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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2011年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以下简称《公司法解释(三)》)第1条至第5条对公司设立阶段发生的债权债务做出了规定,填补了《公司法》立法的不足。司法解释的出台使得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有利于交易安全的维护。但是对于设立中公司的地位,司法解释并没有给出定义,学界对此争论不下,赋予设立中公司形式上独立的法律地位,有利于维护设立中公司自身的合法独立利益。  相似文献   

2.
从越权原则的确立到修正 ,法律都旨在保护公司交易行为当中的弱势群体 ,如中小股东和交易第三人的权益。本文旨在论述越权原则之修正对交易第三人的公司法保护 ,并概括了公司法对交易第三人保护的一揽子措施以及交易第三人公司法保护之例外  相似文献   

3.
试论公司设立中的交易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设立中的交易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前,该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公司法并未加以规定,在解决相关纠纷时无规则可以适用,单纯从合同法角度寻求对公司成立前的交易行为解决途径又是行不通的。因而,公司法对成立前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是非常必要的。德国及英美法系国家对此有不同规定,但二者具有相当的一致性。这些规则是值得我国公司立法借鉴的。  相似文献   

4.
任丛丛 《工会论坛》2011,(2):153-154
《公司法》第16条第1款对于公司的对外投资和提供担保做出了程序性规定。如果公司违反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对外提供了担保,公司是否能够主张担保无效取决于第三人是否具有查阅公司章程的义务。从公司法整体上看,查阅包括公司章程在内的公司登记事项是第三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国外的相关立法也有与我国公司法相类似的规定。将查阅公司章程规定为第三人的义务也存在着现实的障碍,查阅公司章程只是第三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相似文献   

5.
设立中公司交易就是在设立公司过程中的交易行为,是设立中公司的行为。设立中公司交易主要有设立中公司合同和发起人协议。设立中公司在法律地位上属于一种合伙企业,第三人可向承担顺位连带责任的设立中公司与发起人行使双重优先权。英美法系、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对此问题给予了充分关注。我国对于设立中公司交易责任承担的法律规定却很不完善,建议借鉴先进国家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6.
发起人是指依法设立畴办股份有限公司的人。股份有限公司以有限责任为基本特征,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任何法律制度都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责任的支撑才能充分发挥作用,有限责任也不例外。如果它的适用没有法律责任的制约,则极易损害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司的自有资本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基础,为此公司法确认了资本充实,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三大原则。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立采用登记主义,以发起方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必须认缴全部出资,公司才能登记注册…  相似文献   

7.
现代各国公司法关于公司的设立大都采取严格准则主义。严格准则主义设立原则减少了公司设立的成本,提高了公司设立的效率,符合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为了避免公司设立的放任主义,防止准则主义可能造成公司滥设、欺诈的弊端,保护认股人,债权人利益,维护未来交易安全,各国一方面严格公司设立程序的审查制度,另一方面则规定了发起人、初始董事、监事、股东及中介机构的严格设立责任。本文仅就发起人在设立公司中的责任作些探讨。 一、公司发起人的界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三大要件,即发起人、资本及章程。公司的发起…  相似文献   

8.
关于"以无权处分财产出资"的问题,《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该问题可通过善意取得制度来解决。但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性质区别于市场交易行为,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投资行为并不具有明显的涉它性,而且公司设立过程中并未涉及到激烈矛盾的利益衡量问题。此外,在认定善意取得制度的善意要件时,无权处分人兼有"双重身份",这为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带来困境。因此,不宜用善意取得制度解决无权处分财产出资设立公司的行为。  相似文献   

9.
善意取得制度为物权法规定的重要制度,专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而设,虽牺牲权利人的利益但换取了交易安全,故立法在抉择之际,更多地关注了第三人在与无权处分人进行交易时主观上是否具有善意。因而判断第三人是否具有善意成为能否适用善意取制度的关键。  相似文献   

10.
公司章程可对公司外部人设定义务,这一理解表面上与公司章程的性质相悖,实际上,诸如在公司担保领域,交易第三人负担形式审查公司章程义务的观点已为司法实践逐渐接受和固化。然而,仅从《公司法》第16条的文义难以得出法律明示交易第三人应当审查公司章程,因此,这一裁判观点亟待解释论支持。在公司章程特定条款"对外"效力问题上,不宜仅虑及公司法原理而忽略其与商事登记法规则的联系。运用商事登记的积极效力和消极效力理论,可以实现"公司章程登记"与"交易第三人负担审查义务"相衔接,且为审查义务标准提供度量依据。这一理论也可沿用至解释和识别其他公司章程特定条款的"对外"效力。  相似文献   

