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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现在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是一九五五年二月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第一次修正通过,并决议交由国务院发给,交全国各级人民委员会和广大人民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又经一九五五年七月国务院全体会议第十四次会议修正通过的。兵役制度是关系人民利益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当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就确定了我国必须实行义务兵役制的原则。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二十三条规定:「准备在适当时机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了起草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法律,还在一九五三年三月,就在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了兵役法起草委员会。起草委员会研究了我国的有关情况,征求了有关部门的意见,参考了苏联和各人民民主国家的兵役法,并先后经过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政法组座谈研究,在一九五四年十一月拟出了中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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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政报》1955,(4)
根据国务院通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讨论并修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草案,并决定将这一草案发给各级人民委员会讨论和征求人民意见,以便再加修正,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实行义务兵役制是我国军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它关系着国家的安全和全国人民的切身利益。实行义务兵役制可以使国家有必要的常备兵力和雄厚的经过训练的预备兵员,以准备随时反击敢于侵犯我国的侵略者,保卫社会主义的建设和祖国的安全;可以减少国家的常备兵员,集中更多的物力、财力和人力用于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同时可以使得每一个适龄公民都有履行保卫祖国、保卫人民利益的光荣义务,改变过去把服兵役的蓑貉畏朔地集中在一部分人身上的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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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联合国大会讨论并且通过所谓「西藏问题」的非法决议,发表声明如下:最近联合国大会14届会议非法讨论了所谓「西藏问题」,并且通过了一项诬蔑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决议。这是美国政府不顾苏联等许多国家和世界公正舆论的反对,又一次挟持联合国中的多数国家粗暴干涉中国内政、蓄意加剧国际紧张局势的罪恶行为。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全中国人民感到极大的愤慨,并且表示强烈的抗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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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1954,(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公布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个重大事件。一九五三年一月十三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支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中,规定成立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进行宪法起草工作。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三日毛泽东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经过宪法起草委员会周密的研究和讨论,并组织各方面人士八千多人参加讨论,至六月十一日顺利地完成了宪法起草的工作。一九五四年六月十四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把这个宪法草案公布并在全民中讨论,以便收集更广泛的意见,再作修改,准备提交第一届全国人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宪法草案反映了我们人民革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所出现的伟大社会变革的实际情况,用立法的形式总结了我国人民的主要的斗争经验和组织经验,把我国人民革命的成果——人民已经得到的利益肯定下来,并且把我国人民要在我国逐步建成社会主义社会这一个共同的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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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56,(29)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四项「市辖区九人至二十一人;」的规定,修改为:「市辖区九人至二十一人,人口特多的市辖区至多不超过二十七人;」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五项「乡、民族乡、镇三人至十三人。」的规定,修改为:「乡、民族乡、镇五人至十五人,人口特多的乡、民族乡、镇至多不超过二十五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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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政报》1954,(21)
为了补充人民解放军退伍兵员的缺额,并逐步推行义务兵役制,今年九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征集补充兵员的命令,要求在兵役法未颁布以前,从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一日到一九五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在年满十八周岁到二十二周岁的男性公民中征集补充兵员四十五万人,服役期限为陆军三年,空军四年,海军五年现在各地即将开始进行征集工作。这是我国志愿兵役制逐步过渡到义务兵役制的开始,也是加强我国国防力量和加速我国现代化国防建设的重要措施。毛泽东同志早在一九四五年所着「论联合政府」中就指示我们:「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在过去,我国人民依靠人民自己的军队,推翻了国内外反动势力的统治,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保卫了人民的胜利和国家的独立和安全,保卫了国民经济的恢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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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民”的几种概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民一词最早始于古希腊和古罗马。在当时的奴隶制国家,公民仅指在法律上有特权的一小部分自由民。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提出“主权在民”,宣称一国的人都是公民,彼此都是平等的。在我国,公民的概念与国籍相一致,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取得我国国籍,是确定成为我国公民的惟一条件。人民,是指国家的主人,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人民有着不同的内容。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其中,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是人民的主体,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力量。公民与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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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2006,(23)
(1998年8月15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9年10月15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6年10月21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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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议,现在把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发布到全国,希望全国县以上的各级人民委员会都对这一草案加以讨论,提出修正意见,并且征求区乡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同时希望全国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都加以试用,一方面用来推动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和提高。另一方面在试用的过程中对这一草案提出修正意见。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是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提出的,是多年来农业合作化运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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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通常是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例如,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民和公民的含义相同,指的也是具有一国国籍的人。我国的国民也就是我国的公民。所以,人们通常认为公民和国民是同义语。不过,公民一词往往是作为法学上的术语来使用的,而国民一词的使用范围要更广泛一些。例如国民经济、国民收入、国民教育等等。人民首先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这一概念有着不同的内容。一方面由于各国生产方式的不同,决定了各个国家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