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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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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由裁量权的制约因素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自由裁量权是理解司法过程的关键。本文试图通过对自由裁量权的分析,寻找出法官裁判的内在制约因素,并从这一角度兼论司法职业道德、司法独立和对司法的监督的一些问题。 一、关于自由裁量权 (一)自由裁量权的界定① 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一种权力。这种权力是审判权固有的,它存在于这样一种状态里,这里有多种的合法选择可供法官自由取舍,在多种的合法选择中自由地选择其中之一的权力,就是自由裁量权。就象法律之路将法官带到了交叉路口,这里没有路标指引法官走向何方,法官有权根据自己的良知选择一条自认为最适当的道路。自由裁量…  相似文献   

2.
张红侠 《行政与法》2008,(5):124-126
法官的刑事自由裁量权是一种司法权力,其权能贯穿于刑事司法的全过程,无论在实体法上还是在程序法上都体现着法官的刑事自由裁量的权能。因此,对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范围加以规制和约束是十分必要的。本文从程序制度设计的角度。提出解决法官裁量权随意行使的现实方法。  相似文献   

3.
法官自由裁量权是法官行使的一种重要司法权力。然而在中国当前的审判实践中,一方面,自由裁量权尚未获得普遍的理性认识,另一方面,自由裁量权缺乏规范,极易被滥用。本文通过对中国目前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现状、自由裁量权存在和发展的价值、法官自由裁量权的保障与规制三方面论述,试图从理论上探索在我国建立法官自由裁量权制度的途径。  相似文献   

4.
一、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属性及价值 法官自由裁量权具有司法权力性、个案关联性、优先权力性、价值取向性和权力有限性等五个属性。前两个属性不言而喻。所谓优先权力性,是指法官在面临多种可供选择的处理方案或规则时,有权决定其中的一种优先于另一种。所谓价值取向性,是指法官的自由裁量并非形式逻辑的操作,而是一种价值判断。所谓权力有限性,是指法官自由裁量权不是一种绝对自由的权力,它有外部和内部的限制。就外部而言,它受合法性原则的  相似文献   

5.
王仙国 《法制与经济》2008,(18):52-53,55
在法律体系内,法官自由裁量是司法正义的工具,但由于滥用已经遭到社会各界的批评,如何预防和控制法官自由裁量权滥用已经为法学界和实务界所关注。本文从法官民事自由裁量权的含义、法官民事自由裁量权滥用如何界定,并对其在立法、司法程序、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以及内外部的监督机制上进行规制,以保障该项权力功能正常发挥。  相似文献   

6.
司法改革视野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制与监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雷鑫 《行政与法》2006,(2):90-93
法官自由裁量权存在于对案件的实体审判中,法官应当独立地、公正地、不受监督地通过对案件的实体审判表达社会正义。法官自由裁量权存在并发挥其积极作用,是有着深刻的客观原因的。法律在赋予司法机关权力的同时,亦对他们进行了约束,即使最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局限于产生它的法律框架内。从立法、司法程序、法官职业道德、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司法裁判文书等方面来规制与监督法官自由裁量权,有利于法官自由裁量权价值的实现,有利于我国司法改革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7.
在法律体系内,法官自由裁量是司法正义的工具,但由于滥用已经遭到社会各界的批评,如何预防和控制法官自由裁量权滥用已经为法学界和实务界所关注。本文从法官民事自由裁量权的含义、法官民事自由裁量权滥用如何界定,并对其在立法、司法程序、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以及内外部的监督机制上进行规制,以保障该项权力功能正常发挥。  相似文献   

8.
徐国栋先生认为,“法律规定的数量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大小成反比;法律的模糊度与法官权力成正比;法律的精确性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成反比。”①如果把权限大小理解为权力主体意志对该权力可能涉足的社会关系领域实际影响的广度和深度,确实,立法权与司法自由裁量权在权限上存在着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如何处理这种关系,即原则上如何在立法与司法两大机关之间分配权力份额,是当前司法改革的一个重大课题。对此,必须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才有望取得改革成功。   历史与国情是法制的基础。②历史揭示法制发展共性,国情则反映法制发展…  相似文献   

9.
由于法律本身具有模糊、滞后等局限性,现代很多国家都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法官的品质在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判决的品质,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好坏关系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作为法律工作者,应合理的运用自由裁量权,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处理好每一起案件。  相似文献   

