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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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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哈耶克认为,社会中有自生自发秩序和组织两种秩序存在,但只有自生自发秩序有助于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并保证人的自由。如果为了"社会正义",采用人为的原则干预自生自发社会秩序,只能导致自由的丧失。  相似文献   

2.
朱娟 《法律科学》2009,27(1):47-55
根据哈耶克之二元社会秩序观,社会秩序可类分为自发的和建构的;根据其二元社会秩序规则观,社会秩序规则可类分为内部规则与外部规则。其中,自发秩序由内部规则调整,建构的秩序则由外部规则调整。“人肉搜索”作为一种自发形成的信息供给渠道、非主流的社会控制方式和后现代的权利救济机制,其生成具有深远的法社会学根源,属于哈耶克所谓之自发秩序,应以诸内部规则加以调整,但排除刑事规则,尽管哈耶克认为刑法属于内部规则。  相似文献   

3.
本文通过对哈耶克自由主义框架下的"社会秩序规则二元观",即内部规则和外部规则的关系的考察,指出了其严格意义上的法律和立法的差异性,进而阐释其理论的核心内容——"自生自发秩序"原理,及其对中国法制现代化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4.
哈耶克对自由秩序的论证其基本立场在于对唯理主义的批判,其理路是主张“否定性自由”。虽然哈耶克力图将英国式的经验主义与其反唯理主义的立场融合,但历史与现实的错综复杂性使得这种理路难以解释所有的社会冲突。哈耶克对自由理路的贡献除了其对于自由立场的坚定捍卫以外,还在于其从自生自发秩序入手而对制度所作的稳健、温和的建构,哈氏理路的这种建构性对于我们现实的法制建构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
作为法的基本价值,秩序保证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法律服务于秩序;和谐是秩序、效益和自由等法律价值的有机统一;秩序构成和谐的前提和基础,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标志,和谐作为法的终极价值,规范引导着法的秩序价值。本文仅就秩序与和谐在法律价值方面的联系做一阐述,以期能引起共鸣。  相似文献   

6.
由于哈耶克的法律理论是完全为他关于自由的社会理论服务的 ,所以既显得独树一帜 ,又有些极端。他提出的关于传统可以自发演化出保证自由的法律的理论自身具有许多不可克服的矛盾 ,并且这种理论并不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对于像中国这样的转型国家来说更谈不上理论说服力。哈耶克提出的内部规则的三个特征实际上将法律与道德禁忌等同起来了 ,完全经不起实证的分析。另外 ,哈耶克提出的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批判也完全是一种自然法学式的批判 ,因此也不可能对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构成实质性威胁  相似文献   

7.
哈耶克的理论以其论战式的理论建构风格和否定性的进化认知方法对其论战的对手———唯理性主义构成了强大的冲击。然而,以批判的路径进行建构,是否可以成为普适之经验,应是值得探讨的学理问题。主要探讨以下两方面:其一,哈耶克的否定性认知方法,是否足以回避其批判对象之弊病;其二就哈耶克的标志性社会理论,尤其是自由秩序而言,在本书所指的两类秩序中,作为规则的秩序之进化,究竟是为受何者规定之变革,以及其对于处于以制度移植为代表特征的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社会所具有之意义。  相似文献   

8.
哈耶克的“自发社会秩序”观及其与马克思的分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哈耶克区别了自发的秩序和人造的秩序两种不同的概念 ,认为自发的秩序使社会内容更加丰富、使分散于个体的知识得到利用、使个人得以自由发展。他的这一思想源于亚当·斯密等人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及从伯克到斯宾塞、门格尔等人的进化观 ,成为哈耶克新自由主义的核心观念 ,在西方引起了很大的反响。而马克思认为自发秩序只是一种过渡性阶段 ,人类社会必须超越自发秩序 ,以获得社会和个人真正自由的发展  相似文献   

9.
刘小平 《河北法学》2007,25(8):6-11
在对哈耶克<自由秩序原理>一书的文本分析中,哈耶克混合了自由的道德论证和自由的社会论证这两种不同的论证理路;而正是在这两种论证路径之难以融合的重大张力下,哈耶克最终混淆了两种不同的法律规则观,从而导致了哈耶克法治理论的内在矛盾.  相似文献   

10.
从相连于哈耶克重要问题的《法律、立法与自由》一书,可以获知哈耶克的“法律、立法与自由”研究中隐含着两条截然不同的分析路径一是在试图教导立法一脉理论主张下的研究,二是经由引介其知识观所主张的重构发现法律一脉的阐释。在邓正来的论文集《规则·秩序·无知》一书中,论及哈耶克问题的解释路向大体上是基于教导立法这一脉理论来的。因此,另一条可能性的哈耶克解释路径就能从重构发现法律这一脉理论的路线开始。  相似文献   

11.
论法律的秩序价值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周旺生 《法学家》2003,(5):33-40
人类社会是以法律秩序为重要纽带而生存发展的.法律秩序是由法所确立和维护的,以一定社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表现出确定性、一致性、连续性的,具有特殊强制力的一种社会状态.法律秩序为社会主体提供安全保障,为社会关系提供依循的界限和规则,使社会可以据以稳定、繁盛和持续发展.法律秩序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有好的实现法律秩序价值,需要使确认秩序和创设秩序完好的结合.确认应当确认的秩序,便能固化经验和提升生活;创设应当创设的秩序,便能创造生活和引领生活.  相似文献   

