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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我国继承扶养协议制度的立法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但没有规定继承扶养协议制度,无法满足被继承人个人养老和自由处分遗产的多元化需求。我们应当以《继承法》的修订为契机,引进外国的继承合同制度,确认继承扶养协议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通过立法明确继承扶养协议的主体、内容和客体,规定继承扶养协议生效的实质要件、形式要件、解除方式及法律后果,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继承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
吴国平 《法治研究》2013,(11):94-101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但现行遗赠扶养协议制度还存在一些不足,影响其养老功能的发挥。建议从立法上加以完善,包括建立继承合同制度,确认继承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扩大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范围,增加遗赠扶养协议的权利义务内容,明确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要件和效力,明确遗赠扶养协议的解除方式及法律后果,以使遗赠扶养协议成为老年人最喜爱的养老合同之一。  相似文献   

3.
论遗赠扶养协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遗赠扶养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关于一方提供扶养,另一方为遗赠的协议。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建国后社会生活实践的总结,也是我国继承法的一个创新。在农村,自合作化以来,很多五保户与所在生产队签订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中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规定,是我国社会主义继承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本文试就这一制度谈点个人看法。 (一) 《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  相似文献   

5.
浅谈遗赠扶养协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是“养老育幼”精神在我国继承法中的体现。从这一条文的规定中,呵以看出遗赠扶养协议具有如下特点。1、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扶养人和受扶养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便发生法律效力。双方都按协议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根据这个协议,受扶养人在世时,扶养人就首先对他承担扶养帮助的义务;在受扶养人死亡后,扶养人就可以接受遗赠。这就使之与一般的遗赠和附有义务的遗赠区别开来。一般的遗赠和附有义务的遗赠,都是单方的法律行为,都是在立遗嘱人死亡后才发生法律效力。而附义务  相似文献   

6.
《法庭内外》2007,(9):58-59
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可以解除。在解除遗赠扶养协议时,已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由双方协商解决。  相似文献   

7.
《法学》1986,(9)
我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抚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  相似文献   

8.
丁清波 《中国公证》2007,(10):32-34
一、我国继承之现状 《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根据本条规定,办理任何继承,首先必须确定死者生前有无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有协议.扶养人则按照协议的规定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相似文献   

9.
我国继承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据此,有些人将遗赠扶养协议理解为是财产继承的一种方式,我们认为,这种理解是不对的。财产继承制度是我国民法的一项重要制度。财产继承是指财产所有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之后,按照法律的规定将死者遗留下来的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财产继承共有两种方式:即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依照法律所规定的继承人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  相似文献   

10.
遗赠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四稿)》继承编的基础上补充修订而成的。在起草和讨论过程中,曾涉及到许多理论和实际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有过争议。遗赠就是其中一个存有争议的问题。遗赠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它同遗嘱继承、赠与以及遗赠扶养协议都有哪些异同?在《继承法》已经公布,全国正在普及学习之际,进一步搞清上述各点,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遗赠和遗嘱继承《继承法》规定,我国的遗产继承有两种基本方  相似文献   

11.
我国《继承法》和《物权法》在遗产的物权变动方面规定不一致,在对法条的理解上也众说纷纭.遗产的物权变动因具体原因不同而有所区别,不能一概而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发生第一次物权变动,即由继承人概括取得遗产所有权;再根据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等具体原因和法律确定的遗产分配规则进行划分,完成遗产最终的物权变动.第一次物权变动是基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属于事件;第二次物权变动是根据法律行为而发生,应当符合我国物权变动模式的要求.  相似文献   

12.
一、遗赠扶养协议存在的合理性。我国继承法中的遗赠扶养协议,运用合同形式解决人们之间的扶养和财产处分的做法,这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我国农村集体早已对无依无靠的老年社员实行“五保”,还有许多公民个人也出于社会主义组织的团结互帮精神,主动承担对年老无依靠的人的扶养、照顾义务。然而,社会上也存在一些不良现象,如有的“五保户”的出嫁女儿没能担负起赡养父母的义务,在父母死亡后却同集体争夺遗产;有的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在被继承人生前需要受到扶养、照顾时,没尽过扶助义务,当他死亡后却与扶养、照顾他的人争夺遗产;还有一些人,无视他人主动扶养、照顾无依靠老人的事实,对他人在被扶养人死亡后取得遗产而不满。实行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只要履行了自己对被继承人的扶养、照顾的义务,就可以根据协议排除他人(包括法定继承人)的干扰,合法地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这样,既可以提高集体和公民个人扶养无依靠人的积极性,又可  相似文献   

