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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是市民社会的一般私法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民法”一词源于罗马法的市民法(Juscivile)。1868年,日本学者津田真道将荷兰语“Burgerlykregt”译为“民法”。在明治之初,学者箕田麟祥翻译法国民法典(Codecivil)时采用“民法”一词。德国民法典叫“BürgerlichesGesetzbuch”,罗马法“Juscivile”、法国“codecivil”直译都是“市民法”,荷兰语“burgerlyk”与德语bürgerlich”都是“市民的”的意思,相关法律都可译为“市民法”①。日本虽译为“民法”,但民法理论均承认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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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国家所有权主体的唯一性与统一性”○刘士国我国民法理论,将国家所有权主体的唯一性与统一性解释为国家所有权两个最重要的特征。至今,许多人仍信守这一理论,将其视为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变的信条。然而,这一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理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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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侵权责任法,是将社会生活中存在的法予以法典化的工作,包括继受以往立法及司法解释经实践检验的正确规则、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以及对社会出现的新类型直接从社会生活中找法。既要保护受害人,也要兼顾社会生产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遵循公平原则并与保险、社会救济相互协调。必须依类型化原理把握事物的质的方面,避免立法过细或者过简,创制科学的侵权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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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广泛使用产生的基本民事关系需民法典规范.网络数据财产并不虚拟,它具有真实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是财产的一种存在.网购合同是仅次于直购合同的特种买卖.远程医疗责任是过失责任,共同诊疗应共同承担责任,仅通过远程网络技术医疗单位间获取医疗咨询,提供咨询意见的一方不承担责任,获取咨询意见的一方承担责任.编纂民法典,应将《民法总则(草案)》规定的“虚拟财产”为物权客体修改为“网络数据财产”为物权客体并规定民事主体的信息控制权,在物权编应规定网络数据财产的转让须遵守网站管理规则,在合同编应将网购合同规定为特种买卖合同并在医疗服务合同中规定远程医疗合同,在侵权责任编对网络侵权责任作相应修改并在医疗责任中规定远程医疗的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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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国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24(6):9-12
网络犯罪是计算机犯罪在网络社会的表现形式,随着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我国青少年网络犯罪急剧增长,突出表现在发案率逐年递增,大案要案增多,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公民合法权益造成重大的损害,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已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建议从教育、技术、法律及国际合作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治,防范和打击青少年网络犯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