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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90 毫秒
1.
双方协商约定利息转贷收息的行为是否有效?编辑同志:银行与原借贷企业经协商约定,将原借贷本金尚欠的利息转为本金计收利息,订立借款合同,同时由另一家企业提供信用保证。审判实践中有两种意见,一是双方所订利息转本金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所计复利不予保护;...  相似文献   

2.
编辑同志: 我们在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时,对借款本金所生的利息是否应和本金一样按比例收取诉讼费,意见不一。一种意见认为:借款合同中的借款本金是固定不变的,而所生利息则随时在变化,很不稳定,因  相似文献   

3.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企业拆借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不归还本金是否计算逾期利息及如何判决的请示》(川高法[1995]223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  相似文献   

4.
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及责任承担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企业间借贷合同符合合同法原理,现行政策及有关立法并未一概否定其效力,原有司法解释缺乏法律依据,现已着手修改,并已先行对部分企业之间变相借贷合同的效力予以认可,因此,应确认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从经济学上说,利息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在法律上,利息是由作为主债权的金钱债权而产生的法定孳息。因此,在责任承担上,利息的性质决定着在企业间借贷合同中,除本金债权外,利息债权也应予以保护,对此相关判例已经先行一步,期待司法解释能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明确,以便统一司法尺度。  相似文献   

5.
在民间借贷的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被告未到庭而原告在庭审中自认收到被告利息又无证据证明双方利息约定的情形.本文从一例典型民间借贷案件出发,阐述对于该情形下原告自认的利息应如何处理的三种不同观点,进而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判决指引作用三方面分析笔者支持的观点——超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四倍部分抵扣本金.  相似文献   

6.
1992年10月8日,个体户胡某与陈某签订了食油折价借贷合同。合同规定:胡某向陈某借食用花生油120斤,按当地市价每斤2.5元折算为人民币300元,借期1年,到期按当地还款时的价格折款给陈某,保值不计息。1993年10月,该地的食用花生油价格涨至每斤4.5元,陈某依据合同,要求胡某按照此价格计算偿付款项540元,胡某则以利息太高,原合同条款无效为由拒付,双方因此成讼。法院在审理本案中,就双方当事人所签合同中的花生油折价借贷保值条款是否有效颇有争议,主要有二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实物(花生油)折价借贷合同保值条款无效…  相似文献   

7.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挪用公款罪作为一种职务犯罪,其犯罪形式也出现了一些变化,有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还颇有争议。为正确运用法律,准确地惩治犯罪,现就实践中反映较为突出的几个问题作如下探讨。一、“借贷”挪用的法律责任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公款的挪用与使用多以借贷名义出现。在一些数额较大的案件中,双方往往订有“合同”、“协议”或“借据”,甚至明确约定借用期限、利息。对以“借贷合同”形式进行的挪用行为如何定性,实践中认识不一。一种意见认为,双方系民间借贷关系,属民事法律调整范畴,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一种…  相似文献   

8.
李学辉 《法学杂志》2017,(12):126-132
民间借贷利率普遍过高,应为不争之事实.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利率划定了“两线三区”,明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然而,如何处理无效部分利息,司法实践中处理不一,引起了法律适用的混乱.超出法律规定的利率上限部分的利息应为不当得利,民间借贷利率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不应从本金中折抵.  相似文献   

9.
民间借贷中的超额利息抵充本金的问题,存在着不同于现行规范的法律构成。对此,裁判实务中“当然抵充”的立场并不妥当。在同一本金债务的场合,该抵充的法性质为“提前清偿”或“抵销”;在“跨合同”抵充的场合,则为“抵销”。而对于未来债务,除非当事人之间存在“抵充合意”,原则上应禁止超额利息的抵充。就超额利息返还请求与抵充竞合的问题,应以“保护借款人对超额利息的自由利用”为基准,在单一本金场合认定返还请求优先,而在跨合同抵充的场合则允许借款人自由选择。在当事人之间存在既存本金债权之时,超额利息返还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自本金债权到期时起算;而当事人之间存在“抵充合意”的场合,时效则应从“合同终结时”起算。  相似文献   

10.
我院在审理一非金融企业贷款给个人收取利息的纠纷案件时,对该企业的行为是否有效,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有以下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非金融企业不具备贷款人主体资格,其向个人贷款收取利息的行为无效;第二种意见认为,非金融企业只向社会上某一个人发放了贷款,未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该企业贷款行为有效,应按民间借贷处理。请问哪种意见正确?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谭黎明谭黎明同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如何确…  相似文献   

