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双向保护原则在中国少年司法中的运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少年司法制度,是针对青少年犯罪而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由于少年犯罪的特殊性,产生了少年司法制度的特点与成年人的司法制度有明显的区别。国家在对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所进行的司法活动中,既要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又要注重对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进行教育和挽救。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以实现秩序和公正的目的,达到最佳社会效果,称之为双向保护。  相似文献   

2.
少年司法制度发展,大致可分为五个阶段。少年司法制度在其发展过程中,基本上是摇摆于向刑事司法方向还是向福利方向发展之间。通过总结和对比,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还存在没有独立的审理少年违法犯罪的程序法、还没有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作为与成年人犯罪存在着本质上不同的问题来加以对待和处理等问题。对此,应通过修改刑法并在条件成熟时再制定《少年刑法》等法规和措施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3.
青少年犯罪状况不能成为评价少年司法制度成败的惟一标准。同其他社会矛盾一样,青少年犯罪是社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必然现象,而它的出现是由很多因素引起的。中国青少年司法制度架构应当有自己的本土特征。少年司法的目标是保护而不是惩治。因此,少年司法的一体化,由中国的国情决定,中国的少年司法不可能通过立法来开展,而只能首先通过局部的、分散的、正式与非正式、官方与非官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广泛和长期的司法探索,向建立少年司法制度的目标进发。  相似文献   

4.
德国少年司法保护简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作为制定少年法规和建立少年司法制度较早的国家之一,德国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少年司法保护体系。本文对德国少年司法制度从发展概况、理论基础、主要模式和内容几方面进行了介绍。  相似文献   

5.
美国的少年司法制度自上个世纪六十年代之后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少年司法与犯罪预防法》是继伊利诺斯州《少年法庭法》之后,美国对少年司法制度进行重大变革的一项联邦立法。这项立法主要涉及了四个方面的内容:非犯罪化;非监禁化;转处和正当程序。其中身份罪少年的非监禁化是其重要内容之一。  相似文献   

6.
2013年是我国著名青少年犯罪学家、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徐建先生的八十大寿。徐建先生是改革开放后我国大陆青少年犯罪学、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研究的开拓者、引领者和奠基人之一。三十多年来,徐建教授开创了我国青少年犯罪学、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等多项研究的先河,使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学、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研究得以全面展开且不断深入;是他促使了我国青少年犯罪学学术研究组织——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11年更名为“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成立,使我国拥有了专门研究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的全国性学术组织和研究队伍;是他推动了我国第一部保护青少年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青少年保护条例》的诞生,使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和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步入了法治轨道;是他与实务部门合作创导了我国第一个少年法庭——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建立,使我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从无到有并渐趋成熟;是他创设了我国第一个青少年犯罪研究的专门机构——华东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研究所,使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学、未成年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研究走向了世界;是他首撰了我国第一部专门研究青少年犯罪学的理论专著——《青少年犯罪学》,为我国青少年犯罪学的学科建设奠定了基础;是他首创了我国第一本国内外公开出版的青少年犯罪研究刊物——《青少年犯罪问题》,对本刊的创立和发展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鉴于徐建先生在我国青少年犯罪学、未成年人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研究和实践领域的重要地位和杰出贡献,我们在徐建先生八十大寿之际,特辟专辑,特邀数位较为了解徐建先生的专家、学者共同撰文贺寿。由于版面有限,我们在众多贺文中特选了三篇以特辑形式刊发。特辑贺寿,不仅是为了让广大读者能够更深入、更全面地了解徐建先生,更重要是为了以此向我们的导师、我们的前辈表示最崇高的敬意。让我们一起衷心祝愿徐建先生健康长寿!  相似文献   

7.
少年司法制度改革作为刑事司法改革的一个方面,轻刑化和行刑社会化是其两个显著特点。恢复性司法作为西方国家近年来兴起的一种以“实现修复正义”和“重塑社会和谐”为基本目标的青少年犯罪防控模式,代表了西方少年司法制度的发展新趋向。尽管我国司法制度对恢复性司法这一新的司法模式尚未明确认同,但是这种模式实际上与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特有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相契合。  相似文献   

8.
<正>少年司法制度是刑事司法制度的核心部分之一,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先进理念、原则或者制度往往是从少年司法制度开始发展的。因此,对于《青少年犯罪问题》杂志而言,其特别注重将"少年司法"打造成品牌栏目,从而使之成为我国少年司法理论研究的一块重要阵地。在本刊的"少年司法"栏目中,其最为根本的原则是秉持"少年最佳利益原则",这是本栏目最为深刻的价值理念基础,其他一切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或原则都是以此为核心展开的。在具体内容上,"少年司法"栏目不仅关注未成年人犯罪的  相似文献   

9.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和特点的特殊性决定了少年司法制度应当与普通刑事司法制度有所区别。少年司法制度的目的除了保护社会利益之外,更重要的是预防、矫治少年犯罪,保护少年健康成长,使保护社会与保护犯罪少年相统一,从而达到公正与功利的价值目标。近来,有学者提出了社会化的方案,即在刑事司法中贯彻社会化的原则,以提高刑罚实现其预防犯罪、矫正犯罪人的能力。在本文中笔者拟对这一问题展开初步讨论。  相似文献   

