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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17)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有效地保护专利权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海关和专利管理机关在专利权保护工作中的联系配合,海关总署和中国专利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实施专利权海关保护若干问题的规定》,请遵照执行并做好宣传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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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0,(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专利管理机关、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总公司专利管理机关:为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推进我国企业专利工作,推动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现将《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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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2015,(9)
<正>SDPR—2015—0020004鲁政办字[2015]45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5年3月19日山东省专利奖励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专利技术保护和运用力度,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作出的贡献,根据《山东省专利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山东省专利奖由省政府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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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特制定《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公布,自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专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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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7,(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务院各部委专利管理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局(办公室):为加强对专利资产评估工作的管理,规范专利资产评估行为,维护有关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为落实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中国专利局发布的《关于加强专利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国资办发[1996]49号),特制定《专利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专利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执行中有什么问题、建议,请及时报告中国专利局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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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26):38-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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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2015,(26)
<正>京知局[2015]38号各有关单位、个人: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专利资助工作,根据《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京知局[2014]178号)的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北京市专利资助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将该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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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1995,(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邮部联[1995]672号为维护集邮市场秩序,保护集邮爱好者及集邮票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将《个人经营集邮票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结合《个人经营集邮票品管理办法》的贯彻执行,对当地集邮市场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坚决查处倒卖集邮票品的行为,取缔非法经营。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应积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集邮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发现违反《个人经营集邮票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及时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三、各邮政企业应认真做好邮资票品的经营管理工作,对邮政企业内部的单位或个人向非邮政企业委托代售单位和个人提供普通邮票或内外勾结非法倒卖集邮票品的,应根据邮电部的有关规定予以相应处理。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邮电部门应加强联系,及时研究《个人经营集邮票品管理办法》贯彻执行中的问题,并将贯彻执行情况分别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邮电部。附件:个人经营集邮票品管理办法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六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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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5,(15):20-25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行政许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海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下简称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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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桂荣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6)
我国在专利权的保护和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就假冒专利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修订后的《刑法》吸收了原有法律的规定,又有变化,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定刑较之原有规定为轻;二是强调罚金刑。假冒专利罪的客体,就其直接并必然侵犯的权益,是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和我国的专利管理制度,在分析研究以及认定假冒专利罪时,必须清楚地了解专利权的特殊性;假冒专利罪在主观方面的要件,是行为人在心理状态上应属故意方可构成此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但何谓“假冒”,学者们有不同的解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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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8,(8)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海关行业标准的管理,建立科学、完整的海关标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海关行业标准是在海关行业范围内,对需要进行统一规范的业务和信息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第三条海关行业标准分为海关业务标准和海关信息技术标准。海关业务标准指海关各项业务工作所涉及的规范性操作程序、定量管理方法以及为此而采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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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公报》2014,(2)
<正>济政办发[201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济南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济南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工作,确保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下同)的净空区域保护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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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2,(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进一步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出)口的管理,充分满足医疗、教学和科研的合法需求,防止流入非法渠道,维护和促进正常贸易,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进(出)口实行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