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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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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法》单设一章规定物权变动规则,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对抗主义及处分要件主义的混合模式,严格区分因法律行为和非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的不同,选择以登记要件主义为一般原则、登记对抗主义为例外的理论模式,基本符合公示公信原则的要求,但是除登记外的其他公示方式也应得到认可。  相似文献   

2.
登记的效力,外国立法例有登记要件主义、登记对抗主义和托伦斯登记制度三种不同观点。登记是物权变动的要件,具有公示、公信和警示作用。我国法律采取了登记要件主义,但对于登记的范围应加以具体规定。物权变动应与原因行为相区别。动产登记采登记对抗主义。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对船舶物权变动采用了意思主义模式,在意思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下,船舶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必要条件,登记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而且登记只具有公示力而没有公信力.船舶物权乃物权,物权为对世权,本可对抗一切人,但依意思主义,船舶物权变动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完成而且变动后的船舶物权在完备公示前不能对抗第三人,而不能对抗第三人之"物权"是否为真正意义上的物权,颇值疑问.一国立法在物权变动模式问题上应在考虑促进交易快捷,保障交易安全等因素的基础上做出正确的选择.  相似文献   

4.
因人民政府征收决定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属于非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的物权变动,在人民政府征收决定生效时,物权就发生了变动,这是法律的特别规定,无需登记,与通常情况下的物权变动不同。但法律并未明确征收决定的生效时间,而征收决定生效时间的确定,对于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探究征收的性质,进而分析征收决定的生效时间,最后得出结论,征收决定是在公告时生效。  相似文献   

5.
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是物权法中一项基本性的制度。历史上并无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登记成为不动产物权的必然要求,可以说"登记天然非不动产物权公示方法,但不动产物权公示方法天然为登记"。物权登记行为的本质为行政行为,通过法理分析可以发现物权合意是物权行为的成立要件,登记行为是物权行为的生效要件。物权登记行为和物权合意行为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其成立要件各不相同,因此在各种不同条件下物权行为的效力会有所不同,物权变动也会因此存在各种不同情形。  相似文献   

6.
在普遍承认的物权变动的三个原因中 ,源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被视为最大量、最主要的 ,大陆法系的某些国家称该原因为物权行为。物权行为是同债权行为以及民法其他部门法上的法律行为性质一样的民事法律行为、物权行为基本理论及各国态度 ,物权行为理论在保护第三人利益以及交易安全上的优势 ,善意取得制度本身不能代替物权行为理论保护第三人 ,考虑物权变动除最重要的所有权外 ,还要考虑他物权 ,物权行为理论的重点是物权合意。我国应采纳物权意思主义的模式。  相似文献   

7.
不动产登记同时涉及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由其引发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呈现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交织的状态。基于物权法的“区分原则”,不动产登记行为并不会对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产生公定力,不动产物权变动根本上取决于民事主体间的意思表示。当事人对于不动产权属有争议的,应直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在极少数情况下,登记行为对民事权益的实现产生影响,应先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不动产登记的效力问题。同时在处理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时,应充分考虑其产生的民事法律效果。  相似文献   

8.
不同物权变动模式有两个争议焦点:登记和交付的法律效力,物权行为的独立性和无因性。对于前者,应廓清债权效力与公平所为的界限,在不动产登记中统一适用物权变动生效主义模式;对于后者,有必要采纳物权行为理论,不能把创设物权的契约归纳为债法上的合同行为,用债法合同规范予以调整。同时应使物权行为无因性和所有权绝对之间达到一个平衡,使所有人的利益与第三人的利益达到平衡。  相似文献   

9.
对现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立法未能将房屋买卖与房屋租赁两类不动产的性质作明确区分,将登记备案亦规定为房屋租赁合同的生效要件。文章从制度设计的角度入手,分析了不动产租赁权的债权性质以及登记系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提出房屋租赁合同并不会产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果,因而登记备案亦不会对合同的效力发生任何影响,旨在修正与完善现行法律中的相关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0.
不动产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决定着物权的变动的效力,有权利正确推定的作用.因此,不动产登记不仅决定着物权的实质变动,对社会交易安全也有重大影响.在不动产登记需要双方共同申请的情况下,赋予登记权利人以登记请求权非常必要.本文着重探讨了登记请求权的发生基础及法律性质,对我国立法选择提出一些初浅的看法.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法学界对没收财产刑的实质内容长期缺乏清晰认识,这源于对其所剥夺的"财产"未能有深入认识。在法律上,财产的本质是财产性权利,财产是物的上位概念。我国刑法规定的没收财产刑,实质是对犯罪人的私有财产权的剥夺,而非仅仅是对特定之物的剥夺。只有深入了解到这一点,才能理解没收财产刑超出了刑罚的正当化根基范围,因而为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摈弃。  相似文献   