11.
契约相对性原则是契约法的基本原则.它曾经严格限定了契约责任的范围.随着契约相对性原则被突破,契约对第三人的保护力度得以加强.无论是德国法上的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还是美国商法典中的利益第三人担保责任,都扩大了契约对第三人的保护效力,从而使契约对第三人的保护问题有了新的发展.如何界定第三人的范围问题成为热点中的焦点,本文从附保护第三人作用之契约是对合同相对性挑战开始论述,认为分析第三人范围的前提是明白此种制度建立的目的、意义和基础,并在比较德国和美国立法的基础之上论述了确定第三人范围的要件,最后强调此制度中的第三人与其他第三人制度中的第三人应当严格区别.  相似文献   

12.
债的相对性或合同的相对性一直以来为两大法系所确认,在债法特别是合同法领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近代各国立法及判例对它已有突破,产生了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侵害债权及债的保全等制度。我国也应顺应世界潮流,在民法典中坚持债的相对性原则,完善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和细化债的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13.
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都未对第三人胁迫作出规定。文章比较了国外三种立法例,从是否应该保护善意相对人以及因第三人胁迫所为的民事行为的效力是无效行为还是可撤销行为这两方面进行了阐述,指出意思表示自由更值得保护。  相似文献   

14.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近年来,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呈多发趋势,已经成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因素之一。《仲裁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另行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是,由于《仲裁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都比较原则,各地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中存在机构设置不统一、工作程序不规范、裁决执行不及时等问题,以至于造成许多土地承包纠纷得不到合理及时的解决。面对日益复杂的土地纠纷,我国目前仍没有制定出一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的单项法律,使大量的农业承包纠纷不得不采取诉讼程序,增加了纠纷的解决难度。因此,为了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合法权益,以低成本、高效率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建立和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解决机制,就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相似文献   

15.
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对我国《合同法》第64条的理解和适用存在着争议。否定说认为该条文没有对第三人利益合同做出规定,第三人不享有直接请求权;宽泛肯定说认为《合同法》第64条规定了"第三人利益合同"以及"债务人依照约定而为交付"两种情况;不足肯定说认为该条文实际上规定了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可依据该条的规定享有履行请求权,只是该规定尚不明确,在我国尚未形成第三人利益制度。经过比较分析,宽泛肯定说更具合理性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6.
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的原因,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产生物权法和债权法上的双重效果.股权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发生变动,但股权转让协议不能发生对抗公司的效力,只有股东名册记载的变更,才能发生对抗公司的效力.股东名册记载的变更,能够对抗公司,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只有完成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后,才能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相似文献   

17.
合同的相对性理论表明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拘束力,但现代合同法的发展,使得合同效力呈现出扩张的趋势,合同对第三人也会产生一定的拘束力.合同虽然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结果,但合同效力体现了现行法律对合同内容的价值评判,因此,对于有违公平、正义理念的合同条款,要采取严厉的立法态度,对其进行否定性评价.  相似文献   

18.
合同法第122条是关于民事责任竞合的重要条款,但该规定的实际运作并不能够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至今为止,中国民法学者对该条的研究,没有能够实现纷争一次性解决的目的;民诉法学者的研究,则在利益保护的周全性方面存有缺陷。鉴于从实体法路径进行突破的巨大困难,可以考虑从程序视角对第122条作简单的修正,允许当事人合并提起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诉讼请求。  相似文献   

19.
瑕疵股权在我国目前公司实践中十分常见,交易时相对人并不易发现交易标的的权利瑕疵,由此引起的司法纠纷纷繁且复杂。其一,善意受让股权的第三人如需承担资本充实义务不甚公平,但如免除充实义务,又会伤及公司存续的资本基础。其二,瑕疵股权转让合同可能存在欺诈和重大误解等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但是任意的予以撤销又会损害交易安全。在维持公司稳定的基础上,如何平衡善意受让瑕疵股权的第三人与公司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利益,本文试图从合同法的角度作出梳理与解释,并对相关司法解释及其征求意见稿进行评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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