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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43 毫秒
1.
手机定位,是指通过电信移动运营商的网络获取移动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通信基站数目越多。测量精度越高。通俗地讲就是通过GPS(全球定位系统)技术手段查询某人的手机号以获取某人所在地的位置信息。  相似文献   

2.
这是河南一例因“手机定位”引发的隐私权诉讼案。员工在一个周末被公司“手机定位”,认为是掠夺个人空间的侵权行为,即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而公司则认为,进行手机定位跟踪是知情权的需要,也是单位的权利,于是双方走上法庭。2007年12月,此案一审宣判:公司构不成侵权,员工表示上诉。  相似文献   

3.
胡婷婷 《政府法制》2010,(15):38-39
这是一批与众不同的年轻人:他们经常要工作到深夜,随时随地查看手机,生活节奏完全要跟着“老板”走;他们要为美国总统撰写热情洋溢的演讲稿,也要为白宫高级幕僚们开会时递上滚烫的热茶;他们三三两两住在白宫北面的一块区域,周末的时候,喜欢一起聚集在华盛顿时尚的W酒店开派对,或者跑到某人家里打电子游戏;  相似文献   

4.
文明执法是令人敏感的话题。常听到一些人大代表和老百姓议论:某人被久押不决、证人被当作被告人变相拘押、某人离婚开后门、某人举报被泄露、某人重罪轻判或轻罪重判等。对此,我们约请与执法部门打交道最广泛的律师来谈一谈“文明执法”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4月26日,印度通信和信息产业部规定,自2017年1月起,印度市场上销售的所有手机必须把拨号键“5”或“9”设为紧急按键.机主长按其中一个键时,手机将自动紧急呼叫当地执法部门.对智能手机而言,机主快速连续按电源开关3次,手机必须启动紧急呼叫.从2018年1月开始,所有手机必须有全球卫星定位功能.  相似文献   

6.
某人因犯罪被法院依法判刑,送到监狱里去服刑改造。左邻右舍就说,某人去坐监牢了。“监牢”一语,在群众中使用十分普遍,讲的就是监狱。“监牢”两字合用是两个朝代结合的产物。“监”字从明代开始使用,明代始称监狱为“监”。“牢”却在夏代就有了,“牢”是古代监狱的称谓。  相似文献   

7.
在实际生活中,通过手机确定位置已经成为移动运营商开展的正式业务,但必须经过被定位人授权允许。目前在网上出现了一批声称提供“无声无息定位”服务的网站,只要付费即可找到任何人当前位置。法律人士表示,此类行为涉嫌侵权。  相似文献   

8.
新闻记者对手中的笔,最有自豪感的那一刻,不是刀子一般将某人或一方势力“杀死”,而是用真切的文字构筑起一座“桥梁”。  相似文献   

9.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条文中多处提及“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等词,而且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首席法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主席及立法会百分之八十的成员资格必须是“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公民中的中国公民。”那么,如何界定某人在外国有无居留权呢? 从基本法第24条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组成的角度看,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可以分为三类:1.具有中国国籍,在外国无居留权;2.具有中国国籍,但同时在外国有居留权; 3.非中国籍人士。因此,界定某人是否在外国有居留权,可以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判断国籍身份,依照中国国籍法判断某人是不是中国公民,这实际上也就是中国国籍法在香港的实施问题。二是根据中国国籍法,判断某人是中国公民,则进一步确定某人是否拥有外国的居留权。  相似文献   

10.
郭利 《政府法制》2013,(36):25-25
眼下,“坑爹”成了网上网下人们热议的话题,“坑爹”的现象并非某人独有,也不是现在才有的,在历史上比比皆是,把老爹的一世英名葬送,真是“坑爹”没商量。  相似文献   

11.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8小时外的生活如何监管?重庆市酉阳县的做法是,给干部每人发放一部具有GPS定位功能的3G手机,要求他们24小时开机,接受跟踪监督。2011年4月7日,这则“GPS定位官员”的新闻让国家级贫困县——酉阳县一夜成名。  相似文献   