12.
《克莱伦敦宪法》在本文中用以阐释英国宪章的普通法特色。尽管在其修订后不久就被正式地背弃与废除,《克莱伦敦宪法》依然是教会与国家分离的基石所在。对这份历史文本的分析揭示出,自生自发的秩序包含着多种成文法与刻意设计的规则。本文描绘了普通法中自生自发秩序的出现、界定,并将其与成文法进行了比较。自生自发的秩序使得世俗社会成长、繁荣起来。人们认为,宪章虽在成文法的制定上扮演着次要的角色,却是现代立法机构的前驱。本文也讨论了成文法以及自然演进的规则的适用对经济效率的影响。文中展现了《克莱伦敦宪法》的历史背景及其影响,并且也从经济学的视角讨论与分析了文本的内容。《克莱伦敦宪法》所提出的一个关键性的法律问题乃是世俗法律与教会法的对抗性的管辖权关系,这种关系承受着内在的利害冲突的紧张。这就为经济问题的决策者提供了不正当的动机。早在《克莱伦敦宪法》颁布之前,教会已经在市民社会争议中成功地扮演过既是原告又是裁判者的角色,并且通过行使刑事管辖权来威胁对方当事人。最后,我们将探讨《克莱伦敦宪法》,并且将其作为自发演进法律的典型展示出来,它极大地促进了企业家的自由和提升了经济效率。  相似文献   

13.
使得规范成为规范的并不是规范本身,而是在规范之外的共同信念。这种信念是包括宪法秩序在内的所有秩序得以成立的基础。这就是英国学者麦考密克在他的《法律的制度》一书中阐释的内容,他用排队这个通俗易懂、每个人都有的实际经验阐明了不依赖于明确表述的规范的社会实践和社会秩序的存在,并分离出了不同于规范的事务,即实践者之间相互的行为期待。而正是这种信念才是秩序的最终来源,而正式规则和权威等概念同样建立在这种秩序之上。  相似文献   

14.
一、论司法秩序什么是"秩序"?"秩序是对于有规则状态的概括,蕴含着稳定性和可预测性。秩序可分为自然秩序和社会秩序。""秩序,乃人和事物存在和运转中具有一定一致性、连续性和确定性的结构、过程和模式等。秩序包含着社会秩序和非社会秩序两类。社会秩序是指人们交互作用的正常结构、  相似文献   

15.
作为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中核心概念的"自生自发秩序",它对西方资本主义经济的高速发展曾经起过推波助澜的作用,本文对其内涵、优势、弊端一一作出阐述,并指出其对今天正在大力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民主法治建设和市民社会建设的中国来说,无疑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6.
秩序与正义作为法律基本价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紧密相连,融洽一致。正义是秩序的先导和准则。秩序与正义是法治与和谐的共同价值追求,也是构建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的基石。寻求秩序与正义关系的最佳契合点,通过有效的手段调节社会各行为主体之间的关系,建立起相对和谐的社会秩序,体现社会的正义,便是当代社会的急需。  相似文献   

17.
张建伟 《法学研究》2005,(5):96-109
国家治理结构包括法律、政策与关系规则之三元组合,三者之间存在互补、替代与转化关系。转型过程中,法律和政策都不完备,如何维持平稳转型,防止良性社会资本的耗散和恶性关系规则对社会秩序的侵蚀,使人治、法治和关系治理形成互补效应,是规则实施多元化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中、俄两国转轨秩序演进的实践表明,根据三元甚至多元规则实施过程中的替代、转化、互补、互动等机制,实现相对平稳的法律变迁,是至关重要的。  相似文献   

18.
法律理论是哈耶克社会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价值论则是其法律理论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其价值论的基本理论,包含所有的价值——自由、秩序、平等乃至正义,在其理论逻辑内的特点意义上是和谐的;哈耶克不但承认价值的客观性,更将法律建立在一定的元法律之上,揭示其在价值论方面的独特主张。  相似文献   

19.
复仇是人类基于报复本能的自然反应,也是人们追求的一种矫正正义。复仇在构建社会秩序上存在诸多缺陷。法律替代复仇成为满足报复欲望、实现矫正正义的主要途径并对社会秩序进行重构,是人类理性的体现和文明的发展。本文通过对中国古代复仇非确定性评价和处理的历史探究分析了古代社会礼法秩序的形成,并指出我国要建立法治社会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复仇问题,实现法治秩序的构建。  相似文献   

20.
周赟 《河北法学》2007,25(2):2-8
哈耶克的自生自发秩序理论已经得到了国内学界的广泛关注,甚至也引起了热烈的讨论.然而,如果冷观这种研究热就会发现,国内已有研究梳理性、介绍性的偏多,而反思性、批判性的研究却偏少.虽然,对经典理论的梳理和介绍当是必不可少的理论步骤,但之后的批评性研究--即便不说更重要,至少--也同样重要:总起说来,自生自发秩序理论的贡献在于用一种独特的知识论重新论证了宪政以及自由的必要性;而其限度则在于它过于理想类型化,并且有将秩序置于"人"之上的嫌疑或倾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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