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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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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所有是指夫妻双方对某项财产共享所有权,即对某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等方面的权利。那么,在客观上,夫妻一方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有没有共同所有性质  相似文献   

2.
夫妻财产制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关夫妻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制度。我国婚姻法第十三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规定表明,我国夫妻财产制  相似文献   

3.
一、我国现行法中夫妻财产制内容在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中,夫妻财产制表现为三种类型: (1)法定夫妻财产制;(2)夫妻财产约定;(3)特有财产。(一)法定夫妻财产制。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法定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婚后所得共同财产制是指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共同管理,或者由夫妻双方  相似文献   

4.
我国现行《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未将夫妻人力资本利益纳入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的范畴内,学术界在夫妻人力资本的性质认定上有"财产说"和"非财产说"的争论。前者有其内在矛盾,后者有要点孤立的漏洞。整合目前的理论争议,吸纳"财产说"的合理成分,修补"非财产说"的不足,界定夫妻人力资本利益属于非财产性利益。为公平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利益,平衡婚姻当时人利益平衡,离婚诉讼中应当对人力资本有贡献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5.
我国现行《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未将夫妻人力资本利益纳入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的范畴内,学术界在夫妻人力资本的性质认定上有"财产说"和"非财产说"的争论。前者有其内在矛盾,后者有要点孤立的漏洞。整合目前的理论争议,吸纳"财产说"的合理成分,修补"非财产说"的不足,界定夫妻人力资本利益属于非财产性利益。为公平分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利益,平衡婚姻当时人利益平衡,离婚诉讼中应当对人力资本有贡献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6.
本文认为:随着人们所有权意识的增强,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共同制的婚姻财产制度已显现出一些滞后于形势发展的弊端,因此建议:通过立法确立约定制和法定财产制,并优先适用约定制;将婚后所得共同制改为婚后劳动所得共同制;保留夫妻对共同财产平等分割原则,同时明确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考虑的主要因素;建立夫妻财产登记制度;细化约定财产制已成为必要和可能。  相似文献   

7.
男女依照法律规定创设夫妻身份关系,依据身份关系自然引出财产关系,夫妻财产是夫妻共同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保障,也因为夫妻主体关系的特殊性,其财产制度也有特殊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由谁使用、由谁管理、收益如何分配及如何处分。如果没有约定,则依照法律的规定,婚前的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婚后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相似文献   

8.
按照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财产制度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婚姻当事人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无效时,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的以外,均归夫妻共同共有。夫妻个人特有财产是指夫或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财产,即与个人身份不可分割的财产以及个人职业或生活所需,不宜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相似文献   

9.
随着新婚姻法的呼之欲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其涉及到诸项法律制度的变化,其中之一便是夫妻财产制。这不仅是因为夫妻财产制在一定程度上将决定着人们婚姻关系的走向,而且还因为此项制度必将对人们的创造性劳动与利益分配机制产生深刻的影响。联系到本人在公证工作中涉及的婚姻财产约定等与夫妻财产制密切相关的公证事项,在此谈几点想法,与各界人士切磋。   一、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   我国婚姻法第 1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  相似文献   

10.
作者认为,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极不相应,与民法基本原理不符,表现为:夫妻所得共同制使以个人名义继承和受赠的财产被强行法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忽视了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的特殊性,对夫妻约定财产制规定过于简单,缺乏限制,回避共同财产管理权的行使。应将“婚后所得共同制”改为“婚后共同所得制”,并对约定财产制,共同财产管理权作出详细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1.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是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问題,我国学者对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尚未取得一致看法。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对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和经营性标记、信誉所享有的权利。无形性、专有性、时间性、可复制性、对世权和支配权、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属性以及依法审查确认等不是知识产权的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可以分地域取得和行使是知识产权的特征。  相似文献   

12.
知识产权的行政救济是知识产权保护中一个重要内容,它可以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权力滥用的侵害,防止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促进相关行政机关严格依法管理和执法。我国知识产权的行政救济还面临诸多困境,需要寻找新的出路。重视知识产权行政救济,有利于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完整制度。  相似文献   

13.
网络知识产权的刑事法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知识经济快速成长和信息社会的来临,网络知识产权犯罪日益严重,这主要源于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犯罪对象具有无形性和易受侵害性,网络知识产权犯罪非营利性的犯罪目的日益彰显,刑事司法管辖难以确定,电子证据十分脆弱,缺乏专门规范侵犯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法律,刑法典对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狭窄、罪状设计和刑罚配置不尽合理,刑事诉讼程序设计不完善。要充分保护网络知识产权,必须积极倡导与推进建立国际网络知识产权犯罪的国际司法协助机制,完善我国刑事法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婚姻法中,只注重对夫妻财产静态权属的确认和保护,忽视对夫妻财产动态处分的调整.在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滥用日常家事代理权、浪费共同财产而侵犯配偶一方的财产权时,法律未赋予受损害方充分的救济权利,未课以侵权人财产责任,使侵权人有恃无恐,导致侵犯配偶一方财产权的行为时有发生.所以,建构我国夫妻财产责任制度非常必要.  相似文献   

15.
从制造型经济向创新型经济转变的过程中广大的中小型企业无疑是一支不可小觑的力量,由于自身资金的匮乏使其在资金方面更加倚重于金融机构的借贷。中小型企业所拥有的最大财富是知识产权而非不动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由此成为主要的融资方式。知识产权质押作为一种相对新型的融资方式区别于传统的以不动产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融资的方式,在发达国家或地区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融资方式,但是在我国知识产权质押的融资方式却没有得到广泛的应用。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在于知识产权质押所固有的法律上的风险,因此本文将全面分析知识产权质押法律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有效规避风险的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16.
近些年,农村留守妇女被害人日益增多。一方面,湖南打工家庭离婚率呈上升态势,一些留守妇女的婚姻处于破碎边缘。这些留守女为家庭做出了巨大牺牲,却由于经济上的依赖性,法制执行的不力,"从夫居"的婚姻生活模式,面对突如其来的婚变,而在维护自己合法的配偶权益中,显得很是无助。因此,采取适当途径保护湖南农村留守妇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已是十分迫切。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规定了知识产权犯罪,但是有些没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也被定为知识产权犯罪,从而引起不必要的纷争,甚至引起司法实务界对知识产权犯罪理解的混乱。在未来的《刑法》修订时应该作如下调整:首先,把知识产权犯罪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罪的阴影下解放出来,作为单独的一类犯罪来规定;其次,在知识产权犯罪内部立法中,应把知识产权犯罪分为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与违反知识产权管理秩序的犯罪。  相似文献   

18.
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是和物权、债权相并列的一大权利类型。知识产权法与物权法都是民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关于财产权的内容,但两者"和而不同"。知识产权与物权在权利客体、权利保护期限、权利支配力、权利属性和效力范围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精神产品应由知识产权法规范而不由物权法规范。  相似文献   

19.
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要求世界各国加强对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其中刑法作为一切社会秩序的最后保障法,对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进行调整显得尤为重要。然而,我国现行刑法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在打击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方面却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完善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可以从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增加、充实有关犯罪的条款,严密保护知识产权的刑事法网;二是降低刑法门槛.修订现行知识产权犯罪的犯罪构成;三是调整刑罚结构,充分发挥罚金刑的作用,增设资格刑。  相似文献   

20.
法人财产权是我国公司法在公司制企业中所规定的财产权利,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和法人的本质特征紧密相联,根据物权法定原则,财产权是综合性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所有权属于物权,是财产权中重要的权利类型。在公司制企业中财产权利为资产时,法人财产权其本质是法人所有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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