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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03 毫秒
1.
公正是一个历史的范畴,蕴涵着一定的道德诉求。关注人的生存权,把满足人的合理而"基本需要"作为价值关照,是社会公正的伦理关怀,符合社会发展的目的性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时代精神。确定能够使每个人为社会幸福作出充分贡献的制度安排,使人们从社会的基本结构安排中获得其"应得",是社会公正的权利取向,体现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从"实质公平"的意义上理解社会公正,在自由与平等之间保持适当的张力,是社会公正的平等理念,要考虑社会成员的差异而促进适度平等和共同发展。  相似文献   

2.
罗尔斯差别原则最终表述为: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与所有人所拥有的最广泛平等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2)依系于在机会公平平等的条件下职务和地位向所有人开放。第一个正义原则实际上是要求平等地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二个原则则认为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只要其结果能给每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利益,它们就是正义的。  相似文献   

3.
在人类道德观念的源头上,中、外不同文化在表现形式上虽有差异,但在尊崇正义、将义列为主德的根本原理上是一致的。公正就是为一定的道德体系所认可的对社会成员之权利和义务的恰当分配,就是一定道德体系的权利命令。当代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要义,就是主张权利平等,尊重人权和公民权。罗尔斯等人的当代公正理论,从不同的权利视角对此作出了诠释。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利益分配上,公平正义原则将确保社会成员所得待遇合乎其应有权利和基本人权,维护利益相关者正当所得的适度不平等,反对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的社会不公。在当代社会,除非弄清权利问题,没有任何通向公平正义的捷径。  相似文献   

4.
罗尔斯的《公正论》提出了"公正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的论断,构建了基于"原初状态"假说的社会契约公正论,达到了20世纪西方社会公正思想的巅峰。罗尔斯力图既保持康德形而上学的道德说服力,又坚守经验主义理论的底线,吸收功利主义的合理因素。他的契约公正论实质上是一种以义务论方法求得目的论结果的混合理论,既尊重个人自由,又注重社会财富的公正分配,倡导有条件的平等主义。他的"原初状态"假说,令契约当事人在"无知之幕"遮蔽下共同确定人人都会同意的公正原则,由此推导出"最大的平等自由原则""合理的机会均等原则"和有条件不平等的"差别原则"。罗尔斯的公正三原则宣扬了近代以来西方思想家着力倡导的自由至上、权利平等、机会均等理念,进而主张"凡制度公正的社会应当平等分配一切经济利益和服务,除非某种不平等分配旨在有利于发挥每个人的优势,或至少有助于改善最弱势群体的生活境遇"。罗尔斯的契约公正论明显地受到马克思主义平等思想的影响,多少反映了20世纪广大底层民众批判资本主义不公正现象、追求社会公正的美好愿望,但其立场和方法论同马克思主义公正观有着本质区别。他的契约公正论具有为"大政府、小社会"的"福利资本主义"进行道德辩护的作用,被奉为新自由主义的一面理论旗帜,但也饱受自由主义阵营内部其他派别特别是右翼保守主义者的批评和质疑。  相似文献   

5.
改革开放以来 ,正义、公正问题日益成为人们注目的焦点 ,如何从制度上构建社会正义 ,正在成为一个日益迫切的问题。正义虽然在不同的语境里 ,从不同的角度观察有着不同的涵义 ,但是 ,正义是立足于“人”的 ,是对每个人追求自己利益的权利的确认。不论是作为美德还是作为规则 ,正义都突出一个“我” ,暗示着对每一个个人基本权利的认可和强调。这种基本权利仅仅取决于一定的自然特性 ,即人之为人这个共同特性 ,并且 ,只要是人 ,就平等地享有这一权利而无高低、多少之别。因此 ,个人权利是先于国家而存在的 ,是独立于社会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正…  相似文献   

6.
杨海坤  赵中华 《唯实》2008,(1):60-64
农民社会生活平等权是指农民作为公民在社会生活方面所享有的与其他公民同等的权利,其实质是农民立基于公民身份而享有的社会生活方面的机会平等。现实中,农民的社会生活平等权是极不充分的。应当立基于宪法视野采取措施保护农民的社会生活平等权,真正把农民当作公民来看待,尊重农民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实现农民到公民这一“从身份到契约”的根本转变。  相似文献   

7.
在合同法的发展历史中,合同自由原则深深植根于人们的经济生活之中。合同之精髓是当事人自由意志之汇合。只要不违反法律、道德和公共秩序,每个人都享有完全的合同自由,这种自由被概括为著名的合同自由原则。因此,合同自由原则,成为早期合同法律制度的最根本原则,被奉之为支配整个私法的“最高原则”、“民法之基础”、“私法根本价值之所在”等。合同本质是一种协议,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的产物。因此,合同法必然以维护合同自由为其价值目标。契约自由萌芽于古罗马时期,其理论基础主要有两个:(一)从政治哲学理论的影响看,它…  相似文献   

8.
陈党 《学习论坛》2009,(2):74-77
权利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在我国现阶段,教育平等权已由"应有权利"转化为"法定权利",但教育平等的现实状况与法律规定之间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为学习机会权和学习条件权的不平等.为了保证公民获得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机会,国家作为教育平等权的义务承担者,应当通过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尽快地使这项基本权利从"法定权利"上升到"实有权利".  相似文献   

9.
新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一内容是建国后三部宪法都没有的。只有大家都遵守和履行公民对于国家和社会应尽的各项基本义务,才能保障大家都享受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在资本主义社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仅不是平等的,而且是根本对立的。这种对  相似文献   

10.
自由、公正和理性是康德伦理学的三大基本概念,而义务与权利的内涵必须根据自由、公正和理性加以阐释。在康德那里,自由主要指的是道德主体的意志自由或自主性;而公正的普遍法则是:外在行为的方式务必确保个人意志的自由行使同一切人的自由得以和谐共存。康德认为,善良意志之所以为善,就在于它是理性意志的自由;理性在道德哲学中居于统率地位,惟有理性才能确立道德,唯有自由价值才是道德的最高标准。康德的公正法则是所有理性人都会同意的社会契约,是确保社会公正、和平与和谐的必要而充分的条件。在他看来,确保自由和公正应成为对政府和合理之法的道德要求,合理之法必须促进人的自由。他一方面强调服从政府和法律的道德义务,同时也承认反抗与革命的道德权利。康德的伦理学和公正思想为人类社会"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价值建构,作出了奠基性贡献,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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