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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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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破产程序中,对于有争议债权的确认方式直接影响到破产程序的效率和确定性。目前我国《企业破产法》对于有争议债权的确认方式采用的是普通诉讼方式,但在诉讼的管辖、诉讼效率等方面规定不尽充分,且缺乏对有争议债权未决阶段债权临时确认规则的设计。建议在《企业破产法》完善过程中,增设有争议债权临时确认规则、协调《企业破产法》与《民事诉讼法》之间对于有争议债权诉讼管辖的规定,设计加速有争议债权诉讼的程序。  相似文献   

2.
破产管理人,是指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或债权人会议选任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和变卖的职能机关。我国现行破产专称之为“清算组”,民诉专称之为“清算组织。”破产管理人在整个破产案件中居于特殊重要的地位。一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关于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国内外学说较多。国外的学说主要有;代理说、职务说和财团代表说。随破产财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很多国家比较倾向财团代表说。根据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我国对清算组的法律地位也展开了理论探讨,主要形成以下几种观点:()特殊机构说。①该观点以为清算组的…  相似文献   

3.
针对我国现行破产法中破产清算组制度的缺陷,本文试图用破产管理人制度来重新架构我国的破产清算组制度。笔者认为,破产管理人是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清算事务的相对独立和中立的负有法定职权和职责的特殊机构;破产管理人的组成人员应具有中立性和专业性:应从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方面入手对破产管理人进行监督。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中并没有就破产管理人的民事地位给出明晰的指引,继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中也没有就其诉讼地位表明态度,这导致社会公众、涉诉企业,甚至部分司法人员就以上问题产生认识和理解上的分歧.清算期间,债务人的法律人格的降格,会阻遏其在诉讼中充当诉讼主体.为了破产关系中多方主体利益的均衡实现,破产管理人并不能代表任意一方的利益.概括性的管理权及管理过程塑造了破产管理人在清算期间自身的诉的利益,此成为破产管理人是诉讼担当人的学理解释.破产管理人拥有诉讼实施权是诉讼担当制度的诉讼法基础.诉的利益与诉讼实施权的双重表述提示了破产管理人应然的诉讼主体地位——诉讼担当人.  相似文献   

5.
我国新破产法首次引入了管理人制度,管理人是破产程序中最为重要的机构之一,居于相当重要的地位。而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是破产管理人制度的重要环节,管理人的选任关系到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利益。根据我国新破产法及司法解释关于管理人选任的相关规定,文章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主体、方式、资格、选任时间、更换等方面,分析了我国现阶段破产管理人选任制度理论和实践操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并提出了完善该制度的措施。  相似文献   

6.
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比照民法上的除斥期间和诉讼法上的上诉期间进行设计和变造的,在性质上属于程序法上的法定期间,不能中断或者中止,特殊情况下才可申请延长或扣除被耽误的时间。起诉期限规定仅与行政诉讼中特定的诉讼类型相关,域外立法普遍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命令规定了较民事普通诉讼时效短得多的行政撤销诉讼(司法审查)的普通起诉期限;而其他诉讼类型均未规定提起诉讼应当适用起诉期限的规定。我国现行立法关于起诉期限的规定具有撤销诉讼一体主义的特征,应从诉讼类型的角度完善起诉期限的规定。具体而言,撤销诉讼继续适用现行立法规定的起诉期限;由于拒绝行为产生的给付诉讼也应当适用起诉期限的规定,而消极不作为给付诉讼可以考虑适用公法上请求权的消灭时效(诉讼时效)或者权利失效制度予以规范;确认诉讼不需要规定起诉期限,而是通过诉的利益和确认诉讼的补充性规则防止原告滥用诉权。  相似文献   

7.
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存在原告界定范围过窄,诉讼费用担保不明确,管辖及举证责任不明确等问题。完善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应明确原告的诉讼资格,公司在诉讼中的地位以及对诉讼中止和解、举证责任分配等问题。  相似文献   

8.
从破产法立项到正式实施历时十年,理论与实践的相互磨合印证才使其能"破茧成蝶",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新的破产法历史性地开创了破产管理人制度。但不可回避的是实践中关于破产管理人制度的操作存在种种问题,已经越来越阻碍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基于此,本文在研究思路上主要立足于中外比较的维度,通过对破产管理人法律制度较为成熟的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家的管理人制度的深入了解,尤其对管理人的选任模式、具体职责、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分析,明确其在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市场化"操作中的理论和实践优势,凸显我国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违市场化"问题,从而为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市场化、国际化提出一些粗浅的建议,以期对我国的破产管理人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我国于2007年开始实行的新破产法引入了国际通行的破产管理人制度,并且在第三章专门规定了管理人的资格、地位、职权、监督、报酬和责任等内容,把管理人制度放到了比较显眼、重要的地位.这是对现行破产法清算组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与国际破产制度接轨的一个良好开端.管理人制度尽管在西方发达国家的破产法中是一项成熟的制度,但对我国来讲还是一项新事物.所以,有必要对国外管理人制度进行一些探讨和研究,以供我们借鉴.  相似文献   

