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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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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超杰 《法制与社会》2011,(25):176-177
《贝弗里奇报告》是社会保障发展史上的一部重要着作,对此后各国的社会保障的建设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中及其重要的一环,关系到民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是关乎整个社会稳定的关键。但目前我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仍有许多漏洞与缺陷,在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救助更显重要,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民间救助是指人们基于同情心、慈善心和回报社会的责任感,对生活困难者行善施舍,向他们提供资金和实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辅助性社会保障制度的组成部分。我国在民间救助的理论研究和立法中存在很多困境,基于这种认识,本文试图从民间救助的概念、特点、合理性等一般理论入手,深入探讨民间救助的法律空白、准入、监管等困境,并提出了完善的建议,认为我国应当建立一种以国家救助为主、民间救助为辅的社会救助完整体系。  相似文献   

3.
《贝弗里奇报告》作为社会保障著作中的一部经典文献,其所确立的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原则及具体的制度设计不仅奠定了英国及西欧、北欧福利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而且对于当下中国社会保障立法也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应当借鉴《贝弗里奇报告》及英国福利国家发展的经验,以《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的形式具体贯彻并落实公民的社会保障权,确立社会保险法中的国家、社会与个人的适度责任,以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为中国市场经济的繁荣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制度支持。  相似文献   

4.
刘锦城 《行政与法》2007,(1):117-119
社会保障制度往往能够反射一个国家政治体制、文化机制和经济制度,更能凝聚并浓缩一个社会的本质,体现一个民族国家的特质,由此构成了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骨架。从大多数国家社会保障法律的权利内容看,它主要由社会保险权、社会救助权、社会福利权三部分组成。  相似文献   

5.
论公民的社会保障权与突发事件中的国家救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上所确认的社会保障权,要求国家在公民因突发事件的打击而陷入困顿时承担主要救助义务,以维持其相当水准的生活。我国目前以自然灾害赈济为中心的应急救助体系存在规范残缺、范围狭小、主体缺位、标准偏低等明显不足,亟待完善。而构建国家应急救助制度的重点,在救助依据的确立、救助主体的确定、救助对象的界定、救助程序的设计、救助标准的衡量和救助资金的筹集等方面。  相似文献   

6.
党的十七大指出,社会保障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要以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宝鸡市委十一次党代会提出,未来5年,要继续创新完善“大社保”体系,以社会保险保大群体、社会救助保弱势群体、社会福利和慈善等制度保特殊群体.推进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增项,  相似文献   

7.
《法治纵横》2014,(6):33-33
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社会救助制度即将全面建立。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13章70条,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规定社会救助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社会救助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相似文献   

8.
《法治与社会》2013,(12):10-12
社会救助是一种最古老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方式。在矫正"市场失灵",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在西方国家,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得到了法律法规的确认。  相似文献   

9.
社会救助是居民生存权的基本保障由政府和社会对其提供物质保障的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在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体现了国家职责。我省将社会救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进行部署制定了一系列惠  相似文献   

10.
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除因侵权行为引起须由加害人予以赔偿的外,必要时应辅以社会救助;非因侵权行为引起的,以实施社会救助为主。救助在性质上属于社会保障,应以维持被救助者的最低生活为标准;补偿则是国家调控经济的手段,或民事征收征用的对价,或其他合法行政行为所致损失的对价。应进一步发挥保险机制的作用,分别制定贫困救助法和犯罪被害人救助法,建立损害赔偿基金制,对突发事件损失补偿和赔偿的特殊性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1.
德国社会救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对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历史发展、改革背景、宪法依据和具体制度规定对我国正确认识和定位社会救助、建构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救助制度都具有一定的借鉴和启发意义。加强对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研究,有助于拓宽我国行政法学的研究范围和视野,有利于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下,建构"回应型"的"新行政法"。  相似文献   