12.
小幽默     
《江淮法治》2010,(16):34-35
一点不错 某人站在被告席上,他的律师对法官说他是个聋子。 “你是聋子吗?”法官问。 “是的,一点也听不见。”被告毕恭毕敬地回答。  相似文献   

13.
那振玲 《政府法制》2012,(18):47-47
我们常用“红得发紫”来形容某人在某个领域的地位或在某方面境遇好的程度。红,就有成功至极的意味,为什么还要“紫”了呢?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Iphone”商标侵权案的研究,总结对“手机翻新行为”的不同看法。从商标功能、商标权利用尽和商标混淆的角度对“手机翻新行为”进行分析,论证了“手机翻新行为”破坏了商标的质量保证功能;“手机翻新行为”的侵权人无权援引商标权用尽原则进行抗辩;判定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的标准应为混淆可能性,而“手机翻新行为”极有可能导致消费者将翻新的手机与新手机的来源产生混淆,因此“手机翻新行为”构成侵犯商标权。  相似文献   

15.
漫画与幽默     
有口难言某人去警察局报案,说:“昨晚一个盗贼进我家,拿走了金银首饰,还有现金,我当时不敢叫喊。”“为什么?”警长问。那人说:“万一盗贼看到我口里的金牙怎么办?”  相似文献   

16.
龙儒文 《政府法制》2012,(23):19-19
当下“裸捐”已成为人们交谈和网络媒体的热门话题和词语之一。据史料记载,早在1932年,也曾发生过类似现在“裸捐”的事件,某人将自己的家产全部捐给社会慈善教育事业。这位“裸捐”者就是担任过民国总理的熊希龄。  相似文献   

17.
“有的乘客说,他手机使用的是飞行模式.” “还有的乘客说,手机里没插SIM卡.” “我们在劝阻过程中,乘客会以很多理由拒绝关闭手机.但按照规定,无论是飞行模式下的手机,还是没有SIM卡的手机,都是不允许在飞行中开机使用的.”  相似文献   

18.
“用人不疑”与“疑人不用”是盂不离焦的.前者的意思是用人就要信任.后者的意思是如果你不能信任某人,就不要用他。但那些有缺陷、历史上犯过错误、甚至可能“有二心”的“可疑之人”,是该疑而不用,还是用而不疑呢?  相似文献   

19.
手机定位信息是一种无形的数字信息,由无线电通信公司储存和保留,如果按照传统的第三方原则,政府执法人员只需要通过法院令的程序就可以从通信公司任意地调取公民的手机定位信息。很多学者批判这种传统的法律规则将赋予政府过大的侦查权,而严重侵犯公民的隐私利益。从2010年开始,美国联邦巡回法院开始探索手机定位信息的宪法地位, 2018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手机定位信息的宪法地位做出最终判决,认为手机定位信息是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政府必须基于充分可能的理由通过严格的程序申请搜查令,才可以调取手机定位信息。联邦最高法院认为,手机定位信息虽然显示了手机主人在公共领域的行踪信息,虽然是由第三方通信公司存储,但是该信息对个人私生活内容的揭示更全面、更密集,而且由于科技的发展使得该信息的获得更容易,因此传统的第三方原则不再适用。这是科技的发展对传统法律规则进行改造的又一例证。  相似文献   

20.
心愉 《检察风云》2015,(5):35-37
美国情报机构号称具备强大的手机定位能力。美国执法机构是如何对犯罪嫌疑人的手机进行定位,从而打击国内犯罪呢?一份美国的法庭文件披露了FBI手机定位工具的内幕。据斯诺登曝光的资料显示,美国国家安全局通过某监视项目,每日从全球范围收集将近50亿条手机位置信息。通过这些数据,国家安全局能准确获悉机主的动向,不论他在世界上哪个角落。此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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