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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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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保障企业法律顾问依法执业,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依法维护企业国有资产所有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进一步搞好国有企业,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和壮大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金融机构中的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企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和《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统称所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以下统称企业)涉及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其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评估监管工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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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10·12[施行日期]2008·1·1[文(令)号]第47号令[类别]经济法·财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的监督管理,规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占有国有资产的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以下简称金融企业)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评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  相似文献   

5.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了解掌握企业国有资产营运等情况,建立全国国有资本金统计报告工作规范,依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资产统计报告,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根据统一的报告格式和填报要求,编制上报的反映企业年度会计期间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企业国有资产营运基本情况的文件。第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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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12月27日民政部令第39号公布2.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经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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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中央企业投资活动,提高中央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主要包括企业在境内的下列投资活动:(一)固定资产投资;(二)产权收购;(三)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投资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第五条企业是投资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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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实施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企业。第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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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令)号]第16号令[公布日期]2006.6.28[类别]民商法·企业[施行日期]2006.7.1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中央企业投资活动,提高中央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企业,是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主要包括企业在境内的下列投资活动:(一)固定资产投资;(二)产权收购;(三)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国资委依法对企业投资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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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 0 3年1 2月31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号公布自2 0 0 4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活动适用本办法。金融类企业国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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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公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集体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以下简称产权界定),系指国家依法划分和认定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并明确国家作为所有者对这部分国有资产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和管理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注册为集体所有制性质的各种城镇集体企业(含合作社)资产的产权界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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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2.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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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健全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以下简称产权登记),是指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代表政府对占有国有资产的各类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产权状况进行登记,依法确认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第三条 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持有国家股权的单位以及以其他形式占有国有资产的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产权登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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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业务文选》2012,(33):13-17
1.2012年4月12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9号公布2.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及时、真实、动态、全面反映企业产权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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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8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6号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规范中央企业投资活动,提高中央企业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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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5号公布自2006年5月7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保障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务院国资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依照本办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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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引人注目的是,该办法中明确规定:大型企业设置企业总法律顾问。企业总法律顾问可以从社会上招聘产生,但要与总经济师、总工程师、总经理(总裁)助理作为统一序列,报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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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加强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促进企业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防止企业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以下统称转让方)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受让方)的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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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条例》第二条所称定点屠宰,是指上市的生猪必须在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定点屠宰厂(场)内进行屠宰。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猪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依法对生猪屠宰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定点屠宰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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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摘要】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制定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制定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四、第五条的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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