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向梅 《法制与社会》2012,(12):293-294
作为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国际社会对生育权问题提出的新的观点,强调夫妻和个人对子女、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强调夫妻在行使生育权时,要考虑到将来子女的需要和对社会的责任.在我看来,自由且负责任的行使生育权,承担对家庭、子女和社会的责任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文就生育权的内容、性质、现实冲突以及对生育权最新解释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2.
未来法治的命运如何?现代法治深陷智能科技带来的未有之大变局。历史上法治曾面临多种危机,但智能科技将导致更为深刻的尊严危机——从根本上法治是否可能丧失保障人的尊严的基本能力?如果智能科技导致法治与人的尊严脱钩,我们是否还需要法治?我们是否还能守护人的尊严?不论是作为个人的内在价值还是个人自我发展的责任原则,个人尊严都是现代法律的最高价值。现代法律以权利和自由作为基本“语法”,通过法治这套“算法”,实现法律保护人的尊严的承诺。但是,一方面,权利可能被智能科技“架空”,无法成为个人内在价值的正当性基础;另一方面,智能科技可能使人陷入自主性危机,难以成为法律上期许的自由意志主体。智能科技的降临促使我们反思现代社会过度强调的以智性为单向度的个人尊严观,探索一种超越法律文明秩序的多维度文明秩序。  相似文献   

3.
守法论要     
法治作为一个动态或能动的社会范畴,其基本的意义是遵从法律.服从法律的绝对权威。人们根据法律对权利的初始配置来设计自己的行为,作为法治的要求和标准之一.要求人们建立守法旨趣。现代法治环境的培育,实际是人的守法精神的培育。“不管一个国家的政体如何.如果在它的  相似文献   

4.
法治价值论     
尹力 《河北法学》2004,22(4):6-8
法治这个概念所蕴含的理念应该是具有一般性的,即排除人治的专断、维护个人自由权利、政府依法行事而且其本身受到法律规范以及守法作为一种道德承担。由此,法治的实体价值就是由法治所决定的法律在目的和后果上应遵循的社会原则,包括正义原则、自由原则和平等原则;法治的形式价值则是指向法律本身,是从法律的内部规定的具体原则和标准,包括法律至上原则、法律的普遍性原则、法律的可操作性原则、法律的程序正义原则等。法治的两种价值在取向上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决定了两者不能相互取代,不能只从一个方面去把握法治的内涵,但是两者在法治这个统一体中又是相互联系的。因此,法治应是实体与形式的统一,是人类法律、社会实践所追求的共同目标。  相似文献   

5.
姚迪 《法制与社会》2011,(35):273-273
法理学意义上的新闻自由是指媒体可以独立地行使社会监督权利,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追求的目标,然而新闻自由与司法活动势必会在社会领域内发生冲突和矛盾,从而影响到司法公正的原则,这同样是我们不能回避的问题。现阶段在我国尚没有专门性的新闻法规的情况下,如何运用现有的法律规范达到法理学意义上的新闻自由与司法公正的有机统一,值得我们去认真研究。  相似文献   

6.
“媒体审判”的防治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从比较法的视角出发,通过对中外相关法例的比较考察,立足于我国的法治实践,分析了媒体审判与树立司法权威的关系,并且指出:对于确保司法公正来说,在法律制度的层面上,新闻自由与司法独立都具有基础性的价值,关键在于如何界定两者的界限使得彼此能够尽可能的和谐共存,并由此对界限之内的新闻自由予以更加有力的保护,对超出界限之外的不当报道和评论加以有效防治。在合理界定媒体自由报道和评论司法的界限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三种关系的平衡:其一是维系司法权威的成本与收益和保障新闻自由的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其二是新闻自由权利与获得公平审判的权利之间的平衡;其三是国情与公理的平衡。  相似文献   

7.
十八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相似文献   

8.
新闻自由是社会舆论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实现民主政治的客观需要。新闻自由包括新闻媒介创办权、新闻素材采访权、新闻评论报道权、新闻侵权救济权等若干基本权利要素。任何自由都是相对的,是有界限有制约的,新闻自由也不例外,法律在保障新闻自由的同时.也应规制新闻自由权利的滥用。  相似文献   

9.
守法刍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守法刍议●中山大学法律学系谢晓尧一、守法:法治社会的基本标尺“一个社会法制进步的标志,常常可以通过守法的状态表现出来。”①守法构成了法治社会的主旋律,成为人类精神文明的象征和集中体现。法律是社会关系的调节器,凝聚着自由、平等、公正和效益的恒定价值和神...  相似文献   

10.
用现代的眼光来看,一个民主的社会也应该是一个自由的社会,新闻自由是自由权利合理实现的一个重要平台,但新闻自由亦是一把双刃剑,这一点在侦查阶段体现得尤为突出。如何正确发挥新闻自由的权力监督功能?如何防止新闻媒体自由不被恣意滥用?成了现阶段我们重新审视新闻自由的重要使命。本文试图从真实的案例中寻觅症结所在,接而分析新闻自由概念的提出、内涵及变迁,审读侦查阶段新闻自由的历史与现状,比较中西域相关问题解决的差异,进而以正义为价值基准定位侦查阶段的新闻自由,来谋求“从无序到有序”的过渡。  相似文献   