12.
公共物品的传统定义存在缺陷 ,应该从交易成本入手来界定公共物品的概念。在公共物品的资源配置领域不存在无限制的公共产权 ,私有产权事实上是解决公共物品资源配置问题的基础。政府在公共物品提供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政府不可能是所有公共物品最佳或唯一的提供者。合理界定政府提供公共物品的范围必须尊重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自由交易的权利和规则。  相似文献   

13.
鉴于物业使用人既是相关物业小区的重要成员,也是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参与者,他们在物业管理中的各项权利理应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物业使用人应享有共有部分使用权,接受物业服务权,在业主大会陈述意见权,业主委员会参与权及妨害行为制止权。  相似文献   

14.
马克思产权理论包含丰富的内容,需要结合具体实际对它进行科学的认识,以增强其实践性、适应我国当前产权改革的需要。理论界对马克思产权理论存在一些误读,明确对待马克思产权理论的科学态度非常重要,这关系到马克思产权理论的科学性和我国产权改革的实效性。马克思产权理论的应用领域非常广泛,除传统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领域之外,农村产权改革、行政事业单位产权改革、劳动力产权保护等领域都需要以马克思产权理论为指导。  相似文献   

15.
产权理论主要研究如何通过界定和安排产权结构,降低或消除市场机制的运行成本,提高经济效率,改善资源配置,增加社会经济福利。产权实质上是指建立在财产(客体)基础之上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产权最基本的属性是排他性,进而产权可以起到减少不确定性、激励或约束行为主体以及资源配置的功能。评价产权制度效率既要考虑到不同产权制度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考虑其交易成本的高低。  相似文献   

16.
产权的转型与转型中的产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有产权是非市场型产权,传统公有产权的转型就是由非市场型产权向市场型产权的转变。产权分化是现代产权运动的基本趋势,现代企业制度是产权分化的产物,它既是对私有制的扬弃,又是向公有产权过渡的条件。法人财产权是现代产权制度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多重内涵和属性,通常指的是其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一般特征。现代企业制度并不直接等于公有制,要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还需要把公有制的内涵与股份制这种形式结合起来。  相似文献   

17.
论财产防卫     
财产防卫是英美法系国家刑法防卫制度类型之一,也是我国正当防卫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财产防卫的前提条件是存在对财物的毁损或侵占行为;财产防卫的时间条件以非法占有行为结束为限;财产防卫的限度条件结合财物的价值和不法侵害的方式和强度来确定,对财产的不法侵害中如不含有对人身的暴力侵害,有必要设置警告程序。抢劫罪的防卫具有财产防卫和人身防卫双重性质;对入室盗窃行为可以使用致残或致命的暴力防卫。  相似文献   

18.
我国物权法的物权定义成功与不足并存,物权定义中无须强调排他性。物权的排他性来源于物权本质的"对人关系说",可实际上"对人关系说"是从权利角度对物权的分析,对人关系是权利的通性。从实证上看,物权成立上的排他性是物权支配性的当然结果;排斥他人干涉的排他性不是物权才独有的特性,并且物权效力上的排他性是侵权法保障功能的反射效果,物权效力的排他并不意味着物权相对人普遍义务的承担。  相似文献   

19.
社会中的财产关系并非都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物权形态中有一部分权利是由国家所有的,即为公物。其是为实现公务便利或公共利益服务而存在的。该公物当属行政法,特别是行政组织法之构成无疑,因此,研究与探索公物之内涵与外延,借鉴相关理论建立我国行政法的物权理论,将对建立和完善我国的公物保护制度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20.
《物权法》规定“国家所有及全民所有”,是指国家所有权是全民所有制财产的一部分,但不能理解为只有国家所有权才能表现全民所有制。国家所有权具有公权利性质,物权法对国家所有权和其他所有权实行平等保护的原则,不等于这些权利具有同等性质。物权法有关公法人以及国家投资的企业法人财产权以及国家投资人地位的规定,违背物权法定原则。相关规则逻辑混乱、互不衔接,且明显背离实际生活,是一种历史倒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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