10.
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法律地位问题,无论是理论意义还是实践价值都极为重要。以国家职权主义为起点,是我国新《破产法》中破产管理人法律地位的定位缺陷,既与破产管理人保持中立性的理念产生冲突,又与保障其独立性的实践不符。为此,应以信托理论为基础,明确赋予破产管理人独立性、中立性和专业化的基本特征并在法律制度中予以体现。  相似文献   

11.
破产管理人制度是我国企业破产法中的重要制度。自200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施行以来,在管理人的组成、法律地位、管理人报酬和费用垫付方面逐渐出现了一些弊端,研究和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对于当前的有关司法解释工作和解决金融危机形势下的企业破产工作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我国物权法关于企业财产集合抵押应明确规定无形财产和权利可以一并抵押;应建立体现抵押权不可分性的相关规范;虽然基本确认了抵押物与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的价值比不应限制为大于和等于,还可以是小于,但相关条文需要明确细化;关于抵押权实现的顺位,次序权既要保障前顺位抵押权人的债权数额上受偿的优先,又要保障其债权受偿期限的优先,并采纳次序固定主义为我国抵押权次序变化原则.  相似文献   

13.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功能的最终实现有赖于环境公益诉讼胜诉判决的有效执行。现行破产法将普通破产债权一律置于末位平等受偿的规则在结果上有违实质平等,且阻碍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功能的实现。在普通破产债权内部,应根据债权的性质和发生原因,确立起法定债权优先于意定债权受偿的顺位规则,环境公益诉讼胜诉赔偿金属于法定债权,具有优先于意定之债受偿的地位。在法定债权内部,作为对环境自身利益损害赔偿的环境公益诉讼胜诉赔偿金具有优先于其它法定之债受偿的地位。《环境公益诉讼司法解释》第31条误将环境公益损害赔偿责任当作公法责任所确立的私法优先原则有待商榷。环境公益诉讼胜诉赔偿金本质上属于私法责任,与同为私法责任的私益损害赔偿冲突时,应该遵循公共利益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14.
破产撤销权利人可以直接向相对人主张行使撤销权,追回财产,但如果相对人不予认可,撤销权利人便可以诉讼的方式行使之,此种方式可谓撤销权诉讼。我国《破产法》规定撤销权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行使。从诉的形态来认识,破产撤销权诉讼为形成之诉和给付之诉的结合。从诉讼的构造来看,管理人基于其独立的地位和权利行使主体的身份应为诉讼的原告;相对人或受益人为行为的实质对象,所以应为诉讼中的被告;债务人与可撤销行为存在利益牵连关系,应为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同时破产撤销权行使后,产生可撤销行为自始无效,财产返还、回归债务人财产和相对人或受益人原权利义务恢复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5.
在新破产法颁布之际,学者们围绕破产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体制结构、名称、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管理人等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其中破产法的适用范围是破产立法首先需要明确和解决的问题,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1、“企业法人说”。主张我国的破产法只能以企业法人为适用的主体范围,这种观点实际上就是维持破产法的现状。2、“所有企业说”。主张不仅企业法人可以被宣告破产,而且  相似文献   

16.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1款及新司法解释第28条规定了不动产纠纷案件之专属管辖。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涉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却出现了诸多的混乱甚至是矛盾的情况。主要原因即在于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模糊和不完整导致实践中涉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之适用范围不能得到明确界定。管辖作为诉讼的入口,是公平正义的外在体现,必须对涉不动产纠纷诉讼管辖问题系统审视,通过类型化研究对其进行分类界定,即物权行为引发的不动产纠纷、债权行为引发的不动产纠纷以及身份行为引发的不动产纠纷,并分别明确其管辖适用,从而符合其制度设计之目的。  相似文献   

17.
现行行政起诉期限制度存在的问题有:规则内容不明确,规则之间的内容相互冲突,基本制度明显不健全,立法不完善。应从建立保护行政相对人的诉权能充分实现的基本起诉期限制度,建立最长期限制度,合理衔接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与起诉期限,以及确立期限中断和延长制度这四个方面来完善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  相似文献   

18.
2012年初,《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正式通过,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获得正式确认。但修正案中就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仅做了原则性规定,尚需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细则予以规范。文章试图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中的考察制度进行探讨,通过与德国、日本、美国、我国台湾地区等近似制度的比较分析,从考察的主体、内容、期限、配套机制及处理结果等方面,大胆提出考察制度架构的设想,以为在实践中规范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对完善我国环境司法制度,更好地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然而,这一制度在起诉主体以及判决资金的使用监管、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体系的建立等具体规则上,立法规定不明确,制度不完善,不利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的落地及其应有作用的发挥。面对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发展诉讼当事人理论,明确和拓展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主体,确认公民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当事人资格,健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相关制度,以更好地保护环境公共利益,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0.
破产民事责任是指企业法人高管及其相关人员对违反破产法规定的义务,导致企业破产或损害破产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破产管理人作为诉讼相对人。民事责任赔偿金应当纳入破产财产统一分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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