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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婚姻法》是在1950年颁布的《婚姻法》基础上于1980年修订的。时至今日,已执行了20年。这20年间,中国的社会经济发生了很大变化,对婚姻、家庭产生了深刻影响,所以,各阶层对修改《婚姻法》的呼声都很高。2000年4月,全国妇联权益部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对修改《婚姻法》进行民众意愿调查,结果显示:91.6%的公众赞成修改《婚姻法》,不赞成者仅为8.4%。  相似文献   

2.
吕甲木 《经济与法》2001,(12):12-13
我国现行婚姻法是于1980年由五届全国人大第3次会议通过的,2001年4月28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决定对《婚姻法》作出修改,修改后的婚姻法共六章51条。为便于论述起见,我们暂把修改后之婚姻法称为新婚姻法,虽此称谓并不规范,因其系对现行婚姻法(1980年婚姻法)作出修改之结果,而并未废止现行婚姻法之效力。婚姻法历来就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宗教之婚姻价值观之体现,是最具人文、地理特色的。新婚姻法吸收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于司法实践中所生之积极成果,并移植了文明国家婚姻家庭法之先进规定。  相似文献   

3.
1980年制定的现行《婚姻法》,经历了漫长的20年,从计划经济时代步入了市场经济时代,在调整纷繁复杂的婚姻家庭关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同时在新形势下也日益显现出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于是,自1995年以来,如何修改《婚姻法》便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社会各界人士各抒己见,展开了热烈地讨论,提出了不少颇有立法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婚姻法》的修改,终于在新世纪之初揭开了神秘的面纱,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草案)》(以下简称修正草案)的形式公之于众。修正草案对《婚姻法》的修改幅度比预想的要小,但已有较…  相似文献   

4.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以及有关法学专家建议修改现行《婚姻法》。这个建议是不久前内务司法委员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新疆、陕西、江西、海南4个省区《婚姻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后,在讨论中提出的。他们认为:B1980年修改的《婚姻法》颁布实施以来,情况有了很大变化,婚姻家庭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问题,现行的《婚姻法})过于原则,是一部软法,缺乏制裁措施,执行起来有不少困难。内容上也有不少缺陷,如:缺乏有关亲属制度的规定;没有无效婚姻制度的规定;离婚的法定理由过于原则,执行中难以把握;对家庭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5.
为配合《婚姻法》的修改立法工作,2000年12月18日— 20日,中国女法官协会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培训中心召开“婚姻法实务研讨会”。大 会由中国女法官协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马原主持,研讨会邀请了全国人大法工委 民法室副主任孙礼海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李凡副庭长及来自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50多位法 官代表。与会代表结合审判实践工作中婚姻家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自身审判工作经验, 对当前现行《婚姻法》修改和完善进行了广泛研讨,并对婚姻立法中的一些主要问题提出了 具有借鉴意义的真灼之见。一、重婚及其他违反一夫…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修正案是在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下,在总结二十年的《婚姻法》司法实践经验基础上,针对目前婚姻家庭方面出现的新情况修正的。它在继承了婚姻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的同时,补充了一些新的内容。增加了一些新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其中夫妻约定财产制度的修改和补充是我国婚姻立法的一次大的进步。  相似文献   

7.
现行的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实施至今,已经整整20年了。20年里,各方面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婚姻家庭领域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在上一次婚姻法修改前的1978年,离婚率是3.4%,而从现行婚姻法开始实施的1981年起,离婚率持续上扬,到1995年,结婚总数为930万对,离婚总数为105万对,离婚率达到了11.3%。2000年10月下旬,在广州召开的“二十一世纪中国婚姻家庭”研讨会上,有专家预测,进入2001年以后,离婚人数将以每年200万对的速度递增,离婚率仍将不断攀升。 此外,当初“宜粗不宜细”修订原则造成的天然缺陷开始暴露。由于现行婚姻法全文只有37条,很多规定过于笼统,遇到问题就用司法解释弥补,以致到目前为止,司  相似文献   

8.
2001年4月28日修改通过的《婚姻法》涉及了诸项法律制度,其中之一便是夫妻财产制。我国现行的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深刻地影响了夫妻财产制,重新审视和估价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按照调整夫妻财产关系的实际需要,全面构建约定财产制的规范体系,是中国婚姻家庭法制建设必须完成的一个重要课题。现实生活表明,夫妻对财产所有关系进行约定的情况愈来愈多,夫妻约定财产制的法律地位也变得越来越重要。本次修改婚姻法在原《婚姻法》肯定约定财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约定财产制度。规定了约定财产制的范围、约定的形式、…  相似文献   

9.
1998年,《婚姻法》修改的话题在社会上引起了关注。本刊编辑部曾约请了几位专家、学者和律师笔谈。在一些问题上,大家的观点针锋相对,相持不下。 200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曾在两次会议上,对修改中的《婚姻法》进行讨论,因意见难于统一,修改后的《婚姻法》未获通过。 2001年 1月 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修改的《婚姻法》交由全民讨论,这也是两年前我们所希望的。在全民的讨论中,我们发现在一些观点上,争论的激烈程度不减当年。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争论中的观点,我们选登了一些不同身份的作者和网民的文章、言论,可听听对《婚…  相似文献   