11.
尽管人的进步是和性的解放关联在一起,但是法治意义上的性权利绝不是完全的性自治和性自由,性权利永远都是法律规则与制度下的权利,永远都是与性义务、性责任相对应的权利,它受制于社会规则,来源于社会合作。因此,性的法治是建立在自治基础上对性的法律控制。具体说,这种法律控制体现在婚姻形态的选择、国家对性资源的配置以及国家权力与私人力量的博弈等环节或过程中。  相似文献   

12.
彭涛 《政法学刊》2010,27(1):87-92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原告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权力的侵犯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包括原告的合法权利与合法利益。原告的合法权益之中的“法”的理解不能仅仅局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对于行政法中的基本原则、精神也应当是属于法的范围之内;“合法”的范围应当是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就应当视作是“合法”。原告的合法权利是在宪法规制之下的权利,并且这一权利应当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权利。原告的合法利益是其受到行政权力直接侵害的私人利益或者公共利益。行政诉讼中原告的合法权益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社会的法治环境尤其是法官对法律的认识。  相似文献   

13.
论守法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写入我国根本大法当中。作为法治社会的真正确立,要求法律一经制定和生效,必须付诸实施。因此,对于任何社会的法治建设而言,法的遵守都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守法的普遍程度历来是检验“法治”水平最为重要的形式要件。①但长期以来,不管是司法实践中还是法学理论界,都比较注重立法、执法、司法等问题,对守法未予应有重视。由于法得不到普遍遵守,不仅使许多立法形同虚设,也大大地损害了法的权威性和尊严。这种状况应予改变。 一、守法的合义 守法,指在法律效力范围内受法律调整的一定社会关…  相似文献   

14.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明确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并强调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相似文献   

15.
论法治社会权力与权利关系的理性定位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权力”与“权利”是公法学研究中最为常见的一对基本范畴,也是近些年来被我国法学界所广为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认为,从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权力”与“权利”的“不平衡”是长期的,而“平衡”则是短暂的。特别是在近现代世界各国的宪法确认了“人民主权”的基本原则与以“控权”为基本特征的“法治”治国方略之后,“权力”来源于“权利”、服务于“权利”并保障与促进“权利”得以实现。这种新型的“权力”“权利”关系说明,“权利”相对于“权力”的优越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强调与肯定,成为现代国家民主法治发展的重要标志。  相似文献   

16.
一言论自由,不单是指讲话的自由,确切地讲是指公民通过出版及其它手段来表达自己思想的自由。它在外在形式上表现为出版自由、学术自由、新闻自由等等,因而在宪法理论上又被称为“意见自由”或“表达自由”。作为一项完整的宪法权利,言论自由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是指在公众场合以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思想发表自己的意见的权利;(2)是指在具体的集会和讨论中每人都有平等的发言权;(3)发表言论的內容在法律范围内应该得到自由地表达;(4)每个人不应该因发表合法言论而受到不利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法治的平衡取向与渐进主义法治道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治是非模式化、流动和地方性的,在当代呈现一种互动平衡取向,即权力与权利的平衡、权利与权利的平衡、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法律与多元规则的平衡。这些平衡遵循着正义原则、法益衡量和价值差序原则、公益福利原则、合理容忍原则和现实主义原则。中国法治进程不能靠西方化、模式化的制度设计和理想主义、激进主义的权利自由诉求来推进,只能确立互动平衡精神和务实策略,采取渐进主义的法治道路,建立起扎根本土的法治秩序。  相似文献   

18.
郝翠芳 《法制与社会》2011,(14):274-275
资本主义法是近、现代法律文明的一种形态,奉行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契约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原则都是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时代要求。。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更是构建资本主义法治的重要灵魂之一。从这个原则在自由与现代资本主义中的演变可以大体看出西方法治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及其权利的分配变化.西方法冶所坚持的原则和内容值得确立依法治国的国家学习、借鉴。  相似文献   

19.
法治是与人治是根本对立的社会组织结构形式,权利本位是人们重塑现代法律观念的要求,其取向是健全法制和发展法治的途径,是法治国家的明显特征。在当代我国,强调权利本位的,符合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法治国家民主政治的本质体现,有利于法治国家公民意识的完善。  相似文献   

20.
苏启东 《法治研究》2006,(11):64-65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可见,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和谐社会的六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从表面上看,似乎只有第一个特征即民主法治与法律有关,而实际上,其他五个方面也与法律有着密切的关系。公平正义,几乎涉及所有的法,也可以说是法的代名词;诚信友爱,在现代社会更需要依靠法律来维持和保障;充满活力,更多的涉及人的自由和权利,而没有法律规范和保护的自由和权利是不可能实现的;安定有序,则需要以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为任务的法律来实现其功能;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需要法律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为条件。显然,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法律的调整和保障,构建和谐社会需要法治。法治社会不一定就是和谐社会,它不是和谐社会的全部内容,但是和谐社会必须是法治社会。这是因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