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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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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规范性文件”的法律界定及其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规范性文件"的含义在法律领域存在狭义化使用的趋势。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法律效力应该高于相应主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与之具有同等效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立法性文件也应划分为法律与规范性文件而不是将它们混为一谈;通过宪法解释确认各级司法机关具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权力或许是解决司法机关规范性文件混乱实践的一种可行途径。  相似文献   

2.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由行政机关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在我国,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于其层级的多样性、对象的非特定性或普遍性、效力的可重复性、涉及范围的广泛性,使其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产生着广泛而重要的影响。但由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制定、审查和监督上缺乏明确的法律确认和保障,使其难以发挥应有的功效,在一定程度上成为我国依法行政乃至依法治国的一个障碍所在。因此,重新认识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作用,结合当前实际情况找出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对推动我国的法治进程特别是行政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规范性文件在我国行政管理与执法中的地位与作用,一直是行政法理论与实践中较有争议的问题。从行政管理实践,特别是上海市卫生行政管理与执法的实践来看,规范性文件是行政管理( 包括行政处罚) 的重要依据,是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所不可缺少的,并对上述法律性规范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因此,我们不应简单地否定它,而应在现实的情况下,采取有效的措施,使其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4.
在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中,最为人们忽视然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最贴近并经常影响人民的日常生活的是除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之外的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由于种种原因,行政法学界对其甚少关注,而这导致了理论上和实践中对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许多重要问题存在认识上的缺陷与分歧。本文对涉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涵义、与政策的关系、制定的主体及其权限、合法性审查和可诉性等重要方面进行了较深入的讨论与研究,尝试澄清谬误并构建适合于我国实际的,能促进其他规范性文件法治化的行政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5.
地方行政法治的若干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屠世超 《河北法学》2002,20(2):153-156
行政法治的实现需要一系列制度保障。鉴于目前我国这方面的法律制度还很不完善 ,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应积极做好地方立法工作 ,制定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建立完善的制度 ,以实现地方行政法治。  相似文献   

6.
一、问题的提出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制定行政规范的行为.根据我国1982年宪法、有关组织法和法规的规定,地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主要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会所在市人民政府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章;上述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行政职能部门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的解释;以及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地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从广义上来讲,是我国行政立法的重要延伸.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的大量行政法律规范,通常需要通过地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创制系统的行政规范,使之具体化,并更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7.
其他规范性文件在司法审查中的地位及效力探析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对行政机关依据其他规范性文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进行司法审查时 ,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承认其作为法源的地位 ,像对待规章那样来对待其他规范性文件 ;与上位法不抵触是人民法院承认其效力的前提 ;在以其内容是负担性抑或授益性为基本标准认定其效力的同时 ,以公共利益作为补充标准 ;规定“国家标准”之类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一般具有较高效力 ;法院不宜直接对之进行审查并作出评价。  相似文献   

8.
一般而言,其他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法规和规章之外,行政机关制定的,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围绕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审查问题,既是理论上的关注热点,也是实务中的棘手问题.  相似文献   

9.
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政府规范性义件)是指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发布的,在其行政区域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的总称。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从一定意义上讲是立法的延伸和细化。  相似文献   

10.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检察机关一般监督权的配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一般监督检察权是指检察机关对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及司法解释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合法性,依法请求有关机关审查处理的活动。由此可见,一般监督检察权的权力主体是检察机关,权力客体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权力内容是对上述法律文件是否遵守宪法、法律实施检察监督,其权力行使方式是向有关机关提起合宪性、合法性审查的请求,但自身不享有直接审查或评判上述法律文件的权力。  相似文献   

11.
汪君 《法学家》2020,(1):105-115,194
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行政规范性文件是重要裁判说理依据。行政规范性文件民事司法适用之法理基础,在于其是我国规范等级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国民法非正式法源,且在公私法融合的背景下,行政规范性文件也无可避免地需要适用于民事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民事司法适用分为法源与非法源意义上的适用。非法源意义上的适用,指行政规范性文件"为认定事实之依据"。法源意义上的民事司法适用规则,包括形式、实质、程序三个方面。  相似文献   

