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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继7月1日美国最高法院首位女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宣布退休后,7月13日,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年逾80岁的伦奎斯特再度因甲状腺癌引发高烧住院。他的高烧立刻引起了美国政坛的“高烧”,而这场“高烧”显然应该由总统布什来救场。因为按照美国宪法,任何一位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程序得由总统启动,按照国会司法委员会的建议,总统提名大法官人选,然后交由参议院来确认。7月19日,布什宣布提名上诉法院法官、保守派人士约翰·罗伯茨为最高法院法官人选,接替此前提出辞呈的女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布什最终选择约翰·罗伯茨,一方面是因为他…  相似文献   

2.
刘波 《检察风云》2005,(4):24-25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廉·伦奎斯特(WilliamRehnquist)因患甲状腺癌住进医院。对于伦奎斯特法官的病情,医院和最高法院都不愿过多评论。伦奎斯特的病倒不仅让美国人关心起美国最重要法官的任命问题,而且让人担心,大选工作是否还能正常进行。4年前,就是因为伦奎斯特的重要一票,布什才得以顺利当上总统。美国的首席大法官都是终身制的,所以在任时间普遍比较长。许多大法官都在任十几、二十几年甚至三十几年。伦奎斯特就是历经七任总统的7朝元老。大法官们还都是长寿明星,许多大法官过世时都已八、九十岁高龄了。同时,首席大法官都非常有领导…  相似文献   

3.
本文系挪威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卡尔斯膝·史密斯于2001年访问国家法官学院时发表的演讲,文章的标题为编者所加。文中史密斯大法官介绍了挪威的司法体制和法律原则,诸如司法审查制度、宪法时优先权、司法独立以及法官的保护问题等等。希望对读者有所启发。  相似文献   

4.
美国最高法院的斯卡利亚大法官曾在判词内写道:"我们永远不应忘记,我们正在解释的乃是一部美国宪法".[1]斯卡利亚此处的修辞源自约翰·马歇尔大法官的手笔,在1819年的美国银行案中,马歇尔告诉他的法官同事们:"我们永远不应忘记,我们正在解释的乃是一部宪法",言下之意: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根本法,因此解释宪法应不同于普通法律的解释.  相似文献   

5.
[内容介绍]美国总统位高权重,仍须定期更替,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却终身任职,深居简出,在被称为"大理石神殿"的宏伟建筑内审理案件,发布判决,守护着宪法与公正。书中,大法官们用生动、通俗的语言,详细解读了美国最有权力,也最为神秘的政府机构的内部运作。他们畅谈自己的司法理念、奋斗经历。对最高法院的决策内幕也不讳言,大量内容都是首度公开。[译者导言(节选)]  相似文献   

6.
1787年的《美国宪法》确定了美国法制的框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目标。但法制的完善及其实践(法治)却是漫长的历史过程。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美国依法治国的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独一无二的地位和作用在极大程度是得益于美国建国初期首席大法官马歇尔及其法院的司法实践。在麦考洛克诉马里兰州这一著名案例中,马歇尔法院的判决提出了解释宪法的“默许权力”理论,确立联邦至上的宪法原则,从而对美国宪政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对许多人来说,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在任期间就是法院的象征。和最高法院的其他法官一样,首席大法官每年都要处理上千件的复议申请,要判决案件、写法庭意见书、在一个或多个巡回法庭听审紧急申诉。另外,他还要出席最高法院的所有公开的会议。当他就某一个案件,同意最高法院多数人的意见时,就负责分配由谁来写法庭意见书。除此之外,他还必须负责最高法院的正常运作,而且要对那些  相似文献   

8.
从宪政意义上说,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实行的是议会民主制。我们现在宪法制度的大部分内容,是在1852年维多利亚议会制定的宪法中规定下来的。 在这部法律作出的制度安排中,三权分立原则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我们的朋友,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伦奎斯特先生,曾经断言三权分立原则是美国人的发明。但实际上很清楚,它的发明者是十八世纪的法国思想家盂德斯鸠。他认为在一个国家当中,维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的最佳途径,应当是实行权力分立以及分设不同的政府机构,而不是把权力托付给一个国家机构或组织。 自孟德斯鸠时代以来,在民主国家,国家权力传统上分为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分别授予政府、议会和法院行使。  相似文献   

9.
林华 《研究生法学》2009,24(1):59-72
“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是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建立的历史渊源,亦开启了世界宪政历史发展的新纪元。但是在中国,国人对该案的认识似乎到了这样一个尴尬的境地:对该案的历史背景和案情已然相当熟悉,但对此案的马歇尔大法官的判决的法律逻辑却很少做清晰细致地分析与梳理。本文尝试着重新解读“马伯里诉麦迪逊”的法律论证逻辑,从美国宪法文本和欧洲宪政发展实践的角度,肤浅地分析法院并非是马歇尔大法官所论证的司法审查的当然主体,在世界范围内,司法审查的主体是多元化的。  相似文献   

10.
美国法官爱“哭穷”
  每年元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都会以首席大法官的名义,对外发布一份报告。报告除了向全美人民汇报联邦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还有一个恒久未变的主题就是呼吁给联邦法官加薪。美国联邦法官的工资,难道真的低到需要首席大法官年年呼吁的地步吗?根据2013年的最新统计,全美874名联邦法官中,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年薪为22.35万美元,其他大法官则是21.39万美元,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为18.45万美元,地区法院法官为17.4万美元。而联邦参议员和众议员年薪均为17.4万美元,只与地区法院法官持平。再看行政机关,总统奥巴马年薪40万美元,副总统拜登23万美元,司法部长等主要内阁成员约18万美元,副部长们约为16万美元,已低于联邦法官的最低工资。  相似文献   

