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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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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终审法院最近就刚果民主共和国诉美国FG Hemisphere Assoclates LLC公司一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请求。这是香港终审法院第一次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8条的有关规定提请释法.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与法律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需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积极回应终审法院的释法请求,用好、用足解释权,向外界传递出中央政府尊重《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相似文献   

2.
对香港终审法院就“刚果金案”提请人大释法的看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香港终审法院最近就刚果民主共和国诉美国FG Hemisphere Associates LLC公司一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请求。这是香港终审法院第一次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58条的有关规定提请释法,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与法律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应当积极、慎重、高度专业地处理本次释法,并尤其需要处理好四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杨玲 《当代法学》2012,(5):140-146
主权国家在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中享有多大程度豁免,是主权国家参与仲裁实践带来的新问题。涉主权国家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执行,要同时适用《纽约公约》和法院地的国家豁免规则。理论上,由于管辖豁免与执行豁免的分立,国家享有豁免的程度仍存有分歧。实践中,由于执行地法院只适用本国的国家豁免规则,同一仲裁裁决在不同国家法院的命运不尽相同。总体上,因限制豁免论的广泛采纳和支持仲裁政策的影响,涉主权国家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有被执行的趋势。坚持绝对豁免论、分散而简单的立法、缺少规则积累的实践是目前我国在国家豁免领域的主要特点。理论上采纳限制豁免论、在不超出国际条约义务下尽快立法、实践注意规则的积累乃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4.
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是国际法上的一项习惯法规则,关于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限度历来有绝对豁免主义和限制豁免主义之争。二战后限制豁免主义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的接受,但其中的行为区分标准仍存在着问题。《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的通过对限制豁免主义有了新的发展,在此种国际环境下,中国也应当调整自己在国家豁免这个问题上的立场。  相似文献   

5.
本文以国家及其财产豁免中国有企业的相关问题为主要研究内容,对国有企业的界定、国有企业是否为国家豁免的主体、国有企业财产的法律地位、国有企业与国家间的责任关系等问题进行比较深入地探讨,从辩证的角度剖析当前国家豁免的主体问题,并探讨今后我国在此问题上应持有的立场,以对我国对国家豁免问题的立法与实践有所助益,是我国司法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规则的性质与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规定了国家主权有限豁免的内容和标准。《公约》有关有限豁免主义的规则是国际条约法规范,尚不能构成国际习惯法规范。但《公约》的通过与日后的生效,将促使有限豁免主义发展成为国际习惯法。《公约》规则在我国不应得到直接适用。我国应制定关于国家及其财产豁免的法律,一方面将《公约》规则转化为国内法并在缔约国之间适用,另一方面对非缔约国(也包括对《公约》提出保留的缔约国)继续实行对等原则。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应以《公约》规则来解释国内法,从而使国内法与《公约》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7.
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是国际法领域一个重要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其理论基础源于国家主权原则以及由该原则引申出的国家平等与独立。关于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的适用范围,长期以来存在“绝对豁免论”和“限制豁免论”之争。目前,“限制豁免论”正在逐步取得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也采纳了“限制豁免论”,而且还在商业交易等问题上对国家管辖豁免规则作出了某些新规定。我国虽然一贯主张国家及其财产管辖的绝对豁免,但目前的态度有了新变化,开始接受“限制豁免论”。  相似文献   

8.
王乐 《法制与社会》2010,(15):148-149
随着绝对豁免主义的逐步消亡,作为国家豁免的发展趋势的限制豁免主义必将为各国所接受,成为各国解决国家豁免问题的首要选择。长期以来,从我国政府处理涉及国家豁免的案件中(主要是我国作为被告方应诉的情况)可以看出我国对于国家豁免问题的立场可以说是在坚持绝对豁免为基本原则,在具体规则上采取灵活处理的态度,这是由我国的国家性质及其经济结构等因素所决定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对外交流的深入,我国的法治与国际接轨已经是不可改变的事实,本文试从国家豁免的历史渊源出发,对世界各国制度加以考量,并针对我国国情进行分析,对国家豁免制度在我国的适用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国际法上在国家地位定性上主要集中于19世纪前绝对豁免以及19世纪后限制豁免的角逐。随着莫里斯案、仰融案一些列案件的出现,绝对豁免的立场无疑受到了冲击。限制豁免主义,随着《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豁免公约》对国家豁免作出的限制性规定,也日渐为各国所接受。然而,在实践操作当中,却因为难以判明是否属于商业行为以及与受诉讼法院地国家是否有实际上联系,而使限制豁免主义在适用上困难重重。本文从国家行为的定性上,以及被辨明为国家行为后,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来解决法律适用问题来分析。  相似文献   