13.
遗赠扶养协议的扩张适用,可成为另类养老合同,以减缓老龄化社会带来的家庭养老压力。遗赠扶养协议实质是遗赠人和扶养人确立遗赠与扶养权利与义务的民事合同,老年人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形式解决养老问题,既享受协议约定的各项权利,又履行协议产生的义务,是尊重自我决定权、维持生活正常化和实现养老内容自治化的体现。遗赠扶养协议是实现物与扶养行为交换价值的财产关系,具有扶养能力、愿意承担扶养义务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方,不能独立生活或独立生活有困难而需要他人照顾的老年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特殊需要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相似文献   

14.
罗小芳 《行政与法》2007,(10):78-80
目前,老龄化已成为社会一大问题,在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还不能完全解决老有所养之际,我国继承法独创的遗赠扶养协议是对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承继和发扬光大,也是解决老有所养的一种有效的法律制度。针对我国目前遗赠抚养协议抽象性、概括性,建议通过完善立法,进一步明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定协议的形式要件,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建立相应的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5.
《法学》1986,(3)
现在有人认为继承的方式有五种,即: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和无人继承收归国有。也有人说只有两种: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那么,究竟什么是继承方式?又到底应是几种?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得很明确:“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  相似文献   

16.
1985年制定的《继承法》,由于受到计划经济和普遍贫穷的历史局限,存在较多缺陷,不能适应当今我国市场经济下遗产流转的需要。在编纂民法典、将《继承法》修订为民法分则继承编时,应当抓住机遇,对我国现行继承制度进行全面改革。继承编入典应当坚持的指导思想:一是继承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相一致原则,二是继承制度繁简与社会实际需要相一致原则,三是继承制度与遗产流转规律相一致原则,四是继承法改革与婚姻家庭制度等民法制度改革相一致原则,五是肃清"左"的思想与坚持民族习惯相一致原则。基于这些指导思想,继承编的制定应该妥当设计篇章结构、具体安排规范内容,对继承的一般规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和继承协议、遗产的分割等制度全面作出具体规定,为自然人对其身后遗产的支配自由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相似文献   

17.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了遗产分割时为胎儿保留继承份额的制度,按照现行理论理解该条规定存在着诸多不合理之处,如限制了立遗嘱人的遗嘱自由、可能造成事实上的不公、不利于保护遗赠扶养协议中扶养人的利益。本文将针对上述不合理之处,就如何理解《继承法》第二十八条更为合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8.
遗赠扶养协议与一般合同的区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遗赠扶养协议是在总结了我国民间的“五保户”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是我国继承立法的一个重要内容。五保户制度和继承法所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比较起来,既有相同点,又有不同点。所谓相同点,即两者都是一种对农村中某些缺乏劳动力、生活没有依靠的鳏寡孤独的农民的生活保障,使他们幼有所育、老有所养,死有所葬,生养死葬都有依靠,体现了互助友爱的新风尚,也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表现之一。所谓不同点,前者属于社会福利制度,由集体经济组织  相似文献   

19.
谈谈遗赠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起草和讨论的过程中,曾涉及到许多理论和实际问题,诸如遗赠的法律特征是什么?它同遗嘱继承、赠与以及遗赠扶养协议都有哪些异同?在全国正在学习继承法之际,加深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20.
关于遗赠扶养协议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研究这些问题有助于我们弄清遗赠扶养协议的基本性质,明确它的基本概念。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包括个人和集体组织)之间关于遗赠人生前受扶养人扶养,死后由扶养人安葬,扶养人在遗赠人死后承受遗赠人财产的协议。在我国,遗赠扶养关系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遗赠扶养协议固然以契约的形式出现,但它并不是等价交换关系。它是财产契约关系与同志互助关系的结合,它既是经济关系又是道德关系。一方面它是财产契约关系,这表现为对价关系,即一方当事人必须保证遗赠,另一方当事人必须保证扶养。这种对等的权利义务缺一不可,缺少一方面即不成为遗赠扶养关系。遗赠扶养协议虽然具有对价关系的特点,但这种对价关系并不表现为等价关系,即遗赠人遗赠的财产,与扶养人为扶养提供的生活资料,在价值上并不要求一定相等。另一方面,它是同志互助关系。这就是遗赠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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