11.
黑人奴隶制问题一直是美国历史上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内战前,联邦制原则和奴隶制问题纠合在一起,使这个问题越发复杂,在宪法法理学方面引发了很多争论。本文考察了1787年宪法中关于奴隶制的相关规定,指出宪法语言具有模糊性,最高法院法官的解释才能赋予这些法律条文真正的意义,最高法院的判例原则遂成为重要的法律原则。本文分析了内战之前的几个涉及奴隶制的重要案例,探讨这些案例形成的法律原则以及最高法院法官对联邦和州的不同态度。  相似文献   

12.
2017年4月10日,美国白宫玫瑰园,49岁的尼尔·戈萨奇宣誓就任美国历史上第101位最高法院大法官,接替已故大法官安东宁·斯卡利亚.至此,空缺近一年的大法官职位再次补齐,特朗普时代的“九人”诞生了. “九人”的叫法来自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翻译的一本人物传记.2010年,他翻译出版的美国《纽约客》杂志专职作家杰弗里·图宾写的一本介绍1990 ~ 2007年间美国最高法院法官人事更替、判决内幕等故事的非虚构图书中文书名,将美国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称为“九人”.  相似文献   

13.
以色列1992年通过两部重要的基本法后,最高法院院长巴拉克坚持司法能动主义,已经成功地在以色列实现了没有宪法的宪政,其宪法审查的经验获得国际上的普遍赞扬,被称誉为一场不折不扣的“宪法革命”。在这场“革命”中,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发挥了十分关键的作用,而院长巴拉克更是居功至伟。以色列的宪政发展经验预示着,司法能动主义将是21世纪流行的思潮和实践,这也是其他转型国家可以从中获得的启示。  相似文献   

14.
马伯里的判决不仅了结了马伯里一案,更重要的是它深深地触及到美国的政治制度。因为这一判决扩大了最高法院的司法权限,使它拥有了宪法没有明文赋予的司法审查权,即审查国会立法是否违宪的权力。以后,马伯里诉讼案的判决成为一项司法先例,各级法院都有权援例审查政府法律和政令是否违宪,凡被法院认定违宪的法律一概宣布无效。其中,对涉及解释联邦宪法的诉讼案,联邦最高法院享有最后发言权。法院的司法审查权逐渐得到公认,成为美国立法体制中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相似文献   

15.
张伟 《政府法制》2011,(33):38-38
哈兰·斯通是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中并不显赫的一位。当然,说起来他也算历史的见证者。任司法部部长时,他任命胡佛做美国联邦调查局局长,这是后来成为总统的胡佛政治生涯的重要台阶;做首席大法官时,他又主持了美国总统杜鲁门的任职仪式。  相似文献   

16.
《检察风云》2014,(19):76-77
美国法官爱"哭穷" 每年元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都会以首席大法官的名义,对外发布一份报告。报告除了向全美人民汇报联邦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还有一个恒久未变的主题就是呼吁给联邦法官加薪。美国联邦法官的工资,难道真的低到需要首席大法官年年呼吁的地步吗?根据2013年的最新统计,全美874名联邦法官中,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年薪为22-35万美元,其他大法官则是21.39万美元,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为侣.45万美元.  相似文献   

17.
“国会全权”原则是美国最高法院支持排华立法的理论基石.基于这一原则,在移民事务中,特别是在拒绝外国人入境、递解外国人出境的事项上,法院往往服膺于国会的意志,对其相关立法的合宪性一般不加置喙.该原则由最高法院创立于一系列排华判例,并一直持续至今.它在很大程度上使得外国人权利保障沦为了美国宪政的“化外之地”.将这一司法学说置于美国排华这一历史语境下进行检视具有现实意义.在一系列排华判例中,最高法院对国会排华权力的论证缺乏明确的宪法依据.更重要的是,最高法院忽视了这一权力的宪法界限:其一,国会的立法权存在固有的禁区;其二,这一权力应当受到缔约权与司法权的制约;其三,该权力的行使有必要顾及外国人基本权利的保障.  相似文献   

18.
在1925年民国宪法草案的政体设计中,总统由独立选举方式产生,权力也进一步增强,特别是确认了总统作为行政首脑的权力与立法权,包括解散国会权、紧急命令权、修宪提议权等,其权力比总统制下总统的权力要大。在总统与内阁权力关系上,总统居于主导与支配地位,符合半总统制政体行政权分享的原则。行政与立法权力关系的设计,体现为民国议会对总统与国务员的弹劾权、议会对政府的不信任权以及总统的解散议会权。宪法草案半总统制政体模式的选择,不仅是宪政学理的设计结果,还与北京临时执政府主导制宪、制宪者对民初宪政制度实践的经验反思以及魏玛共和国宪法影响等因素有关。  相似文献   

19.
出版:中央编译出版社和世界上其他民族不同的是,美国人的生活是由一部成文宪法决定的,其中第一修正案则是美国宪法的灵魂所在。在判例法的传统下,历届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通过判决对第一修正案的不同阐述给美国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这本书着重研究大法官生活背景与其判决之间的关系。在执业过程中,大法官们持守着国父华盛顿的训诫:"在造就政治繁荣昌盛的所有品性和气质之中,道德和宗教都是  相似文献   

20.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基于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获得了解释宪法的权力,但其在解释宪法的过程中表现出种种的保守性。美国宪法解释中的法律传统、解释方法、法官构成、审查制度和权利保护等方面都表现出了许多保守性,其对美国宪政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其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但不论如何其最终还是会在历史的发展中体现自己的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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