10.
为了使立法适应现实青少年犯罪问题的需要,以图控制不断增加的青少年暴力犯罪;如枪击、强奸、恐吓、涉及毒品的犯罪等等,美科罗拉多州采取新措施,以弥补五十年代旨在解决青少年逃学、出走及其他非暴力性违法行为的司法模式的不足.这项被称作“路曼法案” 的法律,由州长提议;经立法机关审议通过后再由州长签署后生效.其内容主要是确立了一项“中期司法变更制度”,作为原少年司法体系和普通成年人司法体系的中间层次.根据这一法案,14——17岁的少年被指控犯有某项暴力犯  相似文献   

11.
2003年3月18日至20日,由华东政法学院与欧盟瑞慈人权合作中心联合举办的“中欧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研讨会,在上海市华东政法学院举行。 中欧双方热衷于青少年犯罪研究、少年司法和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专家学者、刑事司法工作者和儿童权利保护组织的干部、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共五十多人应邀参加了会议。华东政法学院院长何勤华教授致了开幕词。  相似文献   

12.
2000年3月28日到30日,由华东政法学院和英中文化交流协会共同主办的“少年儿童权利与司法制度”研讨会在华东政法学院召开。本次会议围绕着中英两国少年儿童权益保护和少年司法制度,主要有四个议题:关于少年保护法律的历史、原理和体系;少年司法中的少年儿童权利保护;社会服务机构在儿童权益保护中的作用;联合国有关规定在两国的实践。以下是讨论的热点概述。 一、少年司法机构设置改革 中国的少年司法工作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探索出来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但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现存的少年司法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  相似文献   

13.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的新构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少年司法制度要求在审理少年刑事案件过程中,不仅要依法收集被告人犯罪行为方面的事实资料,更要注重收集少年被告人犯罪行为方面的背景资料。有鉴于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规定》中对社会调查的作用、方法、内容、对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规定,表明了对少年被告人的刑事调查范围更为广泛,内容更为深入,而这种调查的开展,在司法实践中肯定了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差异,标志着我们对少年司法制度和成年人司法制度之间存在的明显差异这一问题有了明确、科学的认识。而从执法角度讲,对少年被告人实行广…  相似文献   

14.
温和与宽宥是意大利少年司法制度中的核心理念。与欧洲其他国家一样,意大利的少年司法制度是基于教育性和保护方法来创设的,社会性观护措施得到广泛应用,惩罚通常被认为是最后才能施行的办法。从教育和保护两个方面剖析意大利温和、宽宥的少年司法,同时对我国的少年司法理念进行反思与探讨,可以发现,我国的少年司法理念和制度均存在诸多缺陷。对此,我国应该加强对罪错少年的特殊教育,逐步完善司法社工队伍,在司法领域注入更多的社会性因素,提高对少年的保护力度。  相似文献   

15.
为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学习、借鉴国外有益经验,讨论、研究公检法司“一条龙”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在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庭成立十周年的前夕,上海市长宁区少年案件工作指导组于1994年6月17日至18日,假座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举办了“长宁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培训班。”参加培训班的学员有该区的公检法司从事少年案件工作的专业人员,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区政法委、区人大、区青保办也应邀派员参加。培训班得到了华东政法学院青少年犯罪研究所的大力支持,该所所长徐建教授亲自为学员讲课,介绍国外少年司法制度的概况,并请了在美国学习回国的顾伯中向学员讲授美国少年司法制度的现状,该所副教授肖建国对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建设也作了发言。培训班还邀请上海  相似文献   

16.
“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是西方刑事司法制度中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近年来,基于保护未成年人权利的需要,一些学者和司法实际工作者强烈呼吁引进西方先进的未成年人保护经验,构建符合中国国情、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少年司法模式。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检察院在一般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实施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既发现了不足,又获得一些实践效果和经验。  相似文献   

17.
少年司法工作,沿袭一般刑事司法制度,着眼点放在事后的处理上,即对青少年已有违法犯罪事实出现后,再由少年法庭来处理,这是一种“追究型”的制度。我们认为,少年司法制度不仅要搞”追究型”,还要有一定的“预防型”,即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指导下,不仅要抓事后处理的科学性,同时要注重预防在先,从早抓起,抓苗头、抓倾向,防患于未然。要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少年司法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使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以真正实现综合治理的目的。从审理少年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看,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都是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从逃学、逃课、轻微违法,然后发展成为犯罪,如能在一定的危险年龄阶段,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教育、防范,就能得到一定的控制。基于此,海宁市人民法院在建立少年审判庭后,除了精心审理好少年犯罪案件、少年保护案件外,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作了大胆的探索。我们借鉴国外和境外少年司法制度的有益经验,结合审理少年犯罪案件的司法实践,把少数有犯罪倾向或违法行为的少年列入司法程序来解决,开创了对“虞犯少年”、违法少年的教育案件的审理。  相似文献   

18.
少年司法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参与。《刑事诉讼法》专章确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并规定了一系列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的特殊制度,是我国少年司法制度的一大进步。但实践中,社会力量参与少年司法的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都处于探索阶段。从少年司法的原则和理念、国内外的立法以及司法实践分析,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转介机制是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少年司法的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19.
实行综合治理,健全与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和司法制度,对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至关重要。公正科学的司法可保证司法制度正确地实施,我们应进一步改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立法,充分发挥具有中国特色的少年司法制度的功能。  相似文献   

20.
法国1912年的法律创建了现代少年司法制度,未成年人刑法与成年人刑法截然区分。法国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经历了从保护模式向混合模式的变化。该发展历程带来对"保护和惩罚的平衡"、"教育理念"和"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反思,中国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制度传统,兼顾当今的发展趋势,平衡好保护和惩罚之间的关系,确立并践行科学的教育理念,完善中国特色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