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 毫秒
1.
一、宪法渊源宪法渊源是指一个国家中宪法规范所赖以存在的法律形式。作为宪法渊源中最主要的法律形式是作为成文宪法的宪法典。宪法典往往是一个国家集中表示宪法规范的法律形式。宪法典的修正案作为宪法典不可分割的补充规定,也是宪法规范的渊源之一。在实行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具有宪法效力的宪法性法律是规定宪法规范的主要法律形式载体。此外,由有权对宪法进行解释的主体依照宪法规定对宪法规范的内涵所作出的解释和说明也是宪法规范的主要表现形式。在一些国家中,除了作为成文宪 相似文献
2.
第三课宪法【名词解释】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是以有无明文规定的法典为标准,对宪法的分类。成文宪法指用一个或几个宪法性法律文件规定国家根本制度的宪法。成文宪法具有比较统一、完整的法律文书形式,为世界大多数国家采用。不成文宪法不是不写成文字的宪法,而是说它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律文书形式。 相似文献
3.
4.
5.
二、国际条约是当代国际法的最主要渊源(一)国际法渊源从国际习惯向条约的演变前面我们提到当代国际法的主要发展动向之一是国际法的系统化和法典化,即国际法渊源的变化。什么是国际法的渊源呢?一般认为,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法规则由于其产生或出现的方式不同而所具有的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在国内法上也有法的渊源的概念,如在我国,法律的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等,它们都是成文法。有些国家法的渊源除了成文法以外还包括一些不成文法,如习惯法和司法判例等。国际法的渊源则有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等… 相似文献
6.
7.
8.
宪法司法化必然要求法院对宪法的解释权;宪法司法化要求存在一部成文宪法,法院适用、解释宪法有成文宪法的明确授权,解释规则明确,以“权力分立与制衡”为政治原则,拥有解释共同体的传统和遵循先例的整合机制,社会存在司法信赖,法官具有相适应的法学素养和政策判断能力,具有崇高的声誉和地位;而依我国宪法,法院没有适用宪法的职权、没有解释宪法的职权、没有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宪法司法化同我国的政治理念、政治制度相矛盾,缺乏遵循先例的传统,既存条件不能满足宪法司法化的要求,宪法司法化同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要求不相适应;宪法司法化是对宪法性质、功能、宪法效力以及宪法诉讼的误读。 相似文献
9.
宋元断例, 在法律性质上, 是刑事类法律; 在法律载体形式上, 主要是判例法, 但也有成文法; 在编撰体例上, 采用唐朝律典体例。 宋元法律概念中断例与判例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宋朝断例是在对成文刑事法律作出解释和补充时所产生的司法产物。 宋朝对断例进行了 200 多年的法典立法, 制定了至少 16 部法典。 元朝断例是当时通行的两种法律形式之一。 元朝断例是整个刑事法律的总称, 相当于隋唐时期的 “律”。 元朝法律形式中不管是条格还是断例, 都存在判例法, 仅是比例有所不同。 元朝只有 《大元通制》 和 《至正条格》 把断例作为独立法律种类进行立法。 宋元断例是中国古代判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是中国古代判例制度的鲜活体现。 相似文献
10.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6,(6)
《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体现了中国直接适用宪法的最新态度。作为宪法适用重要方面的宪法解释制度涉及解释主体、方法、原则以及体系等内容。宪法解释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是宪法学理论和实践发展的关键,宪法规范本身性质之多元性及结构之开放性决定了宪法解释方法的独特性。所以,宪法解释方法选择和运用必然不同于一般法律解释,应秉持中国本土化的思想,注意文义、历史、体系、目的以及社会解释等方法的综合运用,实现宪法解释结果的客观性和说服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