12.
刘跃敏 《政法学刊》2012,(4):121-124
公安机关奖惩性公文的写作规律和技巧。写作奖惩性公文,首先要选择文种;其次,嘉奖令、奖惩性决定和嘉奖批评性通报写作上有其共同的规律。法定公文与刑事法律文书写作特点有不同;此外,不管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的询问,还是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事项,亦或是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所使用的文种和行文要求都不同。最后,刑事法律文书写作所揭示的规律,完全可以用来指导治安法律文书的写作,当然,它们两者之间也有许多不同。  相似文献   

13.
行政机关或党政机关联合制发规范性文件是行政实践中的现实图景。通过对教育领域的实证考察发现,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在不同时期呈现不同的互动模式,并在当前改革背景下形成了法律文件共同治理的格局。新时期法律文件共治模式既具有法律位阶理论和功能主义视角下的法理基础,也源于“文件治国”在社会政策变迁中的功能多元化需求,以及行政效能原则下的实践基础。法律文件共治模式在治理实践中的功能发挥,需要以厘清二者内容边界作为前提条件、以二者体系共存的相容性作为价值指引,以及以法律的立改废释与文件的清理备案作为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14.
行政主体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是行政法治实践中发生的问题,《行政诉讼法》没有作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具体规定,学界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亦存在着诸多方面的困惑。因而关于行政主体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具体范畴、考量标准等都没能形成比较合理和一致的看法。我们认为,主要有置换法律法规位置、混淆法律法规门类、误读法律法规条文、颠倒法律法规规制事项和曲解法律法规原则等错误适用。应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与案件事实对应、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与当事人对应、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与行政职权对应、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与行为方式对应”等标准确定下来成为行政法规范,使行政主体在适用行政法时予以注意,并能够为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提供法定标准。  相似文献   

15.
摘要随着2012年12月1日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实施,卫生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有了规范的执法文书。为了全面了解卫生行政强制措施,笔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系统梳理了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将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分为两类,分别适用《行政强制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并探讨了两类强制措施的文书使用。  相似文献   

16.
虽然当下的法律、法规等对规范性文件的监控规定了不同的方式,如行政复议、权力监督、行政监督等,而且《行政诉讼法》修改建议稿已把司法审查作为监督规范性文件的最后屏障,但这些具体的方式对乡镇规范性文件的控制却不是个个有效。从对W镇政府2006年发放的73件红头文件的逐项分析来看,规范性文件的范围远远小于红头文件。在各种监控方式中,行政监督是目前监控乡镇规范性文件的最有效方式。  相似文献   

17.
In the past half century, governments have increasingly relied on regulations—secondary legislation issued by administrative bodies and departments—to impose obligations on private parties, multiplying the occasions for regulatory interpretation. This article develops a theory of regulatory interpretation. It argues that such a theory involves understanding the authority of regulations. Turning to the public law of the UK, US, and Australia, this article identifies an intriguing similarity; in each case, regulations have authority when they rationally and nonarbitrarily implement delegated power within the means permitted by statute. The article then argues that this account of regulatory authority justifies a common approach to interpretation in which the object of interpretation is the purpose the regulation seeks to implement, discerned from the regulation's text and accompanying explanation of its purpose, and constrained by background legal norms.  相似文献   

18.
论技术标准的法律性质——从行政法规范体系角度的定位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我国,根据授权根据、制定程序、公布与否、外在形式等形式意义上的判断标准,技术标准不具有法律规范的外观;但根据"是否对人有约束力"这一实质意义的判断基准,技术标准作为事实认定构成要件判断的根据,以及行政活动中的重要依据,时行政机关产生了自我拘束作用,对私人产生了外部法律效果。因此标准的功能与社会规则体系中法律规则的功能几无二致。  相似文献   

19.
论环境标准的法律地位——对主流观点的反思与补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朝霞 《行政与法》2008,(1):107-112
环境标准不同于环境标准法律规范,也不同于环境标准法律制度。从形式上看,它无构成法律规范所需的完整结构,也无独立的法律效力,故其属性只可属于行政规范性文件,而不应归于环境法的渊源,但环境标准可经法律规范的援引而成为构成该规范的“条件假设”或“行为模式”的组成部分。从而才被赋予相应的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在裁判实践中,环境标准可作为判断环境行为违法与否的法律事实——“超标”或“这标”的依据,但不能单独作为环境行为是否违法的判断准则,违法与否还必须结合相关法律规范的具体规定才能做出正确判断,即达标不一定合法,超标也并不必然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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