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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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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00多年前,奥地利科学家在进行科学实验时,发现所有生物的体征和外形都是由某种化学物质── 遗传因子所决定的,美国的一位生物学家把这些遗传因子定义为“基因”。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国科学家对基因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近年来基因工程技术有了重大的进展,运用现代基因工程技术有能力“辨认”地球上差不多所有生物体的基因,破译生命的密码。经过各国科学家的努力,目前已经能够对组成基因的单个或片段的DNA并进行切割、定点移植或嫁接,从而修改受体的遗传信息或对受体进行遗传信息重组,DNA重组技术称为基因工程1。基因工程是现…  相似文献   

2.
基因检测技术与基因隐私权法律保护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当前,基因检测引发的相关法律和道德问题备受争议。基因隐私权有别于一般隐私权,其有特定的内容、性质及特征,在犯罪DNA库建立、亲子鉴定、雇佣及保险过程中进行基因检测应严格遵循知情同意、知情选择及信息安全等原则,此外也要兼顾公众知情权。应当建立符合中国国情和技术发展的保护机制,以实现合理使用遗传信息与保护基因隐私权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3.
以"人类基因组计划"为标志的基因科技正在迅猛发展,"基因检测"技术也已投入临床应用.但基因科技的负面社会影响也随之产生欧美等国在保险市场、就业市场等领域,出现了保险公司和雇主要求投保人或申请人提供基因信息,并对那些具有基因缺陷、有可能在未来患上疾病的投保人或申请人提高保费、拒绝承保或不予录用的现象,被称之为"基因歧视".虽然"基因歧视"现象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相应的立法不断出现,但与"基因歧视"有关的一系列基本理论问题尚未得到研究和解决.本文提出应当对"基因歧视"的概念、法律应当禁止的"基因歧视"的范围、构成"歧视"的行为性质、立法的基本策略和方法等课题进行研究,以期为立法提供理论指引.  相似文献   

4.
王迁 《科技与法律》2004,45(2):98-102
面对"基因歧视"所可能导致的严重社会后果,一些国家通过了专门立法对其加以预防和控制.但有学者认为"基因信息"也是普通的"医疗信息",立法者不应只针对由"基因信息"导致的歧视进行立法,而是应当针对所有由医疗状况引起的歧视进行立法.本文指出"基因信息"与普通医疗信息相比,具有特殊的自然特征和社会意义,在全社会普遍不能正确理解基因信息预测意义的情况下,专门立法防止由这种误解导致的"基因歧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
王迁 《科技与法律》2004,64(3):71-76
鉴于基因信息的特殊之处,针对"基因歧视".的立法也必须遵循特殊的原则."不知情权"是随着基因科技的发展而新产生的一项权利,它意味着个人有权选择是否允许他人向自己披露自身的基因信息,即使个人并未做出是否接受披露的意思表示,也要视基因信息的性质来考虑是否向本人披露,以保护个人的心理健康和生活安宁."知情同意"原则意味着"基因检测"必须经过被检测者在充分知情前提下的同意.向本人隐瞒事实真相而进行的"基因检测",以及为了进行"基因检测"而秘密收集DNA样本的行为都应当受到禁止.  相似文献   

6.
王迁 《科技与法律》2003,(4):67-69,79
"基因歧视"并不是指一切以基因状况为根据的歧视,而是指根据一个人的基因状况预示他在未来可能患上某种疾病或其他状况这一信息而对他进行的歧视,即根据"基因倾向性"而进行的歧视.由于"基因歧视"这一术语译自英语,而英语中的"歧视"同时具有中性和贬义两种含义,因此在汉语中要谨慎使用"基因歧视"一词.它只应用于描述不公平、不合理的根据"基因倾向性"进行的区别对待.  相似文献   

7.
Xu B  Wang BJ 《法医学杂志》2005,21(1):55-57,60
维生素D受体(vitaminDreceptor,VDR)基因多态性可能与骨密度、骨质疏松、身高相关。本文作者就近年国内外所开展的VDR基因4个单核苷酸多态性(singlenucleotidepolymorphism,SNP)位点FokI、BsmI、ApaI、TaqI与骨密度、骨质疏松、身高关联性研究进行综述,发现各国的研究结果虽不尽相同,但VDR基因多态性在遗传学、临床内分泌代谢,尤其在法医学领域对身高的研究中,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相似文献   

8.
基因是DNA上有遗传意义的片段或序列,是生物体基础的遗传信息单位,它决定着生物体所有的生理特征和行为特征。基因技术与人类文明及生命健康息息相关,而其与专利权的关系却不明确。笔者认为,生物体已有基因的发现不应受到专利权的保护,基因应用技术的研究方法和手段、已发现基因的应用研究、新基因品种的研究等可获专利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9.
试论基因的专利保护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HGP)的实施,特别是2001年6月26日宣布人类基因测序基本完成的消息以来,生物技术尤其是基因工程技术已经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基因技术革命再次向人们展示知识经济的无穷魅力,在这一新经济的舞台上,受挑战的不仅是传统经济的思维与模式,现行法律法规,特别是《专利法》,也无法回避地面临一系列新问题:基因序列是发明或是发现?若是发现可否授予专利权?应按怎样的标准进行审查?本文将在对基因有粗浅认识的基础上对上述问题进行初步探讨,并斗胆对我国的基因专利立法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现代生物技术已经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转基因水稻和转基因棉花等转基因植物的出现和转基因动物如“多莉”、“元元”、“阳阳”的诞生,给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了新的挑战。当去年6月26日人类基因组图谱草图公布时,又给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即基因资源的保护问题。基因是核酸分子上的功能单位,载体为DNA分子片断,用核苷酸排列顺序表示,它是生物遗传特征传递给子代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生物的多样性最根本的原因是基因的多样性。当前生物分析技术的发展已使由多样性生物得到其独特基因成为可能,即从客观存在的全长DNA序列中选择特定的片断,第一次用技术的手段将其分离出来或者克隆出来,使其显示出特有的应用价值。基因重组技术和遗传变异技术也使将独特基因转入已有动植物产生新的动植物或微生物品种成为可能,如前述的转基因动植物。尽管如此,如果没有独特基因的资源,这些技术手段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基因资源的获得已经成为生物竞争中最根本的问题。所以,在当今经济的全球化和市场一体化的竞争形式下,制定对基因资源获得和利益共享的特殊的国际保护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制定对现存独特的知识和物质的资源保护制度更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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