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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条笔直的跑道上,本来应该向前跑,你却往后去了,这就是完全、彻底的“反 动”,或叫百分之百的“反动”,因为向任何一个方向都不如向后“反动”得绝对。有一种腐 败也是这样,腐败行为与腐败分子应尽的职责是完全相反的,用一句歇后语叫猴吃麻 花儿--满拧,我们也可以叫它“百分之百”的腐败。 今年7月2日,广州市纪委召开会议,通报了上半年立案查处的各种违纪案件,其中 有一件是广州市爱卫办原副主任兼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原主任汤文君的事。这个汤文君 干什么了呢?卖黄色书刊及音像制品了,并把非法所得约百万元据有己有,犯了贪污 罪。扫黄办的人是扫黄的吧,他自己却黄上了。扫黄主任成为黄主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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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农业部学者型高官,农业部农垦局副局长兼农业部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丁力的受贿特点与众不同。虽然他受贿数额只有50万元,但他受贿却带有“有权受贿无权办事”的特点,而他对“拿企业钱”的观点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算受贿,拿钱先不办事,等别人把事办成之后自己落个顺水人情,事情不成就把钱退给人家,反正自己不出头,拿钱不算受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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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儿子的幸福婚姻,丈夫病逝不到一年,她就把自己嫁了。
她把一颗诚心给了重组的家庭,却突然发现原来自己只是一个“免费保姆”。
被迫离婚后,她已无家可归,因为占房娶妻生子的儿子关上了那道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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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很多人看来,“助人”是一件让他人和自己都快乐的事。然而,生活中好心帮倒忙的事情却也屡屡发生。有时候,善意的初衷由于疏忽或意外,反而给他人和自己带来了麻烦,有的甚至还对簿公堂,招致法律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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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人钱财,替人办事”虽是上不了台面的“潜规则”,在时下的官场一些人中却颇有市场,一些腐败官员总是收了钱财才肯替他人办事,自然,办的事也多是上不了台面的事;而求人帮忙者,因获得了利益,对此也不声张,使“潜规则”交易不暴露。这种“潜规则”使党风、政风受到严重影响。广西武宣县六峰山林场副场长兼党支部书记何建把,官虽不大,却颇懂“潜规则”,在有人找上门来时狮口大开,向他人索取巨额钱财,但因职权所限,为他人办不成事后,却又认准对方不敢声张,不按“潜规则”将钱退还。堪称“牛人”一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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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新的证据(上一电话“先生,我再去一次良子那里好吗?”“已经不行了,她无论如何都不会见我们的。’“上一次去时,还被邻居的狗追赶来着呢。”“还有那种事吗?”“在那一带,人们都养着个头儿很大的狗,有4条狗朝着我冲了过来,我就慌忙地逃掉了。”相马他们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恶化了。尽管用尽了所有的方法,可是她们却仍旧对相马和松尾守口如瓶,丝毫也没有妥协的迹象。良子的家人对相马律师抱有一种不信任感,甚至达到她们一接到相马他们打过去的电话,马上就把电话挂断的程度。“是不是再打一次电话试一试呢?”一日,不知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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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这样一种现象确实值得注意。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这类事现在开始进入一些地方的人大,一些人拉选票,搞贿选,把黑手伸向了这个国家权力机关,企图通过人大选举的方式,利用人民代表手中的权力来达到自己的私欲,他们认为自己一旦选上,造成既定事实,只要不被抓住把柄,组织上也不好说什么,因为这是“民意”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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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倔老头儿,几十年的邻居了,咱们有啥事不能好好商量,你居然砌道墙把我们一家人给堵里边了!”2012年6月21日上午,在北京市密云县小石门村,40多岁的李山指着邻居孙满生气地嚷着。孙满为什么要砌道墙把李山一家人给堵里边呢?这事还得从2004年李山在两家中间的胡同里挂小镜子说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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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面”审计长李金华曾经说过:“如果你去审一个单位,这个单位明明有重大的违法违规问题,甚至经济犯罪问题,但却在你眼皮底下溜过去了,我觉得这就是对人民的一种犯罪……我最担心的是有事,却发现不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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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实现这一基本国策,我国政府对环境保护问题一直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并将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实施国家指导下的宏观控制。“九五”计划确立的环境保护目标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剧的趋势力争得到基本控制,部分城市和地区的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五”计划对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又提出了更高要求。“十五”计划确立的环保目标是“遏制生态恶化,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提出了天然林保护、环境生态圈、石漠化综合治理、水污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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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对一个违法对象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处罚原则。但是由于行政管理权限和行政管理法律规范的重合交叉,单一的违法行为常常就会同时触犯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而不同的行政管理机关则可能依据不同的行政法律规范对同一行为进行处罚,导致行政处罚权行使的争执和行政处罚的重合。这样严重影响了行政处罚的严肃性、公正性,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造成了一定的侵害。近年来“一事不再罚”原则是行政法学界分歧较大地较为热门的一个问题。我国行政处罚法以立法的方式。也已对此作出了规定。在此,我想就这一基本原则浅谈一下自己的几点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