11.
增设“职业放高利贷罪”确有必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高利贷是指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其主要表现形式有:1.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这是一种比较常见和典型的高利贷表现形式,民间又称“利滚利”、“驴打滚”;2.出借人借贷时预先将利息扣除,变相提高利率,减少借款人实际得到的货币资金;3.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借款。法律对待高利贷的通常做法是,首先,将其作为民间借贷来看待,属民法调整的范围。其次,有一个原则,即“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具体的规定有:1.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2.出借人借贷时预先将利息扣除的,按实际出借款计息;3.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  相似文献   

12.
挪用公款案件是司法实践中一种常见多发的职务犯罪案件。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涉嫌挪用公款犯罪的案件是以“借贷”的形式出现的。挪用人与使用人之间往往签定了“合同”、“协议”或“借据”,司法实践中对这种“借用”公款行为如何定性,认识不一。一种意见认为,挪用人和使用人双方系借贷关系,属于民事、经济法律调整的范畴,  相似文献   

13.
1988年6月28日,某信托投资公司与某彩灯厂签订了一份“借款20万元,借款期为3个月,月利率千分之九”的借贷合同,金牛商店为彩灯厂向信托公司借贷提供担保。合同期届满后,彩灯厂仅还款4万元,尚欠16万元。1988年11月20日,信托公司又与彩灯厂签订了续贷合同,规定16万元借款续借至1988年11月28日,双方还对分期还款期限及利息进行了调整,续签合同时担保方金牛商店未派人参加。截至1989年7月,彩灯厂尚欠信托公司贷款本金11.1万元。1989年7  相似文献   

14.
对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不应一概否定杨建国对企业之间借贷合同的分析与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分歧,有的认为属无效合同,有的认为是有效合同但不应主张利息,也有既认定有效并判赔利息的.如某建筑公司为某实业公司垫支了工程款35万元,欲借此承包实业公司工程未果,诉...  相似文献   

15.
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是指国营、集体企业之间,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达成协议,一方企业将自己合法占有的资金转借给另一方企业使用的一种法律行为。从其形式来看,大致有如下四种类型:(1)企业之间相互支援性的无偿借款。(2)企业之间的有偿借款。即借款双方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达成的借款协议中,明确规定在借款限内,借款方按银行存款利息或贷款利息或双方约定的利息标准连同本金返还出借方。(3)  相似文献   

16.
《法学》1991,(3)
无效的借款合同,银行如何承担过错责任,在审判实践中是颇有争议的问题。有人认为,银行有过错,其承担责任的方式应从减免贷款利息上来体现。笔者对此有不同看法,认为利息是贷款的一部分,不能作为损失,以减免贷款本金或利息来体现银行的过错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借款合同具有债权文书的性质,合同无效不能免除债务人返还义务。借款合同是单务实践性合同,银行与借款人订立的借款合同,只有在银行将款实际交给借款人后该合同才成立。银行交付贷款后,借款人实际取得该款的所有权,银行对贷款的原所有权即转化为债权。银行作为债权人享有到期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权利,而不再承担义务,借款人作为债务人负有到期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我国民间借贷十分活跃,借贷纠纷也不断增多。为了更好地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本文试图结合《意见》的适用,就当前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中容易发生争议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陋见: 一、关于高利率问题有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其利率一般都高于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过去,对这类情况往往作为高利贷处理,不仅不保护利息,有的还以高利盘剥没收本金。实践证明,这种做法不利于促进民间资金流转,阻碍了民间资金市场发育。随着我国商品、市  相似文献   

18.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5]223号《关于企业拆借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不归还本金是否计算逾期利息及如何判决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  相似文献   

19.
李爱武  李斌 《政府法制》2012,(16):32-32
沁县人民检察院转变执法理念,突破薄弱环节,民事行政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工作开始成为执法办案新亮点。近日,沁县人民法院对该院提请抗诉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依法做出了再审改判。个体户王某因缺乏流动资金向李某借款,并签订了《民间借贷合同》,后因经营不善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李某诉至县法院,要求王某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及违约金。  相似文献   

20.
尤成海 《法制与社会》2013,(16):159-161
在民间借贷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如何保障债权安全和实现是现实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公证法理与公证实践相结合,对民间借贷合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作用、条件、审查事项、合同效力、借款利息处理以及执行证书出具等方面作了较为全面地阐述,并提出拓展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建议性意见,这将对预防民间借贷纠纷,保障出借人实现债权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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