12.
现代政府的职责和功能就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共产品。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救助具有纯公共产品的特征,主要应该由国家来提供。在社会救助法制建设中,政府的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责尤为明显。作为社会的管理者,政府必须以保障社会成员生存权利、缓和社会矛盾、增进公民福利为主要职责。因此,政府的责任表现、存在的问题及完善途径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  相似文献   

13.
杨姣姣 《法制与社会》2011,(30):219-220
农村社会救助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一直以来,专家学者专注于对城市的低保救助,认为农村居民可以自给自足,但是农村的发展现状证明农村潜伏着巨大的社会救助需求者,他们面临着基本生存的需要。本文以山西省M村的社会救助现状为切八点,通过分析M村社会救助的现状,指出了社会救助工作中存在的明显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农村社会救助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14.
论社会救助立法的伦理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正在努力建构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这就需要我们为其寻找深厚的道德根基.国家伦理是一个国家作为主体所具有的道德性,具有对内和对外两个维度.国家伦理为社会救助立法提供了正当性的支持,是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的道德基础;而社会救助立法又是国家伦理的现实转化途径,体现了国家伦理中的国家之爱.我们应当以国家伦理为道德支撑,确立社会救助立法的基本原则,即以国家之爱为核心,体现平等尊重和人道关怀的救助原则.  相似文献   

15.
蒋悟真  尹迪 《法学》2014,(4):66-73
社会救助法与社会保险法是现代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中的两大基本法律制度,蕴含着重要的社会救济功能,共同支撑着现代法治社会的民生保障。合理实现社会救济效果的最大化,离不开两法救济功能的优化组合以及彼此间协同效应的加强。救济功能上的差异性和互补性为两法的协调提供了基础,社会救助法还应在救助对象、权利救济、应急救助基金垫付及追偿等制度方面进一步予以完善,从而达到与社会保险法的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16.
社会保障突出以人为本,彰显人道主义,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与推动力量。将罪犯纳入社会保障,有利于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调动罪犯改造的积极性,稳定监管改造秩序;有利于预防犯罪,降低重新犯罪率,巩固教育改造成果。维护社会稳定,发挥社会保障的社会稳定器作用。本文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三个方面作了尝试性的构想。  相似文献   

17.
对于因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造成人身伤害,且通过诉讼途径无法获得有效赔偿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害人,检察机关应当能动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以数字赋能推动司法救助提质增效。要注重推进司法办案、社会救助等数据的归集共享、梳理应用,通过数字建模实现智能分析匹配,有效挖掘司法救助线索。既实时同步开展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又积极拓展审判执行环节的司法救助,同时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联动互动,并借助政法网格员队伍提升困难群众核查质效,有效构建多元联动的救助工作格局。  相似文献   

18.
社会保障制度虽然是现代社会的名词,但我国从先秦时代开始就有了社会保障体系的雏形。古代社会的以民为本、仁德忠孝、兼爱交利等思想影响着历代王朝的统治者,他们实行了多种措施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救助。收养孤老自明代入律,在清朝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本文指出考察收养孤老律例对今天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9.
当下中国已进入风险社会,需要国家事先或事后提供有效的社会救助以稳定社会秩序。社会救助的宪法基础是生存权保障,其已从一纲领性、抽象的概念发展出基于人性尊严的具体请求权内涵,要求立法应把社会救助作为政府的责任加以规定,明确保护公民宪法上的最低生活保障请求权。但传统意义上强调"国家责任"的社会救助制度是以单方的行政行为为核心的,费用为"公的负担",未能满足受救助者基于人性尊严的选择权。基于责任与执行的分离,在社会救助中公私协力、行政行为与契约并用来保障生存权,不但是解决实际财政问题之需要,更符合宪法上作为具体权利的生存权无缺漏保障之真正实现。  相似文献   

20.
时事点击     
《江淮法治》2014,(9):7-7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 5月1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心南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办法》推行“一揽子计划”,对上述内容分别设专章予以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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