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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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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五、关于行政立法行为(一)行政立法的含义行政立法,即行政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它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就有关行政管理的事项制定、颁布规范性文件。行政立法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就行政立法行为的主体来看,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的行为。2.行政立法是行政机关制定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从行为的结果看,行政立法行  相似文献   

2.
行政立法一般有两种解释:一种指国家制定一切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全部活动,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制定行政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管理法规的活动;另一种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即政府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活动。本文所述的行政立法是后一种意义上的。由此,政府的行政立法职权也就是指政府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职权。根据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政府行使职权的实际情况,这种行政立法职权目前已成为政府的重大职权之一,该项职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相似文献   

3.
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是指不具有制定和发布规章的行政机关制定和下发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它包括,国务院各部、委员会的内部职能机构、直属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职能机关及内部机构,没有制定规章权的市、县人民政府和其职能机关及内部机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中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但对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效力问题未作规定。那么,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对待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呢?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法院可以参考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判案行政机关管理的国家行政事务涉及面非常广泛,所处理的各项行政事务涉及社会上各种各样的人和事项,社会上的人和事又是在不断地变化之中,加之我国幅员辽阔民族众多,各地区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不平衡,所以,也需要不具备制定规章权的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及规章,  相似文献   

4.
《行政诉讼法》与抽象行政行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行政法学上,抽象行政行为是与具体行政行为相对应的一个学术概念.一般认为,<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项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内容是关于抽象行政行为的规定.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于抽象行政行为的定义是,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相似文献   

5.
一般而言,其他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法规和规章之外,行政机关制定的,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围绕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问题,既是理论上的关注热点,也是实务中的棘手问题.  相似文献   

6.
论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正> 行政立法是有权的国家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行政立法行为是一种最重要的抽象行政行为。但在行政立法之外存在着与之密切联系的另一种抽象行政行为,它就是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措施的行为,即制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由于其与行政立法同属于抽象行政行为,更由于其在行政管  相似文献   

7.
潘广俊  鄢超 《中国司法》2006,(12):37-39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行政机关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履行各项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依据,其合法与否、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能否实现,直接关系到政府机关的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笔者结合我省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实践,就如何提高  相似文献   

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9.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保证规范性文件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相似文献   

10.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就特定的具体事项,作出的对该特定对象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单方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规章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它一般不针对特定对象,具有普遍约束力。  相似文献   

11.
在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中,最为人们忽视然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最贴近并经常影响人民的日常生活的是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之外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于种种原因,行政法学界对其甚少关注,而这导致了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许多重要问题存在认识上的缺陷与分歧。本文对涉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涵义、与政策的关系、制定的主体及其权限、合法性审查和可诉性等重要方面进行了较深入的讨论与研究,尝试澄清谬误并构建适合于我国实际的,能促进其他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的行政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2.
姜颖 《中外法学》1999,(3):39-45
<正> 抽象行政行为,是相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个学术概念。带有普遍性的观点认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普遍性行为规范的行为,其范围包括行政立法行为和其他一般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具体是指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为。这一行政行为相对于行政机关针对某特定对象采取的行为,具有对象非特定性、效力的未来性和规范的反复适用性三个特征,因此被称为抽象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3.
抽象行政行为应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并具有反复适用力的规范性文件。它具有三个特点:一是抽象行政行为所针对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二是抽象行政行为能够反复适用;三是抽象行政行为具有普遍约束力,它往往需要以另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介入方可执行。在我国,抽象行政行为包括制定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上至国务院,下至乡政府,各级行政机关都有权依据宪法和组织法实施抽象行政行为,它对社会的影响作用比具体行政行为更大。因此,抽象行政行为应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在法学理论…  相似文献   

14.
一、问题的提出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制定行政规范的行为.根据我国1982年宪法、有关组织法和法规的规定,地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主要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会所在市人民政府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章;上述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职能部门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的解释;以及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地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从广义上来讲,是我国行政立法的重要延伸.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大量行政法律规范,通常需要通过地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创制系统的行政规范,使之具体化,并更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5.
我国有关法律将规范性文件与行政法规、规章相区别 ,将前者不作为法律规范看待 ,但又未提出区分二者的明确标准。事实上 ,行政法规、规章与创制性规范性文件的内容、规范效果及制定程序界限模糊 ,规范性文件还往往是法院在行政诉讼中的审查基准。从德、日、美等国的有关制度可以看出 ,法律规范与非法律规范的界限是是否规定公民的权利义务 ,是否具有外部规范性。就此而言 ,我国的创制性规范性文件是法律规范  相似文献   

16.
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执行法律、服务社会的重要且经常的施政方式,对其制定环节进行规范,是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合理和科学的基础环节。在缺乏中央统一立法的情况下,地方通过政府规章的形式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做了规定。考察现行地方立法文本,归纳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进一步改进的建议,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由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于其层级的多样性、对象的非特定性或普遍性、效力的可重复性、涉及范围的广泛性,使其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产生着广泛而重要的影响。但由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审查和监督上缺乏明确的法律确认和保障,使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效,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我国依法行政乃至依法治国的一个障碍所在。因此,重新认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作用,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找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对推动我国的法治进程特别是行政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8.
违法合同是指从合同的构成要件看虽然构成一个合同,但是,其目的、内容、标的或形式违反法律(此处的法律应作广义解释,在英美法中除判例以外,还包括命令、规则、管理办法;在我国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合同。无论是中国还是外国的法官,正确把握违法合同及其效力问题都非易事。 我国立法实行主体多元化体制,除中央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拥有立法权以外,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都有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权力,而所有上述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9.
论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依法行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高英 《行政与法》2005,(10):42-45
行政规范性文件,即平常讲的政府“红头”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大量存在,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原因,致使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违法,侵犯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的形象,阻碍了行政法治化的进程,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依法行政要求政府必须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要从提高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观念及水平,出台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律,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律监督,建立对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责任追究制度等四大方面,来保障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行政法治化进程。  相似文献   

20.
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是否可以起诉抽象行政行为,始终是一个争议焦点.根据现行行诉法的规定,只能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起诉,与此相对的抽象行政行为,包括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均不可被诉. 但事实是,除了制定程序较为严格的行政法规、规章,规章以下的政府决定、通知、会议纪要等五花八门的规范性文件,不乏越权错位、侵犯民权,而恰恰是这类坊间俗称的“红头文件”,常常游离于有效约束之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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