10.
董淼 《法制与经济》2009,(14):28-28,31
法治这项“社会工程’’的展开,除了立法这一重要过程外不可忽视的就是法官的司法活动。立法是被赋予了一种大体上最有可能使一切受到它们影响的人们都能得到好处的形式从而使法律必然存在所谓的“空缺结构”。自由裁量权不是法官裁判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而是行使裁量权的法官不受权力、利益、人情、偏见等因素干扰的“自由”,这正是对法治的选择的体现。  相似文献   

11.
法官自由裁量权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规定有缺陷的情况下,法官不违背立法的原则和精神,根据公平、正义和合理性原则,对案件酌情做出决定的权力。本文试从刑事方面的角度诠释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内涵、价值和在司法实践中的体现,重点对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运行设计了框架结构,以期对进一步研究法官自由权及其规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张任德 《法制与社会》2013,(33):114-116
司法能动性之核心在于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法官通过时认定案件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方面行使自由裁量权,有利于及时对案件作出裁判。在刑事审判实务中,存在着有些法官办理金钱案、人情案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由此口滋生的司法腐败严重地影响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由鉴于此,应当从立法上对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规制,通过完善现行公开审判制度和审判监督制度,推行法院判决书上网等措施,对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合理限度进行有效监督,实现良性的司法能动。  相似文献   

13.
行政诉讼中司法自由裁量权是指人民法院成行政法官在行政诉讼活动中,依照立法精神和目的、法律基本原则或其他非正式法律渊源,合理地进行自由选择的权力.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自由裁量权,对于弥补行政诉讼法律规则和某些行政管理规则的不足,以及对某些情况下的行政自由裁量权正确进行司法审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自由裁量权也容易产生弊端,为此,笔者就行政诉讼中司法自由裁量权(以下称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几个问题试作以下探讨.  相似文献   

14.
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起着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作用。但是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法律规则自身诸多的局限性,往往阻碍着司法进行公正、有效、及时地判决。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则相对弥补了法律适用过程中的诸多的缺陷。因而,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成为了社会日益关注的问题。本文认为只有建立科学有效的保障体系,才能充分发挥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最大功效,防止权力滥用,杜绝司法腐败和司法专横,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15.
由于法律本身的局限性,为了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各国法律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法官自由裁量权以追求和实现社会正义为价值目标,但若被滥用,则适得其反。因此如何合理规范现代司法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已是人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本文从法官制度、心证制度及证据制度方面提出了几点完善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6.
孙启平 《法制与社会》2013,(25):110-111
自由裁量权是人民法官在诉讼中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国内学者对行政诉讼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研究较少,本文主要是从法官自由裁量权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困境入手,并分析这种困境往往与诉讼中法官自由裁量权适用存在特殊性相关联,为避免诉讼中法官自由裁量权不合理适用,协调好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在司法裁判中应对其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17.
法官享有适度的自由裁量权是各国的立法共识。法官自由裁量权与法官的主观判断息息相关,必须将其控制在适度范围内,防止司法专横和腐败。对检察机关监督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四个标准进行归述,剖析当前检察机关监督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原因,探索和思考检察机关强化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监督的具体路径。  相似文献   

18.
由于法律本身的局限性,为了适应社会现实的需要,各国法律赋予了法官自由裁量的权力.法官自由裁量权以追求和实现社会正义为价值目标,但若被滥用,则适得其反.因此如何合理规范现代司法中的法官自由裁量权已是人们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本文从法官制度、心证制度及证据制度方面提出了几点完善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相应建议.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行使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内涵界定及其本质 何谓法官自由裁量权?这是我们首先要明确的问题。英国法学家戴维·M·沃克给自由裁量权下过一个定义:“自由裁量权,指酌情做出决定的权力,并且这种决定在当时情况下应是正义、公正、正确、公平和合理的。法律常常授予法官以权力或责任,使其在某种情况下可以行使自由裁量权。有时是根据情势所需,有时则仅仅是在规定的限度内行使这种权力。”。而美国法学教授约翰·享利·梅里曼认为:审判上的自由裁量权,是普通法系法官传统固有的权力,是指“能够根据案件事实决定其法律后果,为了实现真…  相似文献   

20.
刑事自由裁量权基本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事自由裁量权是指在刑事法适用过程中,涉及刑事法适用的官方人员在所适用的刑事法规则内容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在可以采取的多种行为中作出选择。刑事自由裁量权具有绝对性,同时也具有相对性。绝对性是指裁量行为是任意的,不受限制。相对性是指刑事自由裁量权仅仅是一种弱式自由裁量权。行使刑事自由裁量权的主体涉及公安人员、检察官和法官。公安人员和检察官行使的自由裁量权主要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程序性权力。法官行使的自由裁量权除程序性权力之外,主要是依据刑法的实体性权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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