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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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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2年底全国拖欠工程款3366亿元,相当于当年建筑业总产值的19.6%,严重程度远超过想像。2003年11月2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从2004年起,通过3年的努力,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03年12月12日,北京集中兑付农民工工资12.6亿元。  相似文献   

2.
《特区法坛》2005,(5):36-37
基本案情:美尔居公司拖欠南海龙公司的装修工程款合计380万元。双方当事人对拖欠装修工程款一事进行协商并达成还债协议,其中约定:如到期南海龙公司不能偿还装修工程款债务,则以其所有的“春风阁”的第四、五层,房产证号为××房证字第616号房产(下称616号房产,其它)作价380万元抵偿全部债务;双方当事人还将还债协议作成公证债权文书。届期南海龙公司果然不能偿还装修工程款债务,  相似文献   

3.
省部连线     
湖北出台规定严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本刊讯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防范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若干规定》。《规定》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施工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并先行垫付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先行垫付的工资数额以未结清的工程款为限。  相似文献   

4.
王玲 《中国律师》2004,(8):58-59
工程款拖欠,是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久治不愈的顽症。究其根本原因还是体制上项目投资法人责任制度没有真正建立和运行,建设单位玩“空手道”仍能大行其道。而这又得因于房地产行业长期蓄势待发,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施工企业迫于生计,百般迎合建设单位,加上银行资金的利益驱动,使这种不正常却能“正常”。故此,拖欠工程款的顽症问题,属于建筑行业和建筑市场不规则、不成熟发展中的特殊问题。着眼其解决,既要面  相似文献   

5.
周吉高 《中国律师》2008,(12):25-2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拖欠工程款纠纷居多,而拖欠工程款数额的大小,往往取决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结果。因此,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对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非常重要,是审理好案件的关键。  相似文献   

6.
信息荟萃     
2004. 19中国监察今年以来,天津市河北区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较好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截至7月,该区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506万余元。该区对全区施工企业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进行了调查摸底。对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的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不再安排新的开发和建设项目;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还的施工企业记录到不良业绩档案,降低资质,直至清除出建筑市场;对正在建设的项目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投诉上访的,实行停工整顿,停止质量验收、不予备案等相应措施。该区还实行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按季结…  相似文献   

7.
试论建设工程承包人优先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住房制度由福利分房向货币化的转化,商品房的开发建设规模日益扩大。但是建筑市场领域发包方(建设单位)拖欠承包方(施工单位)工程款的现象十分严重,发包方往往并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是要求承包方垫资施工,有的承包单位为争揽业务、完成工程,也只好垫资;而在工程竣工后,发包方又以种种理由,如不参加验收、资金紧张等等,拒付工程款。承包人不得已采取强占工程、不按合同交工等措施逼迫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更严重的是有的承包人拿不到工程款而无法支付工人的工资,发生了有的民工因此而走上绝路的惨剧(每年岁末,此类报道经常…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发包人拖欠建筑施工企业的工程款问题已经成为建筑行业久治不愈的顽症。我国现行《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施工单位对自己承包的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其目的是促进建筑业发展,保护承包人及相应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该条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使得在理论和实践中均出现诸多分歧。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6月20日作出《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相似文献   

9.
深入研究和解决建筑领域工程款拖欠问题,不仅关乎我区建筑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更关系着我区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正是围绕吴中区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这一问题进行展开,在深入考察现象、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提出对于防治我区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思考和建议,以期规范我区建筑业市场,规避建筑领域社会风险,为平安吴中、法治吴中建设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10.
在我国建筑工程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一直严重存在,众多建筑商和广大农民工的利益受到侵害,政府对此问题一直关注,2005年初,建设部印发了《2005年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要点》,司法部也发布了《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为解决该问题提供政策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也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为解决该问题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一、工程款结算争议的表现、解决原则与工程造价的确定。(一)工程款结算争议的表现。付款要确定付款…  相似文献   

11.
侯捷 《经济与法》2002,(5):40-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286条在司法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该规定对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保障承包人工程价款债权实现有积极意义。但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难以把握,致使有法院在处理有关案件时出现偏差,导致承包方对此规定失去信心,认为此条款是“休眠条款”。另一方面,一些房地产发展商在房地产预售市场中运作相关程序,既利用预售房款谋取不法利益,又转嫁工程抵偿的风险责任。  相似文献   