10.
1995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通过了修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该决定作出后,法学界、司法界、公众层便从不同的角度对婚姻法修改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广泛且深入的探讨,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立法建议。经过五年的探讨与论争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终于在2000年10月23日提交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在对《修正案》进行广泛征求意见与充分审议的过程中,笔者对其进行了认真的思考,认为《修正案》尚有待进一步完善。 《修正…  相似文献   

11.
对婚姻法第八条中“应当补办”之规定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为《婚姻法》)由原有的37条增加到51条。其增设的内容涉及面颇广,对欠缺形式要件婚姻的效力认定,现行婚姻法既未将该类婚姻的效力认定为无效,也未将该类婚姻的效力认定为可撤销。对欠缺形式要件婚姻的效力,在《婚姻法》第8条中规定为:“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该规定言下之意便是可通过结婚登记手续的事后补办,而使得原本欠缺形式要件婚姻的效力变为…  相似文献   

12.
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新规定的探讨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经过第二次修改后,已于2001年4月28日公布施行,这是我国人民婚姻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新《婚姻法》的施行,为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公民婚姻家庭方面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新《婚姻法》不但继承了前两部《婚姻法》的成果,保持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而且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对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问题,以及原《婚姻法》有些规定比较原则的问题,进行了修改补充。因此,经过这次修改后的《…  相似文献   

13.
正在修改中的《婚姻法》已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对《婚姻法》修改的必要性,以及《婚姻法》草案试拟稿中涉及到的一些重要问题,如夫妻间的同居权利、夫妻间的贞操义务等,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了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4.
《婚姻家庭法》离婚章试拟稿——试拟条款及简要说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5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决定修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随着《婚姻家庭法》专家试拟稿的形成,围绕着一些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包括法学界在内的社会各界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这应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不但有利于制定一部切合实际、顺乎民心的新的婚姻家庭法律,而且有助于推动我国立法工作民主化的进程。在修改现行婚姻法的争论中,离婚一章是众所瞩目的焦点之一。未来的离婚制度将确立什么原则,制定哪些规则,在婚姻法学界也存在着诸多不同的认识。现将根据个人研究成果形成的离…  相似文献   

15.
浅谈我国无效婚姻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中国成立以来,1950年、1980年两部《婚姻法》虽然对婚姻成立的必备条件、禁止条件和形式要求作了明确概括的规定,从正面积极引导人们的结婚行为、统一结婚模式,但对违法婚姻却一直没有立法上的认定和处理条文。200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对我国1980年《婚姻法》进行了修改。这次修改增加了无效婚姻制度,从无效婚姻的类型、可撤销婚姻和无效、被撤销婚姻的后果三个层面作出规定。自此,我国的婚姻法正式确立了婚姻无效制度。这是我国婚姻法立法上的一大进步。但是,修改后的《婚姻法》实施六年来,在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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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的界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中国历史上,恐怕没有哪部法律能像婚姻法这样牵动人心了。   我国现行《婚姻法》颁行的 20年来,我国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等领域随着改革开放的纵深发展,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的伦理道德、生活方式以及婚姻家庭观念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而在当时“宜粗不宜细”的立法原则指导下制订的《婚姻法》在司法实践中遇到某些问题往往显得苍白无力,显然已远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正是基于这一原因,修订《婚姻法》于 1995年 10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议事日程,在 2000年 10月,婚姻法修正新草案被正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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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析配偶权     
在改革开放日益深入的今天,我国的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化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人们的伦理道德、生活方式以及婚姻家庭观念发生巨大变化,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已远远不能适应当今的需要,急需制定一部能反映时代要求、具有前瞻性的婚姻家庭法。于是,各界人士与专家学者对《婚姻法》的修改倾注了极大热情,展开了多次热烈的讨论。  相似文献   

18.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出现了大量的新问题、新情况,现行婚姻法作为调整公民生活的一项重要法律,在某些方面越来越显得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急需修改完善。 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修改《婚姻法》,全国人大法工委在综合进行各方面调查研究和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由全国人大法工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委托,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000年 10月 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开始分组审议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全国妇联向大会送交了调研材料和修改意见,委员们也提出了大量的意见。意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要严厉打击重婚罪,离婚时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问题,增加涉外婚姻方面的规定,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增加对于“违反一夫一妻制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改《婚姻法》为《婚姻家庭法》。由于讨论时争议较大,更因为婚姻法的修改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因此, 2000年 12月 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分组审议,就重婚罪、离婚过错赔偿制、反家庭暴力、无效婚姻制度、夫妻共  相似文献   

19.
一、现行《婚姻法》损害赔偿制度的立法缺陷及危害损害赔偿制度是新修改的《婚姻法》中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修改后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  相似文献   

20.
2001年全国人大对1980年《婚姻法》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婚姻法新设立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该制度是与当前社会实际相适应的。该制度的设立对于解决当前婚姻家庭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和保护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系统分析该项制度的基础上,对其必要性、现行规定及不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构想,以期深化对其理论和实践的认识,并对进一步的立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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