我国刑事立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8.
犯罪着手即行为人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在刑法理论中,犯罪着手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在司法实践中,犯罪着手的确定关系到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划分等重大问题。犯罪着手在刑法学界存在着各个不同学说。我国对于犯罪着手应当采用折中说。  相似文献   

19.
刘庆明 《前沿》2013,(2):54-55
如果将刑法学比作一座宝塔,那么犯罪构成理论无疑是塔尖上的最为耀眼的明珠,因此作为刑法学理论的核心要素,犯罪构成理论对刑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四要件构成理论暴露出来的问题逐渐增多,对其必须进行改革与完善已成为不争的事实.笔者将在这一背景下结合当前的司法实践详细论述四要件构成理论的缺陷,并在此基础上借鉴域外相关理论及国内学者的观点,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以期能够为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完善提供一点思路上的帮助.  相似文献   

20.
吕绪勇  邓君韬 《前沿》2011,(5):110-112
对于犯罪未遂的认定,传统理论的"犯罪目的说""犯罪结果说""犯罪构成要件说"以及"综合说"均将"未得逞"视为"消极要件",其并未说明"未得逞"的真正意义。从语义学的角度看,刑法中的"未得逞"应兼具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形式意义上的"未得逞"既是普通用语,亦是规范用语;实质意义上的"未得逞"则指没有发生行为人所希望或放任的,并由行为性质所决定的客观侵害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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