12.
信息荟萃     
2004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充分认识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要性,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本刊特编发这组信息,供大家借鉴。呼图壁县采取六项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2004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呼图壁县采取六项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一是加强招投标环节的管理,施工单位参与投标时要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记录证明。二是加强工程项目立项及施工许可环节的管理,建设单位必须有清欠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工程款证明并提供银行出…  相似文献   

13.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0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为32619亿元,完成建筑业增加值5918亿元,分别比1996年增长了41.98%、146.06%。但是,由于建筑领域法规制度不健全,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不严、建设资金控制不力、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缺乏有效监督等原因,建筑市场有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其中,在工程承发包和工程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早已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并开始从制度上加以规范和解决。但仍有一些问题虽已引起社会的关注,但长期以来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拖欠工程款就是…  相似文献   

14.
拖欠工程进度款影响工期的量化方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哲 《中国律师》2005,(11):79-80
随着近年来我国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的火爆,建筑市场日益繁荣,但同时也存在建设资金不足、工期延误等消极现象,并由此引发了种种纠纷,成为影响社会安定的潜在因素。因此,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法律问题的研究,通过法律来调整建筑市场出现的各种消极问题,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成为当前一项重要的课题。目前建筑行业中的一个常见现象是,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和承包人延误工期往往像孪生兄弟一样同时发生,当承包人起诉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时,发包人经常会反诉承包人延误工期;反之亦然。这充分说明了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虽然根据…  相似文献   

15.
王丽端 《法制与社会》2011,(28):26+30-26,30
《公证法》的出台,改写了传统公证的历史,使得公证原本应有的“公”含义似乎弱化了,因此,有必要重新透视和分析公证之“公”内涵。  相似文献   

16.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政府对当地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进行全面清理,重点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此次国办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欠薪与企业欠薪相提并论,作为整治和清理的重点,值得肯定。政府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公民让渡了自己的部分权利。政府存在的合法性就在于它要始终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行事,任何利用自身权力而侵犯公民权利的事(比如为修建“形象工程”而拖欠民工工资),都会对政府的公信力造成极大的损伤,导致合法性危机。也正因此,全面清理整顿政府部门的拖欠工资问题,比清理整顿企业的拖欠工程款问题具有更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
自2004年开始三年内解决全国范围内的拖欠工程款、这是国务院94号文件的明确要求,用司法手段解决拖欠工程款则是解决工程款拖欠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律师办理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绝大多数是工程款案件或与工程款有关的案件,某种意义上说,解决工程款拖欠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正是当前律师办理工程纠纷案件的第一要务。同时,由于建设工程合同本身的复杂性,导致相当多的工程款纠纷案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疑难、复杂的法律问题,许多案件成为久拖不决,久拖难决的积案、悬案。面对工程款诉讼案件,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尽管刻苦用心、绞尽脑汁,但由…  相似文献   

18.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而建设工程款拖欠问题一直是建筑市场中困扰着建筑商的严重问题之一,建设工程款久拖不付,造成建筑企业资金困难给建筑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使得建筑企业经营举步维艰,企业生存发展受到严重威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  相似文献   

19.
今年四月,我们会同检察院和审计局,一举突破了县委委员、县计生委主任何谦义和计生委业务科长王向远等人在工程建设中收受贿赂的问题。这是一件“一对一”的案件,我们是这样突破的:——摸清情况,下定决心县计生委住宅楼工程建筑面积1680平方米,1996年5月竣工至今,一直未能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款结算,后经县建设银行审核,核减工程款20.23万元。对此,我们一方面督促计生委与施工企业结帐,另一方面派人进行了初步调查,了解到县计生委不仅对该工程进行多处肢解发包,还在工程竣工后,用公款超标准装修,更为严重的是将…  相似文献   

20.
刘斌 《法制与社会》2013,(1):276-277
笔者在建设施工企业从事多年的企业法务工作,办理了许许多多的建筑工程中的纠纷,特别是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有的工程完工后工程款却一直不能支付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工程甚至已经完工十多年,而施工方却一直拿不到应该获得的款项。诸如此类情况,使承包商资金链断裂,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转,有的甚至破产,而职工(大多数是农民工)得不到养家糊口的报酬。由此,引发了很多社会不安定因素。如何实现自己的债权,即收回应得的工程款,是施工企业遇到的难事。以下,笔者试着从"优先受偿"的法律角度谈谈如何实现工程债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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