10.
国家豁免是一项古老的国际法原则,其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含义.限制豁免理论主要有四种理论基础,《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的出台明确将限制豁免论确立下来.近年来我国学界在此问题的研究上有一些新的发展.我国关于国家豁免的相关立法在《公约》制定后也应当有所转变,方能进一步适应国际趋势.  相似文献   

11.
表达自由权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所确认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该权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实践中表现出与美国宪法上的表达自由权很强的可比性: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所秉承的表达自由基本理论以及所适用的法律解释方法和司法审查标准等都极为相似;与此同时,在个案处理上,两个法院又结合各自不同的社会背景保持了必要的差异性。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在基本法的框架下已经初步形成了比较鲜明和稳固的表达自由权的法理。  相似文献   

12.
破产域外效力的最终实现必须依赖于外国法院的承认与执行。近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作出的一个判决承认了广信破产程序在香港的效力。本案是我国法院开始的破产程序第一次正式得到境外法院的承认 ,对于管辖权、程序的透明度等问题无疑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3.
As China's first law concerning state immunity, the Law on JudicialImmunity from Measures of Constraint for the Property of ForeignCentral Banks of 2005 grants special protection to the propertyof foreign central bank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RC),including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SAR) andMacau SAR. Although the Law itself does not reflect the restrictiveimmunity doctrine, the PRC's signature of the United NationsConvention on Jurisdictional Immunities of States and ThesisProperty in 2005 might signal a message that the PRC has switchedfrom its traditional absolute immunity stance to accept relativeimmunity in international law. The Law also reiterates the traditionalstance to the principle of reciprocity in state immunity.  相似文献   

14.
Hong Kong law is characterized by a mixture of legal sources and traditions, originating from the constitutional government-based structure in the mid-1800s to the new laws, which were promulgated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20th century. Since Hong Kong’s return in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1997, the development and forms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Laws have been influenced by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of 1982, the Sino-British Joint Declaration of Hong Kong issues of 1984 as well as the Basic Law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of 1990. The government of China continues to undertake measures, promoting a high degree of autonomy within the Hong Kong as well as its political stability and economic prosperity. All these measures contribute to the promotion of the rule of law and unification of China.  相似文献   

15.
香港、澳门回归后,内地与港澳之间区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不再适用过去的法律依据,内地与香港已达成《关于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与澳门至今未达成有关承认与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本文通过分析自1999年6月以来执行《安排》的问题,探讨区际间商事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相互执行的途径。  相似文献   

16.
宋小庄 《中国法律》2008,(2):13-14,68-71
2004年4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7条和附件二第3条作出解释;当月26日又作出关於2007年行政长官和2008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有关问题的决定;2007年12月29日再作出关於2012年两个产生办法及有关普选问题的决定。用最近吴邦国委员长的工作报告上的话,就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香港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对基本法及其附件有关条款作出解释并通过相关决定,对保障基本法正确实施、推进香港民主健康发展、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廖子明 《中国法律》2008,(2):12-12,66,67
“香港”是“中国香港”,“一国两制”就是一个以国家为大前提的政治制度的设计。有理性的香港人都无法抛弃热爱祖国的情结。因为历史原因。回归後香港享有“高度自治”和“港人治港”的特殊优待。这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是不多见的。所以《基本法》引入“爱国、爱港”的术语以表达出在特区内还应该贯彻国家至上的原则。在国家授权管治的形式下。港人肯定而且必须一切以国家为主。  相似文献   

18.
《香港基本法》是全国的宪法性法律,是香港特区的根本法。为了落实"一国两制"的精神,《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其解释权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同时《香港基本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授予香港各级法院附条件的《香港基本法》解释权,由于二者的立场、视角、法律传统和利益存在着一定的分歧,因而在立法解释模式和司法解释模式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与碰撞。《香港基本法》在解释主体、权限和程序设定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在实践中也引发了宪法危机,因此,应该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基本法是“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具体化、法律化,为特别行政区制度的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作为法律文本体系,基本法由不同规范组合,构成不同的功能体系。当基本法的规范与现实出现冲突时,我们要回归基本法本身,寻求规范依据,并通过对规范的合理解释,建构文本与实践互动的运行机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8条是富有特色的条款,其规范具有综合性、开放性与动态性,勾接不同的价值,在文本体系内设置合理平衡国家主权、安全与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的规范依据。基于基本法的特殊地位,基本法具体条文的形成具有特定的背景与规范内含,需要以宪法解释学的方法加以诠释,为其实施提供规范依据。  相似文献   

20.
王海浪  程变兰 《时代法学》2009,7(1):100-104
2007年香港居民蔡叶深向ICSID申请投资仲裁这一案件引发了中外BITs能否适用于香港特区这一问题。尽管从BITs中关于“投资者”的定义中似乎可以得出肯定的结论,但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解释规则、中国法律的规定以及中国政府的惯常做法,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外BITs中的“投资者”并不包括“在香港有永久性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即中外BITs不适用于香港特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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